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开放!佛山这座新图书馆颜值有点高→
好消息!
各位文艺的小伙伴
在佛山看书又有新去处啦!
12月25日
三水区新图书馆将正式对外开放
新图书馆环境怎么样?
具体开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有哪些交通方式可以到达?
……
佛日君为大家一一解答!
(注意:进馆要提前预约)
三水区新图书馆
位于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2座
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
设置阅览座位800余个
设计藏书量50万册
三水区新图书馆外观。
走进三水区新图书馆
整个大厅宽阔明亮
充满着“绿色生态元素”
现代科技也运用在各功能区域
整体环境十分舒适优美
2楼的文学类书库。
在图书馆首层门口左侧
有三台自助还书机
读者只需要将书投进还书口
系统就会自动识别图书类型
并投进分拣栏
还书精确又迅速
自助还书机。
新馆每一层都有设置自助借书机
无需人工服务
读者凭证便可快速完成借书服务
每个区域都配有自助借阅设备。
科技应用是新图书馆的一大特色
四楼专门设置
科技互动区以及创客空间
读者可以体验
高科技带来的全新阅读体验
同时还能享受到科技带来的便捷服务
科技互动区。
从二层跃层至三层的“休闲悦览区”
是三水区新图书馆的一大亮点
该层呈阶梯状分布
层层向上的阶梯
结合开放书架作为背景
营造出有棱有角的“书山”意境
位于2楼-3楼的阶梯自习区。
整个图书馆配置原木色书架
休闲区域搭配绿色、橙色座椅
为读者打造出
家中书房般的温馨舒适感觉
大家可以尽情享受阅读时光
位于2楼-3楼的悦览自习区。
新馆全馆共五层,其中地下一层为自助图书馆,配备报告厅、多媒体培训室、培训室等。一层、二层、三层为主要的图书阅览区和电子阅览区、特藏室等,四层为科技互动区、多媒体阅览区。
位于B1楼的自助馆。
此外,故事屋、创客空间、读者沙龙室、朗读亭等令人惊喜的特色空间也可以看到。据图书馆工作人员介绍,将会利用这些特色空间,不定期开展儿童故事会、读者分享沙龙、讲座、研讨会、电影赏析及创客与教育分享系列活动。
儿童借阅区。
三水区新图书馆以“自然、生态、人文”为设计理念,采用中式园林式设计,并通过移步换景的处理手法,将三水本土元素融进设计中,是一座集智能阅读、信息咨询、创意体验、休闲娱乐、培训学习、展示交流于一体的公益图书服务空间和平台。
一、预约进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三水区新图书馆启用仪式暨“爱上图书馆”主题活动期间,实行预约入馆。提前预约方式:关注“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二、交通指引
公交路线:667路到三水文化活动中心站下车即到;631路到荷花世界总站下车,向南走500米即到。
自驾车:三水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
自行车:三水文化活动中心停车棚。
三、开放时间
三水区图书馆主馆:周二至周日9:00-21:00(逢周一闭馆)
三水区图书馆自助馆:周一至周日8:00-22:00
1. 借阅证类型及申办条件
2. 申办方法及注意事项
(上下滑动查看)
2.1方法一: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到三水区图书馆(或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服务台申请人工办理;方法二:手持身份证原件在三水区图书馆(或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意一家成员馆)的自助借还机或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开通;方法三:关注“佛山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首页”-“读者证服务”栏目,或者点击“自助服务”-“刷脸办证”,按提示操作即可。
2.2凭身份证办理借阅证的读者,成功办理后可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网上服务账号。
2.3借阅证的初始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后六位,读者开通借阅证后必须自行修改密码至8位,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3.功能使用
3.1普通图书通借通还
3.2期刊、视听文献借阅
3.3免费浏览、下载数字图书馆资源(登录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3.4借阅权限:可借文献20册
3.5证有效期:长期有效
4.挂失、恢复、注销和补办
4.1挂失:读者可打电话到任一成员馆办理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4.2恢复:挂失后若找回原证,或身份证补办成功,本人可到任一成员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4.3注销:注销借阅证须还清所借文献,缴清违约金,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办证馆办理。
4.4补办:“一卡通”挂失并注销后,方可补办新证,补办须缴纳10元工本费。
5.借阅规则
5.1借书刊须凭本人借阅证办理。
5.2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30天;期刊借期为15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15天,限本馆内借还(其他成员馆的期刊借期等要求按该服务馆相关规定执行)。
5.3 逾期归还书刊,须交纳过期违约金。每册/件每天收取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单册/件最高20元封顶。若读者逾期一年仍不归还所借文献,图书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5.4读者借出书刊前,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整或被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进行处理。
5.5书刊归还时,由服务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如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
5.6读者遗失图书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抵赔,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如无法以书抵赔,则需到遗失图书资产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1978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1979年至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1990年至距今两年前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遗失的图书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5.6读者遗失期刊,需到遗失期刊资产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距今10年前的期刊按原价3倍赔偿;近10年的期刊按原价2倍赔偿(其他成员馆的期刊遗失赔偿按其所属馆相关规定执行)。遗失的期刊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6.续借方式
6.1微信续借:在三水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号,在“借阅信息”可进行自助续借。
6.2官网续借:在三水区图书馆官网(http://www.sslib.com.cn)“我的图书馆”绑定读者证号,在“借阅信息”可进行自助续借。
6.3到馆续借:在各楼层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或前往图书馆各楼层服务台人工办理。
6.4电话续借:0757-87732285
6.5电视续借:在高清互动电视上,登录“我的图书馆”,可进行自助续借。
6.6以下情况不能续借:所借文献过期、欠费超过10元、已续借过一次。
这个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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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日报、佛山新闻网记者 | 佛山日报记者吕小洁图片 | 佛山日报记者王澍编辑 | 劳晓文校对 | 郭铭贤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