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再出新规!广东:爱犬伤人,主人应将伤者送医并垫付费用
各位狗主们看过来
养犬再出新规!
昨日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增加了多条针对饲养犬、动物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饲养者、管理者的责任,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三条增加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动物外出的应当同时携带免疫标志的规定,并增加动物伤害他人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配合做好疫病防疫工作的规定。
为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在饲养动物管理中的作用,增加一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举报。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第二十五条。
为推动各地加强养犬管理,增加一条,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作为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第二十六条。
探索文明养犬举措
佛山也一直在行动
大沥中海金沙湾小区内
就专门为宠物狗设置了“便便池”
▲大沥中海金沙湾小区专为宠物狗设置了“便便池”。图/佛山日报记者 王旖荻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解该小区在倡导文明养犬方面所做出的积极探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小区养犬约有百余只。近年来,随着养犬者的增加,养狗问题和矛盾也越发明显。
宠物狗“便便池”分布在小区绿化丛中,遛狗的住户可从中领取报纸清理狗狗粪便。
小区管理处东区服务中心主任张涛告诉记者,目前小区一共有8个“便便池”,一旦发现狗狗粪便马上清理。“便便池”的设立,有效改善了宠物狗随处便溺的现象。“刚开始推广时,过了半个月,报纸都没用完,现在我们基本上一个星期要增补报纸两次。”
“有时候出门遛狗忘了带纸,有这些准备挺方便的。”家中养犬的邓小姐十分赞成小区“便便池”的设置。
除了“便便池”,普及养犬小知识的宣传墙、免费提供的狗绳和“便便夹”、遛狗时间写入住户公约……小区里关于文明养犬的宣传也随处可见。据了解,如果发现住户遛狗时不处理狗狗粪便,小区管理处会在业主沟通群中,公布该住户的不文明行为,类似曝光的行径也使住户更加自律。
2015年,市民张先生搬入该小区居住,他见证了小区里养狗现象的变化。“以前发生过宠物狗打架、吓人的事情,我自己也曾在电梯里被一只金毛犬吓到,现在小区的相关宣传多了,养犬者的素质也相应提高了。”
文明养犬
你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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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佛山日报
编辑 | 徐嘉楣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