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严管!让“禁渔令”落地有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长江大保护指示精神
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
及禁捕退捕等工作
近期,我市各相关部门多措并举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两江一河”禁渔禁捕专项行动
上下一盘棋
吹响禁渔退捕“冲锋号”
7月6日,我市召开“两江一河”禁捕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谭建国,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泽刚出席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讲政治,提高认识和站位,高度重视禁捕工作。要重统筹,形成推动此项工作的合力,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专班负责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执行“两江一河”全面禁捕,坚持零容忍、全覆盖。要破难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工作落实,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高频执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力;要科学核定生产生活通勤用船数量,加大“三无船舶”收缴力度;要强化时间节点,落实定期会商制度。要强督办,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协调各监管所密切配合,做到上下一盘棋,推动禁渔退捕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以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渔具店等为重点,张贴禁渔禁捕公告,发放《公开信》,并逐户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广大经营户自觉自愿参与和配合禁捕禁售工作。
除此之外,专班执法人员还进一步强化对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全面清查,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鱼类来源可追溯,自觉抵制宣传、购买、销售、食用长江鱼、清江鱼等野生鱼类行为,禁止餐饮单位店堂广告和菜谱出现宣传野生鱼类菜品行为,督促商户自觉拆除相关广告招牌。
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开展常态化的执法检查,凡是发现有销售禁用渔具、非法收售“两江一河”鱼的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专项行动
让“禁渔令”落地有声
为落实长江流域宜都段全面禁捕要求,严厉打击禁渔期贩卖野生鱼虾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聂家河镇分别开展禁渔期专项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陆城城区开展禁渔期市场监督检查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城区餐饮、食品流通等行业经营者宣传禁渔政策,还到城区8大农产品市场,向水产品经营户面对面宣传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政策,要求经营人员对可以销售的其他冰冻水产品做好进货及销售台账记录,同时要求餐饮单位店铺广告、招牌、菜单中不得有野生鱼虾等河流渔获物字样,不得向顾客提供任何野生鱼虾等河鲜类产品。
聂家河镇禁渔执法专班联合派出所到白家淌等村入户开展禁渔禁捕知识宣传,部分村也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禁渔相关信息,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形成良好护渔氛围。
镇市场监管所积极督促辖区内水产品经营者自觉抵制购买、销售、食用长江鱼和清江鱼的行为;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检查,提高群众禁渔意识,引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排渔具、渔药农资店,对在销“地笼网”等渔具的做好登记,并责令下架,禁止销售。
为切实做到禁捕禁捞禁电,清船清网清人,除了镇禁渔执法专班在熊渡水库开展巡查外,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还于近期全面摸排核实了辖内50条“三无”农用船,其中白家淌村14条、聂家河村20条、邓家桥村3条、肖家岗村13条,所有船舶实行“一船一档”,建立台账。白家淌村14条船计划近日在熊渡大坝码头采用吊车集中上岸。
强化宣传
筑牢生态“防线”
陆城街道锦江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了“拒绝江河鲜,从自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
社区志愿者们重点对辖区内的餐饮店、卖鱼商家进行宣传,提醒商家要规范经营行为,不售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鱼类,菜单上不能出现“野生”“江鲜”“河鲜”等字样的广告宣传。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在宣传过程中,志愿者们还号召广大居民加入“拒绝江河鲜,从自我做起”的行列,从自身做起,拒绝江河鲜上桌,勇于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除此之外,还邀请社区法治主任李崇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大家开展了一堂法制讲座,从专业的角度深入讲解了非法捕捞和售卖野生江鲜河鲜等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保护生态流域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
通讯员 | 刘诗军 熊梦雅 曹晓婷
记者 | 谢贤 李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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