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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留下骨头拿走肉?初装费改革对燃气公司影响几何?

董跃进 天然气与法律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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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2100字,阅读约需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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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昨天公号发布的文章:燃气股集体下挫,初装费新政所致?引起了业内极大的关注。确实,燃气初装费对行业的影响实在太大,牵一发而动全身。燃气初装费确实需要改革,但应该怎么改才能让“帕累托最优”?也许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请听听资深从业人士董跃进的观点。需要说明的是,公号是个交流的平台,此文并不代表公号观点立场,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文:董跃进


燃气初装费是燃气行业的惯例(水、电、热也都有),不但管道燃气,瓶装气也以购买或租赁钢瓶的方式收取开户费。由于钢瓶费不高,液化石油气的销售价格也早就放开管制,所以液化气板块的初装费并不敏感。管道燃气的初装费金额高,很大程度影响燃气企业的收益,又牵扯消费者的腰包故而特别敏感。近来朝野降低燃气初装费的呼声和举动又成为新闻热点,带动资本市场城市燃气板块估值下滑。


想当年各地国营的管道煤气公司基本上都是政府的财政包袱,为了降低政府的经济负担,控制煤气价格,并维持企业运营便允许企业以开户费,初装费的方式向用户收取前期费用。不过即便如此,大多数城市煤气公司依然步履维艰。2002年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下发有关文件,在原本已经有外企和民企渗透的情况下,市政公用事业正式向外企和民企开放或部分开放,外资和民企进入燃气行业后,依然延续了原国企收取初装费的权利,并成为其初始阶段的主要利润来源。


当时“一本万利”的赢利模式是这样的:


投资商与各地政府洽谈获得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和收取开户费的许可,在当地成立公司后向房地产开发商或居民用户收取开户费,比如每户2500元,然后拿出1000元/户左右敷设小区燃气管道,安装燃气设备(当时基本是小区里面的瓶组站)。公司每户挣到了1500元左右的经营利润,另外用1000元形成的固定资产也归燃气公司所有。这样的话当开户5000户的时候,这家燃气公司在没有投入一分的情况下已经是拥有上千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能源企业了。当然经营模式听起来很诱人,但在操作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比如在欠发达城市早年初装费的收取比较困难。


2007年《物权法》颁布后,明确了红线内的燃气资产属于小区居民所有,但通过收取初装费而投资的市政管网则继续属于燃气公司所有。也就是如果燃气公司收取了2500元/户的初装费,以前除了100多元设备安装费以外,剩余的约2400元/户都是燃气公司的经营利润;后来需要再扣除1000元左右的小区内燃气设施的投入,即2500元/户减去1000元左右支出形成燃气公司的经营利润。


这种赢利模式加上前些年我国房地产超常兴旺,为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区域燃气公司的发展提供了百年不遇的大好形势,所以后来就有许多大公司不惜代价收购燃气公司的股权。当然大好形势下潜伏着很多隐患近些年也逐渐暴露。比如:


1.房地产行业不可能长期快速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2.政府部门把握着燃气公司的利润阀门,他们随时可以调整燃气初装费的标准,甚至取消,他们还管控着燃气的买价和卖价。


3.居民用户用气少,甚至不用气,所以居民用户的单位运营费相对比较高,初装费实际上等于燃气公司提前收取了管理费而已,但以后如何维持?


4.燃气公司是重资产行业,那么多的固定资产将来更新改造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届时燃气公司还能再收取一次初装费吗?


5.上游企业和外部企业不断以各种理由侵蚀城市燃气公司的优质用户市场,却把社会责任留给城市燃气公司。损害城市燃气公司利益时讲市场机制,要求燃气公司贴钱时讲特许经营权包含的责任义务。


近些年来有些政府管理部门对燃气初装费越来越看不惯,感觉燃气公司挣太多了,而且是不劳而获。实际上燃气公司的靓丽业绩往往是迫于资本市场和股东的压力,包装粉饰出来的。除了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和区域,气源销售利润大于初装费利润以外,大部分中小型城市燃气公司来自初装费的高额利润不过是一个美丽传说而已,因为大部分所谓初装费形成的利润都投入到市政管网和燃气设施中去了,还有就是对居民用户的交叉补贴,并没有多少利润进入老板的私囊。


我们回头看看就会发现,为了安抚用气企业和居民用户,政府部门通过控股地位或行政手段对燃气行业管控太多,甚至朝秦暮楚让人无所适从。比如城市燃气公司要保证居民用户的供气,亏本也要顶住,但政府又要求降低用户初装费,甚至贴钱进行老旧小区的燃气改造。燃气公司不能印钞票,只能从工商用户那里多挣点钱,但政府部门又把工商用户的气源卖价也管住了,或者允许别的公司来吃这块“肥肉”。我们不是说政府部门不能降低或取消初装费,而是要统筹系统化考虑,不能把肉拿走,又把骨头留给城市燃气公司。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不少没有国资背景的城市燃气公司会被压垮。


今后如何以市场化为导向,辅之以适当的行政管理,平衡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和责任,助推燃气行业平稳发展是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战略问题,不要仅仅盯住初装费说事,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呢!随手写的,多有谬误!贻笑大方了。


编者注:其实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各地调研“燃气工程安装费”的事,4月16日,发改委价格司在湖南组织了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费调研座谈会,来自十五个省份的发改、市场监管部门也参加了会议!详情:新闻 |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湘组织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费调研座谈和调研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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