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人,这笔钱涨了!
自从2014年9月国家提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以来
宜都大地上掀起了
“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
青年人创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
但是困扰创业者的
往往是创始资金、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
“想而不能”“想而不敢”...
为此错失了很多机会
今天
小编就给“创客”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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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全民创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辖区内创业贷款额度。
据介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宜都市辖区内创业的个人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均有提升。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担保贷款由最高1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合伙经营“捆绑式”创业担保贷款由总额不超过50万元提高至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200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按合同签订日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个体贷款和捆绑式贷款期限为2年,期间给予财政全额贴息。对创业项目好,带动就业能力强,还款积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可申请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贷款贴息。
这对创业者来说
绝对是个好消息
实实在在减负不少
那么
问题来了
想要申请创业贷款
需要什么条件呢
小编现在就带你看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
(一)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宜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执行。
申请流程及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社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创业担保基金或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增信、经办银行按职责尽职调查并审核放贷”的流程办理。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应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资料,对人社部门、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开展尽职调查应积极配合。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政策,借款人不得多头重复享受贴息政策。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同一笔贷款只享受一次贴息等要求应作出书面承诺函,并对不实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策这么好
赶紧来宜都创业吧!
来源 | 市人社局
编辑 | 曹婷
审核 | 章黎 陈昱池
监制 | 陈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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