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内停车位留不留?七成受访者支持逐步取消!你的看法是……
《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以下简称《办法》)
昨日,市法制局举行立法政民互动讨论
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南海桂城简平路南海中心小学路段,路内停车位上停满了车。图/佛山日报记者王伟楠摄
一份调查显示,超七成受访者支持逐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研究市民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预计明年上半年可正式出台施行。
焦点①:
路内停车位是否应该逐步取消?
目前,全市路内停车泊位的数量约为8万个。2014年印发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目前还在施行,该办法规定“逐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本轮立法对是否将此点写进法规颇为谨慎。
“过去几年,路内停车位设置可谓见缝插针,中心城区可以划的基本都划了。”市交通局道路管理科工程师李景钊说,这也导致许多不规范设置的情况出现,交通部门计划逐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具体是先把堵塞消防通道、设在道路转角处及停车需求较小处的路内停车位取消,但对停车特别难的老城区路内停车位将谨慎处理。
9月中下旬,市法制局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停车场管理立法征求市民意见,回收的5252份调查问卷显示,77.94%的受访者支持“逐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这在一定程度给我们提供了参考依据。”李景钊说。
逐步取消路内停车泊位,但停车需求不会减少,该如何解决?佛山科技学院道路与交通工程计研所所长曾小明支持通过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等来解决。
《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最初起草时,“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曾被写入,但在最新的送审稿中被删。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解释,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较为复杂,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和工作人员车辆如何优先停放等问题,在现阶段用强制手段开放并不适宜,但在修改中会考虑将“鼓励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写入条款。
李景钊表示,“停车难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结构性问题,车主老喊停车难,但调查发现有些地方的车位经常空置。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来解决路内停车位泊位减少带来的停车需求,通过信息平台提供实时车位信息。”据介绍,“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已被写入《办法》送审稿。
▲三水区新华路,汽车停放在路边停车位。图/佛山日报记者陈浩森摄
焦点②:
私占路内停车位将被追缴费用?
在目前停车位紧张的情况下,仍有存在“僵尸车”长期霸占车位、私设障碍霸占车位等情况。记者发现,《办法》送审稿对这些现象作出明确规定。
送审稿二十二条规定,路内停车泊位属于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路内停车泊位作为停放车辆外的用途或者在泊位内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停车;对不缴纳费用且占用路内停车泊位超过30天的车辆,路内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告知公安机关对可疑车辆进行处理,并依法请求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和滞纳金。
▲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图片来自网络
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路内停车泊位内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路内停车泊位内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的,妨碍他人停车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
据介绍,《办法》最初起草时,曾提出“路内停车泊位经营者禁止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立路内停车泊位月保车位”,但送审稿将之删除。“一些镇街反映月保车位多在夜间提供,一些老城区居民反映在小区没有建设车位的情况下取消月保车位将让车主陷入每日为停车烦恼的窘境。”李景钊说,“这些反馈让我们意识到月保车位问题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解决,应该从便民的角度去考虑。”
路内停车位留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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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周志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