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两轮车主注意!7月起,三亚不再办理核发临时牌业务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两轮车”)的管理,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工作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三亚将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即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业务)。对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继续正常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一、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电动两轮车需现场验车合格,审核上牌所需材料通过后方可登记上牌。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丢失的可凭承诺书容缺办理);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丢失的可凭承诺书容缺办理)。
(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过渡期临时号牌申领:合格证或发票遗失,须车主本人签署车辆来源承诺书。
(三)电动摩托车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即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进口货物证明书》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联网无需提交纸件);
5、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车辆除外);
6、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再申请注册登记。
二、登记上牌地址
(一)现目前三亚市电动摩托车上牌服务网点
注: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涉及的收费项目,除了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一共60元,其中号牌费35元,登记证书10元,行驶证10元,临时号牌5元)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上牌点
注:电动自行车(包括“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免费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过渡期临时号牌如准备好所需材料,可自行登录海南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提交信息,等待后台审核无误后选择就近的上牌点领取号牌或者到现场(三亚市临时号牌上牌服务点)申请,具体地址如下:
三、“电摩”与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车辆合格证标识为电动摩托车的俗称“电摩”,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1.合格证不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名称为“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合格证名称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用手机扫描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右下角的二维码,查询该电动自行车的详细信息,其中整车编码是15位全数字代码,且整车编码的第5位是车种代码,用2表示电动自行车,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是17位,由大写英文字母与数字组合而成。
3.销售发票不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其销售发票为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三亚公安交警提示
(一)请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两轮车车主,在6月30日前尽快完成登记上牌,切莫错过登记上牌时间,影响出行。
(二)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驾驶人应具备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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