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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延缴,待遇不受影响!

掌上宜都 2021-07-11


3月1日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对因受疫情影响

无法按时缴纳医疗

和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

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截止2019年12月已足额缴费且之后没有发生参保状态变更的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保险待遇享受期暂从2020年1月统一延长至2020年3月底。在此期间,住院(包括生育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正常享受。


缓缴期间,统一延长待遇期之外的单位缴费人员,个人发生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先行垫付,补缴到账后到医疗机构退费重新结算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暂不结算,待补缴到账后再持社会保障卡到医疗机构结算。


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缓缴期内缓缴医保费用,足额缴费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不影响医保待遇。个人发生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先行垫付,补缴到账后到医疗机构退费重新结算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暂不结算,待补缴到账后再持社会保障卡到医疗机构结算。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相关科室联系电话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缓缴待遇专门服务通道


另外,小编给大家附上疫情期间慢门购药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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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 三峡日报、宜昌医保编辑 | 刘传东审核 | 章黎 刘瑞监制 | 陈登良刚刚,宜都又有3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累计治愈出院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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