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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开始申报,个人缴费标准上调,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参保
佛山街坊注意!
2018年度佛山户籍居民基本医保
申报工作目前已经陆续开始啦
先来看看佛山五区的申报时间:
禅城:10月16日~11月20日
南海:10月10日~11月20日
顺德:10月16日~11月15日
高明:10月12日~11月12日
三水:10月16日~11月20日
个人缴费标准有所上调
2018年度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上调为503元/人,财政补贴标准则为965元/人。参保居民可选择家庭户缴费或村居代收代缴。
家庭户缴费的,家庭户成员上年度已参保的无需重新申报。南海籍居民需在11月30日前存足金额即可。村居代收代缴的,则以家庭户为单位,由家庭户内成员凭户口簿于11月20日前,到规定的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视作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参保
此外,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未满7周岁的(含新生婴儿)、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休学)的,或在经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就读,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的子女可参保。
上述随迁子女参加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共有两类缴费标准。其中,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区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缴费标准为50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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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周志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