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的新闻学研究
《国际新闻界》新闻学年度综述课题组成员包括:刘海龙,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束开荣、孙彤昕、段世昌、张世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本文从2020年近30种中文学术期刊(包括港台地区)遴选出在研究问题、观点视角以及论证方式等方面较为创新的新闻学论文,并从中国新闻学研究的范式更迭与总体问题、马新观与列宁主义研究、中国新闻业观念与职业实践、建设性新闻研究、重访新闻生产社会学经典以及中国近代新闻史研究等七个话题勾勒过去一年中国新闻学研究的主要知识版图。
一
中国新闻学研究的范式更迭与总体问题
2020年,与新闻学科有关的一些宏观问题获得了较多关注。就当前而言,数字媒介技术是开启这些关注和反思的推动力量,它在实践发展、概念描述以及理论阐释等多个方面为重塑中国新闻业带来新的可能性。在此背景下,学者们就新闻研究范式的变迁与革新以及新闻学科的理论体系构建等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
(一)新闻研究范式变迁与革新
新传播技术冲击下的新闻业促使中国新闻研究者从范式革新层面反思新闻业的发展与变迁。前互联网时代的新闻学是否遵从特定的研究范式?有研究者(杨保军,李泓江,2020)认为大众传播时代的新闻学研究主要被视作关于职业新闻活动的研究。这种将“新闻”等同于“职业新闻”的认识论特征进一步导致了新闻学在知识来源、研究目的与教育实践上的职业性特征,因此可以称之为“职业范式”。而时下基于新兴技术形成的新闻活动边界正在不断向外扩展、蔓延,这使得原有的职业范式遭遇阐释效力不足、内卷化问题以及难以形成建设性的规范指导等困局,这些困局正在挑战着职业新闻业的合法性基础。譬如,在新冠肺炎期间,围绕热点事件的传播,多元主体竞逐新闻生产的现象颇为典型地展现了新闻传播的自组织现象,被各种话语所裹挟着的“新闻”使得事实与观点之间的边界趋向模糊,这表明当前专业新闻生产的垄断性告终,新闻由对事实进行报道的职业化行为变成围绕事实的多元主体间协作与竞争的产物(蔡雯,凌昱,2020)。
据此,有研究者(常江,2020a)从数字技术及其新闻实践的视角来反思新闻学自身的理论范式和学科体系问题。研究认为,数字技术的兴起给新闻业带来的不仅是一种工具性的“影响”,更是一种生态性的“培育”,数字新闻学(Digital Journalism)在四个方面对传统新闻学体系实现了范式性突破:技术在新闻业态中日趋扮演生态性角色;数字新闻从业者的技工化;基于情感网络的新闻业的成型以及价值极化和价值虚无成为新闻业的持续性危机。基于此,可以将数字新闻学作为新闻学在信息时代的重大范式革新。但也有研究者(王斌,2020)指出,由于“数字新闻业”在中文语境中更多被理解为与数字技术有关的新闻业,因而“互联网新闻学”可以作为更有涵盖力的概念来指代英语文献中的Digital Journalism Studies。但互联网新闻学并非一个与经典新闻学彻底不同的、全新的研究领域,而是关注新闻学基础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形态、新机制、新影响等新内容。
(二)重新理解新闻学:总问题与理论体系构建
除了对新闻研究范式变迁与革新的反思,研究者(杨保军,2020a)同时也在重新理解新闻学研究的总问题。研究认为,新闻学的总问题是由新闻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外部总问题)和新闻与人的关系问题(内部总问题)两方面共同构成。前者通过新闻与社会整体、新闻与社会子系统以及新闻与日常生活世界等三个层面构筑了新闻的价值和意义;而后者揭示了新闻活动的基本要素及其中介,即人、新闻与媒介的相互间关系问题。应该说,新闻学的总问题明确了新闻的双重中介地位,新闻既是沟通人与事实世界最新变动情况的中介,也是建构主体间新闻关系及其他延伸关系(以新闻为基础的各种交往关系、实践关系、生活关系)的中介(杨保军,2020b)。
此外,还有研究者在学科与理论体系建构的层面进行反思。研究认为(常江,2020b),在新的学科体系里,与数字技术相关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概念(如技术可供性、媒介化、行动者-网络、情感公众等)应当占据核心地位;在研究实践上,研究议题应指向以“作为媒介的新闻”这一生态性思路,立足于“数字新闻生态”这一新的“问题域”,除此之外,还应保持对数字新闻生态与宏观全球政治与文化之间关系的批判性思考。具体而言,研究者(王斌,2020)发现,基于数字媒介技术语境的互联网新闻学应更注重新闻业对于情境的敏感性、新闻业运行的透明性以及新闻业作为整体的关联性,并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提出新闻学研究可以借鉴文化研究范式与实践范式。前者侧重对新闻业转型过程中的意义体系描摹和解读,后者则指向这些意义体系背后多种元素的互动过程以及话语和行动的交互影响。
二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列宁主义研究
2020年的马新观研究注重立足马克思的经典著述反思社会历史语境中的马克思新闻观念、系统整理和开掘马克思在《新莱茵报》时期的新闻实践,这些文献对当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理解和研究来说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新闻学界在认识新闻自由时的某种去政治化、去历史化趋向,有研究者(徐梦菡,李彬,2020)将马克思的第一篇政论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放回社会历史语境之中进行唯物史观的再解读,研究发现,尽管马克思已敏锐地注意到新闻自由与封建制度的总体联系并加以批判,但他仍然受到启蒙理性与客观唯心主义的认识局限以及德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的时代氛围影响。当谈到当代中国“马新观”的基础观念——新闻规律观念时,研究者(杨保军,2020c)认为,必须明确其根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闻事业,讲求每一个新闻活动主体尊重新闻规律自身的客观性并对其进行积极自觉的运用与探索,不过关键在于,新闻管理控制主体也要按照新闻规律观念的内在要求管理、控制新闻活动,那么一种符合现代新闻业发展的优良新闻制度才能得以建立。
自2018年开始的《新莱茵报》编译工作一直受到学界乃至业界关注,今年,《新闻与传播研究》以及《新闻界》等杂志集中呈现了一批研究论文,主题涉及《新莱茵报》的编译意义与原则、新闻报道原则、新闻时效、广告思想以及新确认的37篇(组)由恩格斯所撰写的《新莱茵报》新闻报道等(陈力丹,夏琪,2020)。若此项编译工作能全部完成,可以新增约十分之九的《新莱茵报》内容,这些都是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的重要基础资料(陈力丹,2020a)。研究发现,除了《新莱茵报》这一完全掌握报纸编辑权和实际经营权的新闻实践之外,马克思还曾在1851-1862年间作为欧洲通讯记者为《纽约每日论坛报》供稿达489篇之多,这些作品展现了与单向度、机械化的新闻通讯截然不同的学术性特点(沈荟,熊涛,2020)。
2020年是列宁诞辰150周年,这一重要历史节点本身给予了列宁主义研究一个难得的反思与总结的契机。就列宁的报刊活动与新闻思想而言,“党的出版物的党性”作为一项无产阶级党报的重要原则被长期继承下来(郑保卫,2020a),但这个概念提出背后的复杂史实却常常被模糊或者回避,从而致使相关研究偏离了这一原则的历史语境。对此,有研究(陈力丹,2020b)论述,列宁就“党的出版物党性”要求的提出,正是建立在自己于建党初期设计的组织系统困境之上——以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同为中央领导机关。这一制度设计成为孟什维克派与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派斗争的党内法权依据。而与党报党性对应的列宁提出的“行动一致,讨论和批评自由”原则,是他根据俄国国情的创造性设想与实践,保障了党的统一和党内生活的和谐,具有普遍意义。在社会主义国家建成后,列宁迅速将苏维埃报刊工作重心从政治论战转到经济建设,但实际的探索却是艰难的。以1921年为界,列宁的苏维埃报刊思想前后有所转变。在前一个阶段(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对报刊的论述建立在取消商品交换、实行共产主义劳动公社的设想之上,这一设想在正确之外也存在偏差。到了“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很快意识到新闻纸并非党报,他在承认报纸的商品属性的前提下支持报刊自主工作(陈力丹,2020c)。
就列宁党报党刊思想对中国新闻实践的影响与价值而言,早在十月革命爆发以前,也就是1917年5月,中国报刊就已经开始报道列宁及其党派活动,对中国人来说,此时只是“初识”列宁。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列宁主义才得以在华初步传播,随着五四运动到来以及“苏俄对华第一次宣言”发表,国内对列宁主义有了较为全面准确的概括(邓绍根,丁丽琼,2020)。总体上,列宁论著和宣传观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在1917-1927年间经历了从翻译到解释再到探索性实践的过程(陈力丹,孙曌闻,2020)。
具体而言,列宁主义对新中国成立早期的新闻理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一方面,当时新闻理论全面沿用苏联模式,新闻领域在50年代的学习过程中出现了僵化教条倾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展开了对苏联新闻模式的反思。另一方面,苏联解体导致列宁主义被弃置、边缘化亦影响我国新闻界研究和学习列宁报刊与新闻思想,但在此过程中,我们逐渐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理论,而列宁主义依然是其中具有生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郑保卫,2020b;程曼丽,2020)。
此外,列宁“群众办报”的传统在当代亦得到了坚持,这一经验直接来自列宁在《火星报》与《真理报》建立的代办员网络与工农通讯员网络时的成功实践(郑保卫,2020a),“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主张与实践在延安《解放日报》改版期间得到充分讨论,并在1948年被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毛泽东完整提出与倡导(朱清河,王青,2020)。当下,习近平总书记将其表述为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坚持为群众办媒体和依靠群众办媒体(郑保卫,2020b)。而且,列宁“出版物的党性”原则至今是中国共产党新闻事业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以此为理论源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媒姓党”的观点,其内涵是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这一思想的发展是符合当代中国情况的(丁柏铨,2020)。
三
中国新闻业的观念实践:
新闻真实、虚假新闻与专业主义
为了在理论层面应对数字媒介语境下的新闻生产变革,职业观念上的转型与实践是当务之急,其中对新闻真实观念的反思较为深入。对此,中国新闻业研究者就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考察:其一,“有机真实”与“公民目击”对新闻真实观念转型的推动;其二,自媒体与人工智能将虚假新闻的生产推向以技术逻辑主导的“深度造假”;其三,从客观性、透明性到公共性的反思,体现了专业主义理念在当前的积极调适。
(一)新闻真实的观念转型:有机真实与公民目击
针对多元主体竞逐新闻生产场域并作用于事实的报道与构建,有研究者提出“有机真实”的观念,认为无论是动态的宏观的新闻真实图景,还是具体的新闻真实面目,不再是由单一的某种类型的新闻传播主体决定,而是由所有参与新闻传播的主体(包括职业新闻生产机构、社会公众以及群体性或组织性的传播主体)共同决定(杨保军,2020d)。此外,就职业新闻从业者对新闻真实的业务实践来说,“目击”或者说“在场”构成真实性的标志和权威性的维系。但是,在新媒介技术语境下,公众作为新闻发生现场的“目击者”已经较为普遍地冲击和挑战了职业从业者关于新闻真实的观念与实践。研究者(王敏,2020)将这种构建真实的方式称之为“公民目击”,认为其大量涌现的技术机制在于公众可以便捷地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那些未经处理、看似真实并值得信任的原始数据。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种目击方式能够以更为原生态、现场化和多媒体化的事实呈现方式强化新闻事件的“真实性”,但又因公众的强烈主观性而造成新闻事实构建过程中把关机制的系统性缺失,这使得“公民目击”可能产生比传统媒体时代更为严重的真实性问题。
(二)虚假新闻的主体变迁:从自媒体到人工智能
随着数字化浪潮的奔袭,尤其是人工智能以及自媒体对职业新闻生产观念的冲击,这使得新闻真实遭遇着虚假新闻的深度解构。比如,即使是传统新闻业中可信度较高的新闻图片、视频,也从“眼见为实”进入了深度造假(Deep Fake)的时代。随着这一技术被快速商业化、娱乐化以及低成本化,这一现象早已蔓延到世界各国。而由此给专业新闻的生产与观念带来的挑战不言而喻,数字化、智能技术伪造的假新闻(主要是视频和音频)很难进行事实核查,更糟糕的是,这些泛滥的假信息可能会导致人们对真实音视频的冷漠无感(陈昌凤,徐依芳,2020),长此以往,新闻真实本身的内涵将会遭受这些技术实践的侵蚀和解构。在这种语境下,新闻业乃至整个社会其实就面临着以人工智能时代的视觉政治问题为代表的更复杂的真实问题(姬德强,2020),而承载这个问题的温床恰是正在迅速崛起的互联网平台尤其是社交媒体平台,人工智能与算法的日益平台化反映了深度造假背后的技术与资本逻辑。
就中国语境而言,与传统媒体在文本层面的假新闻生产相比,国内的假新闻逐步向自媒体生产模式转变,这种模式下生产的虚假新闻更讲究话语修辞,更切合受众的信息接收与劝服心理,而且造假手法也更为多元,层次也更为深入。当前,自媒体围绕虚假新闻的生产已经通过高频词的使用构建起文本的“戏剧脚本”与“符号体系”,这使得假新闻背后的话语生产结构趋向稳固,更为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话语生产结构还会通过不断地调适与建构,来适应真实新闻生产的大环境(李彪,潘家宝,2020)。由此,针对自媒体的虚假新闻辨别与治理就变得更为棘手。
(三)专业主义的观念调适与反思:从客观性、透明性到公共性
与应对外部新闻生产的多元行动者及其技术实践相比,近年来,职业新闻业内部也开始对专业主义所涉及的核心观念,譬如对客观性进行反思与重构。有学者(郑忠明,2020)通过对实在论构建新闻事实这一认知传统的批判,区分了新闻事实的三种不同结构(实在范畴、空间范畴与历时范畴),认为新闻本身所能认识的对象有限,一方面,出于对新闻价值的考量,另一方面,新闻事实局限于特定时间内、反常的事件,因此,当我们谈论新闻客观性的时候,必须要明确我们是在什么层面上讨论新闻事实及其所对应的新闻客观性,由此才能更准确地理解我们所要实现的目标。但在新闻业遭受信任危机、客观性所具有的职业伦理短板以及数字技术对新闻产制流程的系统性冲击的当下,学术界对“透明性”的讨论应运而生。不过,业界与学术界关于透明性的争议一直存在,它是否能调和并扭转当前新闻业的信任危机?为此,有学者提出“适度透明”的标准,从提高新闻的可信度、承认自己的不足、最大化公共利益最小化伤害以及提高用户体验等方面,应对透明性原则缺乏把关、强调开放可能造成的职业失范问题(张超,2020a)。
除了对客观性与透明性的反思,也有研究者就专业媒体的公共性展开讨论。在当前渠道为王的时代,职业新闻媒体为了获得更多关注,会将其所生产的新闻免费放置到主流社交媒体平台上譬如脸书(Facebook),但尴尬的是,在数字媒介语境下,他们对主流互联网平台的依赖是显而易见的,由此陷入一种明知不该依赖却无法摆脱的两难境地。研究认为,囿于平台对受众渠道的技术与资本垄断,作为内容提供者的专业媒体,其新闻自主与盈利自主均会受到潜在与现实的威胁。据此,专业媒体应该重新回到“内容为王”与“新闻品牌竞争力”的价值体系内,坚守并维护自身之于社会的公共责任和期许(陈怡璇,林泽民,2020)。
当然,不管是客观性、透明性还是公共性,这一整套专业主义意识形态的原生语境体现的是欧美新闻职业实践所凝练出来的观念价值体系。当这种带有地缘色彩的观念价值体系被移植到其他地域的新闻职业实践中时,往往会遮蔽新闻业的“地方性”。而这种“地方性”典型地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域的职业记者对上述职业价值观念的“本地化”实践。有学者(单波,张洋,2020)据此反思,记者角色是由地方性新闻实践界定的,这个“地方”不是确定的、有边界的场所,而是由文化、历史、权力关系、政治等多种角力所建构。因此我们既不能在西方新闻业的差异中提炼属于西方文化精神的“公约数”,遮蔽西方的多样性记者角色,也不能在“西方与非西方”的二元对立中固化地方记者角色的差异性。
四
中国新闻业的职业实践:
多元行动者的调适与合作
2020年,相关研究对中国新闻业职业实践的观照凸显了当前中国新闻业的转型与变革语境。其中,既有研究者关注职业意识形态在实践层面产生的多维度变迁;也有研究者聚焦新闻生产的多元行动者及其彼此之间的调适与合作,还有研究者就社交媒体对新闻生产的具体影响展开讨论。
(一)职业意识形态的反思:报道他者、用户新闻与去专业化
今年,学术界开始在整体上致力于反思职业意识形态在新闻实践层面的缺陷,而不是将反思的焦点局限在单一的职业价值实践上。譬如,有研究者(单波,2020)通过对“报道即遮蔽”这一悖论的考察,认为记者们面对相对于自我的“他者”时,有选择地报道事实决定了新闻记者必然会在完成新闻报道流程的过程中“遮蔽”一些事实,由此“报道他者”似乎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此,我们应该从主观性与客观性、他们与我们这些构建职业新闻生产机制的二元对立的权力关系转向互惠性的主体间关系,由此唤醒我们的跨文化意识,并反思单向度的新闻专业意识。
近年来,有关UGC(用户生产内容)之于传统新闻生产的冲击与重塑逐渐成为学界共识。有研究者(刘鹏,2020)在此基础上提出“用户新闻”(user journalism)概念,以此指涉媒介使用者通过平台媒体生产、传播泛新闻内容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得到了典型体现,围绕着疫情话题,出现了更为多样的传播事件,譬如私人交流公共化(李文亮的聊天记录被截屏转发)、公共事件的个人书写(方方日记)、自我曝光的可见性追求(敲锣救母)以及新闻分享意义的再生产(艾芬专访)等。作为新传播格局下的用户实践,它已经融入公众的日常生活,并形成一种与专业新闻实践及其文化互为补充、互为竞争、互为挑战,但又并行不悖的关系。
将视线拉回职业新闻场域,研究发现(王海燕,刘湘,2020),我国主流纸媒的新闻实践近年来在多个方面(譬如报道简洁性、及时性、信源多样性、结构规范性、表达客观性等)均呈现出明显的“去专业化”特点,这表明,在数字媒介语境下,我国主流媒体的新闻实践正在改写着数十年以来在学界与业界已经达成普遍共识的专业化操作标准,这意味着当下我国新闻专业实践形态出现传统意义上专业主义共识标准的改变与转移。就客观报道关于事实与观点分离的专业要求而言,研究者(陈阳,郭玮琪,张弛,2020)通过对“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实证分析发现,在中国新闻业所处的媒介体制以及社会语境下,获奖的“新华体”新闻报道在情感表达方面较多呈现了记者的直接判断和评价,其中以集体与正面的情感更为主流,鲜有对个人与负面情感的集中表达,而且这种现象在消息类报道中更为明显。但另一方面,也有学者(高贵武,薛翔,2020)发现,就专业媒体的代表性新闻文本——深度报道而言,当前的短视频在深度报道方面的技术逻辑与实践张力表明,深度化阅读与碎片化视听之间并非天然对立,深度报道并未因媒介更迭和受众注意力缺失而失去价值,短视频的深度报道实践进一步凸显而非削弱了新闻媒体呈现真相的核心诉求。
(二)新传播技术冲击下的新闻生产:平台社会、新闻创新与算法迷思
当前,职业新闻业所面临的大部分危机都是由新传播技术的冲击导致的,而在这种语境下的新闻生产就不得不接受多元主体或者技术要素对传统新闻场域的介入和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算法与数据对新闻内容的影响。其二,新闻创新对新闻生产流程的再造。其三,平台社会对职业新闻业的重塑。
有研究者(毛湛文,孙曌闻,2020)对算法分发平台中的算法工程师、新闻编辑进行深度访谈后发现,算法工程师与新闻编辑之间缺乏足够高效和畅通的沟通机制,而平台对算法分发的技术依赖不仅模糊了新闻编辑的内容把关标准,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新闻透明性的缺失。对此,研究者提出应从“技术道德化”的视角来探索治理路径,一方面把新闻透明性纳入算法设计的“常规”,另一方面,加强算法利益相关方的民主协作,由此构建一种对话而非对抗的人与算法的关系模式。
除了算法与透明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如何认识和处理算法的伦理及社会后果也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难题。有研究者对此提出以“算法透明度”来阐明那些与算法有关的可以被公开的信息(包括信息透明、理念透明和程序透明等)作为其在伦理层面的应对之道(陈昌凤,张梦,2020)。具体而言,也有研究(徐琦,2020)认为,算法透明度并非智媒治理的充要条件,其更为合理的定位应是作为算法治理的辅助工具,算法治理需要在网络内容信息生态中通过政府规制、平台自治以及社会共治等不同行动主体的持续博弈中去协同推进。或许同样关键的是,因为算法不只是给新闻生产和媒体发展带来挑战,在更为普遍的层面,算法强大的个性化推荐功能,也一直引起普通用户对“信息茧房”效应的忧虑。对此,有研究者基于用户使用的视角,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算法推荐并未造成信息茧房的单一效果,算法推荐与其用户之间的关系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双向互动,算法塑造着用户所处的信息环境,影响用户的态度和期待,而用户也在训练和调整算法,主动策划个人所将触及的信息领域(杨洸,佘佳玲,2020)。
此外,就数据新闻实践这种新兴的职业实践类型而言,我们也不应忽视新闻场域外部的其他行动者以及新闻场域本身所处的社会语境。研究者通过回溯“数据新闻”在欧美国家的兴起过程时发现,最早提出数据新闻概念和进行相关实践的英国《卫报》,其时正身处于一场由美国技术精英发起的开放数据运动之中,该运动要求政府向社会提供大量开放和免费的数据。但随着数据新闻实践的发展,“数据”的含义被逐渐泛化,从而失去原本开放数据的本义,研究者倡导应回到数据新闻诞生的历史语境,重新界定数据新闻的边界,并凸显其公共利益的底色(张超,2020b)。
为了全面应对新传播技术的冲击,传统新闻业逐渐从职业场域的内部发力,以新闻创新的方式推进自身在数字媒介语境下的逆袭。研究者(王辰瑶,2020a)将“新闻创新”定义为多元新闻实践主体创造、采纳或扩散新闻工作新观念、新方式的行动过程。新闻创新研究致力于探索新闻行动者如何随着外部条件的改变以及在彼此的相互作用下,形成和发展出新的相对稳定的新闻观念和实践方式,使新闻工作能在新的条件下有效运行。但就内容生产者与技术行动者的关系而言,起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前者,技术团队往往处于新闻生产流程的末端,媒体机构与技术公司之间的这种协同合作状态,凸显了媒体机构新闻创新的路径依赖(肖鳕桐,方洁,2020)。在整体上,媒体融合一直是中国新闻业多年来的主流创新路径,研究者(蔡雯,2020)通过对中国媒体融合历程的概括梳理,认为媒体融合从本世纪初的起步(对媒体自身资源的重新配置)到近十年来的进阶(跨界开发和整合外部资源),这两个阶段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当前仍待突破的难点主要在于着力“连接”用户,建设“开放型”媒体。
具体而言,如何处理职业新闻机构在大众媒体时期的传统周期节律与“互联网时间”之间的矛盾呢?对此,研究者(周睿鸣,2020)对澎湃新闻的个案研究发现,新闻组织通过“锚定常规”这一创新行动来弥合新闻生产在互联网语境下的时间节奏,即新闻组织在对标“互联网时间”过程中调整并试图固化大众媒体时期的新闻生产周期节律及其组织结构安排的创新行动,竭力推开互联网语境下有关即时性的价值理念、实践原则及其叙事模式。此外,以职业场域的外部逻辑观之,新闻创新本身之于社会治理的影响亦不可忽视,其中,“电视问政”作为传统媒介化治理的创新实践,在中国语境下展现了媒体渗入地方治理的一种吸纳民主商议元素的可操作化模式,这个模式具备在体制逻辑内促成媒介化问政过程中各种创新行动的可能和潜力(闫文捷,潘忠党,吴红雨,2020)。
整体上,当前新传播技术所营造的信息传播形态已经逐渐成型,“平台化”成为影响中国新闻业转型的关键因素,由各种互联网平台所构建的“平台社会”构筑了多元主体新闻生产的基本语境。研究发现(张志安,冉桢,2020),互联网平台对中国新闻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闻业的平台化趋势体现为新闻内容、用户与广告的拆分重组;二是新闻业的平台化表现为专业媒体丧失自身对新闻报道的策划主导权;三是新闻业的平台化还表现为专业媒体对新闻选择的主导权正在转向互联网平台。而这种影响对于中国新闻业研究的直接作用在于需要转变研究的视角与焦点,一方面,需要集中考察以互联网平台为枢纽的数字新闻业,另一方面,在开放的新闻生态系统中,研究专业媒体、平台媒体、机构媒体以及自媒体等多元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三)社交媒体语境下的新闻生产:小编新闻
当前,社交媒体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对新闻生产的重要影响之一在于它催生了“小编”新闻这一新工种。虽然小编尚未被职业新闻场域所接纳,但其工作方式及其在社交媒体的话语权使得他们能够对专业新闻机构所生产的文本产生重要影响。在社交媒体语境下,职业记者不但无法与粉丝专页上的读者互动,小编对其新闻内容的“重点提示”或“眉批”更足以改变既有的新闻框架。在对台湾地区脸书粉丝专页贴文的研究中发现,新闻报道本具有的公共话语特性,渐渐以情绪性字眼、非官方消息来源等方式,慢慢地将新闻公共论述予以私人化。因此,以社群互动为核心工作的小编面临着新闻公共话语与社群情感互动之间的摆荡,小编在新闻生产过程中的位置应该重新被思考(刘慧雯,2020)。
具体而言,如何理解和看待职业记者与社交媒体“小编”之间的关系呢?研究发现,不同于职业新闻场域中“记者尊重编辑”的关系模式,小编与职业新闻记者之间的关系更契合中国传统人际关系构建过程中的“脸面观”。由于小编的工作考核基本独立于职业新闻记者的供稿机制,而新闻记者也可以脱离微信公众号生产新闻,但双方会出于“面子”上的考虑来维持一种关系的持中与平衡。小编会通过“署名”“选题沟通”以及“文本的再加工”来与对应的条线记者保持较为和谐的人际关系,而记者考虑到小编“很给自己面子”,也会在提供稿件的时机和内容上帮助小编,以此维系彼此之间的互惠关系。由此,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对新闻编辑部的“媒介化渗透”促使中国传统人际关系原则完成了对本土特色新闻文化的表征和构建(张寅,2020)。而“小编”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则主要体现为双向需要的模式。一方面,与传统的新闻价值逻辑不同,社交媒体编辑挑选新闻时,多以引发用户兴趣为目标,另一方面,小编之于用户而言,小编通过生活化的留言与用户之间所形成的交流与情感互动,使得前者更像是不表达政治态度的“网友”。就小编在社交媒体的新闻实践及其与用户的互动方式而言,研究者称此为“小编新闻学”,并认为它正在构建着一种去政治化的、具有营销取向的新闻价值模式(刘昌德,2020)。
五
建设性新闻的西方语境与中国实践
近两年来,围绕“建设性新闻”展开的研究迅速铺开。不少研究立足中国语境,试图将我国主流媒体多年以来形成的新闻传统与“建设性新闻”所倡导的应然实践勾连起来。与此同时,相关文献重审“建设性新闻”得以在欧美新闻界出现的理论与实践语境,由此推动这个概念的理论旅行,并对其可能造成的误读进行反思。
(一)建设性新闻的实质与内涵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新新闻”理念与实践层出不穷,其中,肇始于北欧国家的建设性新闻(constructive journalism)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常江,田浩,2020)。研究认为(徐敬宏,张如坤,张世文,2020),建设性新闻的本质不是一种具体的新闻类型或者新闻写作方式,而是一种向善的新闻理念,它贯穿于新闻的生产、传播、反馈的全过程,其核心是对积极心理学的运用和提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就建设性新闻与传统新闻类型的关系而言,有研究者(常江,田浩,2020)认为,应将建设性新闻视为有别于“正统”新闻的“另类”新闻理念,主要原因在于前者正在以“介入性”取代“客观性”,以此影响并重构当代新闻业的价值内核。除此之外,还有研究者(白红义,张恬,2020)强调建设性新闻的实践性,将之视为一种重塑新闻业权威与合法性的“新闻创新”,但这一创新并不是全新的理念,而是作为一种重新引介的传统来对主流新闻范式形成有益的补充。因此,当前对建设性新闻的讨论不是为了解决它的未来存续问题,而是借助它来理解正在变革中的新闻业。
(二)建设性新闻的语境与中国实践
目前,建设性新闻的实践活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研究者(漆亚林,2020)认为建设性新闻在理念上暗含着“天人合一”“人心向善”“罕言利”“义利合一”等中国传统文化意涵。中国媒体在民生新闻、公共新闻、参与式新闻以及暖新闻等新闻报道领域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媒体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协同主义范式。但立足中国语境对建设性新闻的理解与西方语境下的建设性新闻有较大区别,原因在于西方语境下的建设性新闻的落脚点是公民和社会,我国新闻报道的建设性突出的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上、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新闻舆论监督(郭毅,2020)。也有研究者(徐敬宏,张如坤,张世文,2020)进一步认为,不能将所有的正能量新闻、暖新闻笼统地归入建设性新闻的理念和实践范畴,虽然二者都注重积极情绪的烘托,但是我国的暖新闻更多聚焦身边的好人好事,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层面的典型人物报道,并没有上升到建设性新闻所倡导的积极参与问题解决的社会经验层面。
因此,在将建设性新闻理念融入我国新闻职业实践时还需具体考察,有研究者(邵鹏,谢怡然,2020)以“澎湃新闻”对“垃圾分类”的新闻报道为个案,分析指出“主动记者”和“积极媒体”虽然能够在在政府与民间的协同中整合多种话语,但也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新闻话语被官方宏大话语所吸纳,这让新闻中的“积极性”再次成为自上而下的引导;另一方面,民众通过自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所生产的话语又会凸显新的社会、民生问题,导致媒体在对这两个领域的跟进与追逐中,不断趋向角色分化,从而丧失主动性。在这个意义上,由于中国语境下的“建设性”新闻报道策略早已是新闻工作的内置要求,这可能会使得新闻从业者认为当前的“建设性新闻”并无新意,而且在具体的新闻实践中,“建设性新闻”也可能难以挑战既定的新闻生产常规(王辰瑶,2020b)。
六
重访新闻生产社会学研究经典
近几年来,国内新闻研究者对美国上个世纪70-80年代集中涌现的一批新闻生产社会学经典文本兴趣盎然。不少学者通过重访这些经典文献,细致梳理重要概念的学术语境及其发展脉络,试图从中挖掘出可以烛照当下中国新闻业变革的方法、理论与概念资源。
对此,有研究者(张梅,2020)从方法论的反思入手,回到塔奇曼《做新闻》的文本与语境,认为塔奇曼的这本代表作实际上是把现象学社会学引入对新闻编辑室的研究,让新闻工作者回归“生活世界”,并通过现象学式的还原揭示新闻工作者活生生的社会行动经验。具体而言,塔奇曼所采用的常人方法学及其社会建构主义的理论取向对生活世界中各类主体与主体具身实践的重视,包括对“唯一真实”迷思的解构等学术立场,仍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下中国新闻业中的新现象与新实践。
此外,也有研究检视具体的经典理论概念,譬如对过去70年媒介社会学中“把关”概念形成、演化与再造过程的追溯。研究认为,怀特对社会心理学领域“把关人”概念的引入,使得美国彼时的主流传播研究开始关注并重视对媒介内容生产和控制的研究,并由此在整体上形成对把关人个体性分析和结构性分析的两种传统,而后者逐渐成为新闻“把关”研究的主流路径。进入数字新闻时代,把关研究经历着变与不变,不变的是“把关”依然是新闻生产与文本的基础建构机制,变的是新的把关主体与把关机制的出现丰富了把关研究的理论版图(白红义,2020)。另一个新闻生产社会学的经典概念——“边界工作”的发展脉络也获得了重新审视,研究认为,作为一个中层理论,边界工作对中国新闻业研究的理论潜力仍大有可期,一方面,边界工作的分析框架可以在时间、物质、规范以及比较分析等多个维度上继续拓展,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空间隐喻,边界为我们提供了看待和规划当前新闻业发展的新视角,因此边界工作不仅是描述和分析性概念,它本身的规范性也应获得相当的重视,从而为新闻业的正确运作提出建议(白红义,李拓,2020)。
七
中国近代新闻史研究
2020年,中国的新闻史研究注重以新的理论视角考察经典问题,并且善于从媒介史、政治史与社会史等分析维度观照中国近代报刊的职业与公共实践。总体上看,新闻史的研究视野在学术生产中的视野比较开阔,所关注的议题也趋向多元和深入。
(一)中国报刊历史的视野:中介化实践
对于中国报刊史的研究传统,研究者(黄旦,2020)认为,中国报刊史的书写先后有两条路径,各有偏狭,一是革命史或政治史范式;二是“以新闻为本位”的主流叙事。梁启超论述的“去塞求通”的“报馆”(/工具)与戈公振定义的新闻性“报纸”(/物品)就分别代表了以上两种不同的视野,但若能从媒介的角度将这两种范式看成不同的媒介通达,就有可能开辟出以媒介之“通”为形态的第三条道路,即从人类学入手,考察作为一种生产力的报刊如何中介了人类的生存与交往,而新报刊史书写的就是“报刊使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社会相遇、碰撞、改变和构成的关系形态史”。以中介化实践为书写路径,有研究者(詹佳如,2020)考察了“全党办报”体制下的“邮发合一”是如何在1950年代的上海建立起来的。在这一进程中,邮政和报社既协作又竞争、组织订阅挤压零售业务、许多读报实践成为单位生活、党报的空间控制功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作为流通技术的“邮发合一”并非中性或透明,它将读者、党报、邮政、国家之间的诸种关系以特定方式编织起来,最终生成与民国派报业相异的新党报文化。
(二)近代政治精英视角下的报业与社会
清末民初,西学东渐,社会启蒙成为不少近代政治精英眼中的变革要务,报刊、舆论、常识等新知识与本土观念相遇、碰撞,共同作用于国人的现实认知与社会行动。若把人视为媒介,那么李提摩太一定是连接变革思想与上层官僚和知识分子的重要中介,他借助政界关系将承载西方变法思想的书刊延伸至中国高层,其报业实践直接影响了国人自主办报的进程(艾红红,韩文婷,2020)。而且,李提摩太还曾向清廷高层建议创办报馆以推行新政,由此新式官报的创办始被官方许可,与近代报刊不同,晚清官报制度深受传统邸报和日本官报影响,是官僚体制的运转机器,有意思的是,此一体例又基本被民国公报沿袭(程河清,张晓锋,2020)。此外,在近代中国,沦陷区的通讯社一度成为侵略者在华推行新闻垄断与殖民统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孙继强,2020)从成立过程、管理主体、信报活动等方面考证了伪满洲国时期“国通社”的新闻与传播实践,认为日本政府与“国通社”在行为与动机层面均表现出明显的互动取向,后者在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身份建构与认同,对日本政府彼时的国策做出了积极回应,在内外宣传和舆论控制等方面为日本在“满洲”地区的统治提供支持。
近代的启蒙对象很快从上层转移到国民,“舆论”“常识”概念的传播背后皆是对国民及公共空间的发现。为容纳和接受西语词“public opinion”的意涵,本土知识中的民本思想、清议传统、“公”观念被调用并发挥作用,但“清议”带有的个体性言论特征、“公”观念中与“私”对立的内涵仍待转换(段然,2020)。为解决舆论的“暗面”,“造健全之舆论”的方案彼时被提出,其长远之计在于加强民智民德教育,培育理性品质和能力(胡百精,2020)。对应的,近代引入的“常识”概念是对“理想国民”的想象,“缺乏常识”乃是对国民的知识水平而非道德能力展开的观念反思,以此论断为前提,民中后期的书刊、广播、学校教育等“灌输常识”的活动才能找到行动依托(操瑞青,2020a),而本身即为“新知”的报刊亦在清末民初的新式教科书中得到呈现(王润泽,邓洁,2020)。
(三)中国近代报业的新闻实践:伦理观念与职业协作
在探究近代新闻伦理观念或职业自主性的议题时,回到报刊的日常实践,是不少研究者近来所采用的方法。有研究者(操瑞青,2020b)在分析早期《申报》“体例”的形成时发现,“公正”“公开”“事实”等伦理观念的形成正在于新闻人与读者、当事人、官员、同行这些社会主体的持续互动之中,就在这一次次日常冲突的化解之中,“报纸体例”这一新式公共话语在19世纪中国获得其合法性。其中,报刊与当事人或官员的冲突经常触及阴私问题,“不涉阴私”早已成为晚清民国报业的观念共识,“阴私”立法则因警惕政界的言论压制而受到报界长期抵制(操瑞青,2020c)。
近代报业的职业协作颇多,中外记者的合作与竞争即是一例,他们在新闻实践中均秉持着一种民族主义取向的新闻专业主义,“即民族主义构成了新闻专业主义的思想结构和行动逻辑”,一旦危及国家利益,新闻专业主义便迅速遭到民族主义的淡化、悬置、收编(路鹏程,2020a)。1930年代,上海新闻记者公会通过改组被纳入国民党的训政框架之中,新闻记者的职业自主性受限,但其依然可以通过业界协作救助困厄记者、联合反抗新闻检查和《出版法》、拓展职业空间等,可见,在新闻界与国民党政权之间,“自由”与“训政”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赵建国,2020)。此外,也正是得益于近代摄影界和新闻界精英的长期协作,新闻摄影才能够成为一门专业,并通过专业知识的社会化完成“职业/知识共同体”的生产与再生产(路鹏程,2020b)。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1年第1期。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本期执编 / 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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