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2022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要求,华英学校转公后这样招生!
4月8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的招生工作作出要求。
加强民办学校转公后招生政策衔接
《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招生纳入所在区公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统一管理,严禁脱离平台监管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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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通知》要求按有关规定纳入所属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统筹实施。
其中,市属华英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范围继续按照“面向禅城、兼顾全市”的原则分比例划定,学校招生计划55%面向禅城区招生,纳入禅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45%面向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四区和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各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招生,其中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各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招生数不高于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5%。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通知》要求,各区要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一般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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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非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2022年秋季学期,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政策,各区优先向招收随迁子女较多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优先用于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学生。
《通知》要求,各区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保持在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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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区要落实特殊教育与普通学校同步招生机制,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分类安置入学工作,对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入读,对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同时,要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佛山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严禁这些事
《通知》强调,严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争抢生源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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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大班额零增量。不得核准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诱导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行为。
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置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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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今年将重点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导,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依照职权加大对违规学校问责力度,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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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日报
文字丨佛山日报记者邹婷婷
编辑丨谈绮甜
校对丨吴锡泉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佛山+看点”视频号上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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