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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试点!广东这些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入选
教育部明确,第二批试点周期为两年,自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10月止。第二批各试点学校根据《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制定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周期内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本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学校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指导,有具体意见要及时向试点学校反馈。
第二批各试点学校应于2024年12月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年度试点总结,并于2025年10月提交两年试点总结。首批201所试点学校试点周期顺延至2024年6月,各试点学校应于当月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试点总结。两批试点学校试点周期结束后,评估合格的授予“全国急救教育学校”称号。
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域试点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各试点学校统筹学校办学经费,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强急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配备。
二是建强师资队伍。各试点学校组织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参加急救教育师资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教职员工在学校内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三是开展急救培训。各试点学校积极利用教师培训、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程等渠道和载体,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学前阶段,引导幼儿了解简单急救常识,树立安全健康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识,提升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意识;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师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与技能。鼓励各地和试点学校将急救教育纳入课程和学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或试点学校探索开发学校急救教育相关证书,记载师生参与急救教育的经历和时长等。
四是建设培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学校或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培训基地,指导和协助试点学校开展急救教育培训。
五是组建专家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专家,研制开发急救教育内容资源、评价体系。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普及急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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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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