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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小百科之环境保护

小法桐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22-10-06
扬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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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国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持续推进环境保护进程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为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

本期小法桐将向大家科普

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

希望大家能严守环保红线

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罪名由来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案例介绍
2013年10月以来,被告人刘祖清伙同他人,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雇佣工人从事鞋模加工。期间,产生的废水未经过处理,通过连接围堰的管道排至村庄排水渠。经监测,上述加工厂总外排口废水中重金属浓度为镍23200 mg/L、铬8.64 mg/L、铜36mg/L、锌132 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23199倍、4.76倍、35倍、25.4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人刘祖清伙同他人在鞋模加工时,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据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刘祖清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环境保护需要大众的力量

公民在环境保护中

除了依法享受权利外

也负有一定的义务


NO.1
公民的环保义务


01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仅包括那些单独针对公民行为的义务性规范,也包括公民作为经济主体,或者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身份参与经济社会时必须遵守的环境保护规范。

02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对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公民负有配合的义务,不得随意阻挠、干扰、抵制等。比如,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重污染天气的情况下,对有关政府依法实施的限产、限行等措施,任何个人都负有配合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3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

       对公民而言,按照规定将生活废弃物分类放置,往往只是举手之劳。

04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大量一次性消费品的盛行,餐厨垃圾的不断增加,过度包装的普遍存在等,都给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为减缓环境的负担,公民有义务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提倡绿色消费理念,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面对社会上存在的

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现象

我们要积极进行检举和揭发

推动国家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举报环境污染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举报流程如下: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
2、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
3、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
4、跟接线员确认举报污染信息。
5、向接线员索要接收照片的电子邮箱或告诉接线员可以登录指定网络地址查看。
6、向接线员提出希望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的要求。


环境问题关乎人民的健康

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创造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

是身为法学青年的时代责任与担当


今天的环保法律知识科普

到这里就结束啦

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我们下期再见!


END 


—往期回顾—


法律知识小百科之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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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小百科之消费者权益


-yangdafaxue-

德法兼融·知行合一

图文:网络

编辑:刘曼琪

审核: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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