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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持续发力!乡村教师“利好”连连 | 粤奋进·粤精彩⑰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教育 2019-03-29


编者按

从九月起,“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将联合推出“粤奋进•粤精彩”系列新媒体报道,通过走基层、说改变等方式,全面反映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各具特色、多点开花的新局面,及时推广各地各校最有突破、最有亮点的好举措。今天我们来看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如何写好广东教育“奋进之笔”。


“粤奋进·粤精彩”系列最近三期回看↓↓↓

《粤奋进•粤精彩⑭ | 做好校内课后服务,这些学校有经验》

《粤奋进·粤精彩⑮ | 让职业院校学生成为“香饽饽”!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赞!》

《粤奋进·粤精彩⑯ | 就读职业院校人生同样出彩!看“双精准”如何实现校企双赢?》



有一群人,远离城市喧嚣,难见华灯璀璨;

有一群人,扎根穷乡僻壤,依旧笑靥如花;

有一群人,耕耘十里园地,安享一方清静;

……

这一群人就是“乡村教师”。

2018年初,一部叫《一个人的课堂》的电影上映,影片讲述了乡村教师宋文化,坚守乡村20多年,把青春献给学生,并守护好最后一个学生成长的故事。有人说,乡村教师才是真正的“园丁”。


乡村教师是值得敬佩的,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更是事关重大









2016年2月5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全面部署推进建设一支安教、乐教、能教、善教的乡村教师队伍。

2018年8月26日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广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实施意见



“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广东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动力源泉。


广东将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在解读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上说道。


广东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长效机制,从2013年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逐年提高到2018年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2013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约142亿元。2018年,全省有32.6万名乡村教师获得月均1011元的生活补助,最高的达到每月1800元!


       除了增加收入之外,广东还使出了“洪荒之力”,为乡村学校补充高素质教师。“上岗退费”政策已为乡村学校补充4.4万名教师,98%以上选择继续留在乡村学校任教;2018年退费标准从原来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艺术类、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本科、专科分别退费5年、4年和3年。此外,2018年在11个师范院校试点为54个县区的乡村中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已招收本专科师范生约1600人,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毕业后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


“一位老师的职业生涯可能长达30年。”王创说,“对于绝大多数存量教师来说,不断学习、培训、提升将是伴随终生的。”建立乡村教师培训长效机制,是广东提升乡村教师队伍专业能力的又一实招广东每年安排“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2亿元由各市县自主安排使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是重点;每年安排约5000万元用于开展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省级示范培训。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与乡村学校建立“校地对接”联动机制,通过在乡村学校设立培养培训实践基地、长期派驻指导教师、师范生顶岗实习置换乡村教师培训等方式,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加油提速。


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中心小学教师

到东莞市长安镇厦岗小学交流学习


职业发展,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与城市中小学教师相比,乡村教师学历水平整体上偏低,优质资源相对较少,职业发展渠道偏窄。广东及时出招,在职称评聘方面注重向乡村教师倾斜:


明确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发表论文、计算机成绩、外语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

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此外,广东还规定: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2017年,全省有11739名乡村教师晋升职称,其中晋升高级以上职称的有4544人,占总数的40%!

“乡村学校”南雄市坪田中学

今昔对比


电影《一个人的课堂》中的乡村教师宋文化,在山区小学任教20多年,面对最后一名学生,仍坚守教学岗位,正如某句歌词:“一直在这里,不管有风还有雨。”   


而今,乡村学校教师和校长一辈子都在一所学校工作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


因为,广东已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县域内城乡教师“定期流动”。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能低于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满2届,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


与此同时,为了实现教育事业的“弯道超车”,广东大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广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岗位等资源,促进了教师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韶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校内聘任”“跨校竞聘”“组织调剂”,韶关市各县区“实现了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有序流动”,从而“缩小了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的差距”。


据介绍,2017年全省共3.9万名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超过公办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占中小学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数的17.8%,其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约占21%。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教育杂志社

记者 | 黄铭钊

统筹 | 黄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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