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再发重要提醒
高考结束,考生们终于迎来了最轻松的一个暑假,部分学生就打起了假期兼职的小算盘,想着既能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攒攒零花钱。
这时,正巧在朋友圈看到了这样的兼职广告:
哇,躺在家里玩手机就能赚钱的工作,试问谁不想拥有!
然而,真的上网冲个浪,就能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
很可惜,现实总是不如想象那么美好,朋友圈里这种轻松赚钱的刷单兼职,大部分都是骗子的套路。
根据微信客户端的用户举报数据得知,刷单兼职属于诈骗高发区,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受害者损失金额轻则上百,重则高达数十万。
为什么刷单的骗局已经被多次曝光,却依然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呢?
除了兼职广告上薪酬太诱人、又无需经过投简历面试等程序,看起来方便快捷就能赚大钱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骗子们狡猾的“画皮术”。
骗子们清楚的知道,只靠一套固定的说辞,很快就会被大家识破,所以他们也不停地“升级”变换新的骗术,绞尽脑汁编造花样。
当大家对垫付刷单感到警惕时,骗子们就打着“无需垫付,一单现结”的噱头,引诱受害人上当,并在后续的支付教程中做手脚骗取钱财。
又或者利用高额佣金,在将受害人引导到恶意网站、赌博平台、“抢单”App等,诱骗受害人充值刷单。
说到底,骗子都是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只要大家还幻想着有什么“轻松致富”的道路,就会让骗子有机可趁。
刷单兼职究竟可不可取?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总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发布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是指,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关于其销售商品的销量、经营者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好评度评分、删除不利评论等有助于其产生商业利益、妨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微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的态度。
根据用户投诉提交证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团队对虚假刷单行为进行了打击治理,对所有经核实确认有虚假刷单行为的帐号进行处罚。
对于以刷单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我们也将持续进行专项清理;而对于违规刷单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我们也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帐号进行处理。也希望大家在微信见到此类违规兼职广告时,能够主动在客户端进行投诉,与我们一起维护安全绿色的微信生态环境。
最后,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大家:"刷单不合法,极易被欺诈" 。
微信会根据用户投诉,对刷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也请大家远离刷单行为,如在兼职过程中遇到具有明显欺诈特征的情况,更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
① 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② 兼职应找正规平台:不要轻信网络上的“轻松又高薪”的兼职。
③ 网络刷单违法违规:不要因为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远离网络刷单,营造公平的、公正的、健康的网购环境。
④ 主动投诉违法行为:如果在微信发现有类似的不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小程序腾讯110 提交相关证据信息进行投诉。
来源 | 湖北日报 微信安全中心
编辑 | 刘传东
审核 | 章黎 刘瑞
监制 | 陈登良
明确了,将全面禁用
全面禁捕!
▲
长按扫描二维码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