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婴儿”事件震惊各方!官方回应来了!
从昨天开始,网上最火爆的消息莫过于“抗艾滋病毒基因编辑婴儿诞生”这一事件。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11月26日,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贺建奎谈“基因编辑婴儿”争议:历史将会证明伦理站在我们这一边。via.新京报我们视频
这个消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朋友圈及微博都刷屏了。
后续难道要对双胞胎继续实验?伦理问题怎么办?人类的历史就此被改写了吗?
消息一出,质疑声不断,科技日报对此提出了四点疑问——
1.CCR5这个靶点是不是已经公认的会感染HIV?敲除这个靶点有没有其他潜在威胁?会导致其他疾病?
2.如何能够证明这对双胞胎婴儿能够天然抵抗艾滋病?因为也不可能现在就让婴儿接触艾滋病传染,这是有悖伦理道德的。如果这对双胞胎一生都没有经历过可能感染艾滋病的环境或行为,又如何证明她们天然抵抗艾滋病?
3.对试管婴儿进行基因编辑是否有悖伦理道德,经过什么部门审批?一个民营医院就能做这样的实验吗?
4.此前我国有没有过基因编辑手段用于人体的实验?
“这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技术问题的范畴,后果不可预测,一定是伦理争论的焦点。即使技术是100%可靠,人类是否可以或应该编辑自己的生殖细胞和胚胎,(看到这个消息)绝大多数人肯定大脑一片空白,包括我自己。”清华大学艾滋病综合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林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会有什么后果?果壳网用更通俗的话语做了表述:
CRISPR作为基因编辑工具虽然强力,但是会有很多“脱靶"——错误地编辑了不该编辑的地方。它的脱靶率依然是一个争议中的话题。
在有些领域,脱靶不是大问题,比如如果我要编辑一个农作物,那很简单,编辑完了之后养养看,不断检测各种指标,如果出了问题,扔掉重来就是了。
但是在人类胚胎编辑里,脱靶就是大问题了,因为你只有一个检测窗口——那就是胚胎早期。等到胚胎发育起来再发现问题那就晚了,你总不能把一整个活人给扔掉。
而且,这个人长大成人之后还要结婚生子的,脱靶带来的错误编辑还会传给后代。
▲贺建奎在生育治疗过程中,改动了七对夫妇孩子的胚胎,其中一位孕妇顺利生产。贺建奎称“我的目的并不是治疗或者防止遗传性疾病,而是要尽力保留只有少数人才具有的特征,即天然抵抗某些艾滋病毒。”
该项试验未向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报备
新京报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获悉,该项试验进行前并未向该部门报备,正开会研究此事。
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否认与此事有关
据媒体公开的这项实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书显示,贺建奎这项研究提交审查的医学伦理委员会,系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
▲媒体在网上披露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
而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总经理程珍表示,这个实验不是在和美妇儿科医院做的,孩子也不是在和美妇儿科医院出生的,至于网上流传的那张申请书,医院也不了解情况,目前正在调查核实。
伦理审查文件“签字”者则表示:不知情、未参会、没签字。
原稿《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文章已检索不到;
深圳医学伦理委:试验未经医学伦理报备,已启动事件调查;
南方科技大学:贺建奎已停薪留职,该研究未向学校报告。据媒体调查,贺建奎企业有南科大股份,临床试验获注册;
超百位科学家联合声明:危害不可估量,强烈谴责;
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调查核实。
贺建奎在一段团队视频中曾回应争议:我知道会有争议,但我愿意为有需要的家庭接受指责。
两家专业学会(中国遗传学会基因编辑研究分会和中国细胞生物学会干细胞生物学分会)联合发声:对这一严重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违背医学伦理和有效知情同意的违规临床应用表示强烈反对并予以严厉谴责。
贺建奎曾表示:知道会有争议,愿意接受指责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持续发酵,但贺建奎本人并未对此回应,目前他正在香港参加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
不过,贺建奎的实验室账号“The He Lab”于11月26日更新了多个视频,由贺建奎本人出镜讲述两个婴儿露露和娜娜的情况,并就为何选择HIV、伦理问题等作出解释。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2017年2月,贺建奎在科学网曾经就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撰文称:“不论是从科学还是社会伦理的角度考虑,没有解决这些重要的安全问题之前,任何执行生殖细胞系编辑或制造基因编辑的人类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贺建奎文章截图
人民日报评基因编辑婴儿:
科技发展不能把伦理留在身后
近日,一对基因编辑婴儿成了舆论的焦点。这样的医学行为不是割双眼皮那么简单,更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它关系到人类基因的谱系,关系到每一个人,也蕴含着伦理风险。人文科学,应该走到科技的前面去;人文关怀,更应该走到科学的内部去。点击查看全文>>
贺建奎的这项研究可能违反了我国的相关规定。
原卫生部在2003年发表《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其中附件一中第三条第九款明确表示,“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
科技部2003年曾规定
人类胚胎研究14天内必须终止
科学技术部、原卫生部2003年曾颁布《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研究,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
据了解,“14天准则”指的是胚胎头到尾轴发育的开始,第14天原肠胚期开始标志着人类形成,这也基本上是一个胚胎可以分裂成同卵双胞胎的最晚时间点。
几十年来,“14天准则”限制体外人类胚胎的研究。
这一准则最早是由美国卫生、教育和福利署的伦理咨询委员会在1979年首次提出。它在1984年得到了英国Warnock委员会的支持,以及1994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人类胚胎研究小组的支持。
在至少12个国家,这个限制是编写在管理辅助生殖和胚胎研究的法律里的。这其中也包括了中国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以及印度2007年发布的干细胞研究和治疗指南。
2016年,Nature和Nature Cell Biology曾发表文章,科学家在在实验室成功培养了自受精后13天的人类胚胎,打破了以前9天的记录。但由于“14天准则”禁止对14天以上的人类胚胎进行研究,研究者在这个时间点之前结束了他们的实验。
全球共识:
只允许对以治病为研究对象的
胚胎基因编辑技术进行探索
▲基因编辑示意图。图片来自南方周末
在人类辅助医学政策最为宽松的英国,也仅仅是允许医学界对人类卵子细胞的线粒体进行移植,这已经是目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天花板。因为这会给出生的孩子带来伦理错乱,孩子有一个父亲,两个遗传上的母亲。
对辅助生殖技术很宽松的美国西部(加州),也仅仅是能为不孕夫妻提供金发碧眼的孩子胚胎供选择,是选择,不是改造。而这一次,深圳的这位科学家直接上来就进行了改造,还生出了两个双胞胎孩子。
我国自2003年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国家卫生部176号文)的规定。根据该规范第三条第九款规定,实施技术人员明确禁止以生殖为目的的对人类配子、合子、胚胎进行基因操作。
在整个全球范围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也已达成了共识,只允许对以治病为研究对象的胚胎基因编辑技术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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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青年报、人民网、南方都市报、观察者网、广州日报、果壳网、新京报我们视频等
编辑 | 王琦玥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