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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一男子醉酒后“逞能”驾车,结果致3人受伤

在遂宁 2018-10-17




  “警察同志,我请求你们吊销我的驾照,我以后再也不想开车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遂宁男子刘某后悔不已,因为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他的左脚已经带了残疾,除了巨额的医药费外,他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日前,刘某驾驶自家的长安汽车前往仁里镇朋友处吃饭,酒足饭饱后,他想着自己喝了酒,便请了一个朋友帮忙开车,一个同镇的大爷也搭乘他的顺风车返回大英隆盛。


当车辆行驶至永兴镇附近时,刘某下车上了个厕所,等他返回时,便觉得自己没有问题,让朋友坐到了车后排,自己开车。可当汽车行驶至S304线244公里处时,汽车突然失控,横穿马路直接撞到了护栏上,护栏从离合处刺进了车里刺中了刘某的左腿上……



“当我们赶到现场时,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一名大爷趟在路旁,神智昏迷。而伤势较重的刘某则坐在后排,动弹不得。”据出警的船山公安分局河沙派出所民警冯震介绍,他们立即将伤者送医,并了解了事发情况。


“通过观察,这应该是一起醉酒驾驶。”冯震说,在询问过程中,刘某一直否认自己开车,但根据汽车受损程度和位置,驾驶者应该伤势最重,但同车三人中,只有刘某的伤势最重。随即,民警立即调取了沿途的卡口监控,最终确定驾驶人正是刘某。



“医院对刘某的血液进行采集送检,最终检测结果为187mg/100ml,也就是说,刘某已经涉嫌醉酒驾驶。”冯震介绍说,面对检测结果,刘某最终对其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已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同时,鉴于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起诉,等待刘某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介绍,由于伤势过重,刘某已花费了数万元的治疗费,就算治愈,也将带上残疾。鉴于此,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面对醉酒驾驶的苦果,刘某也后悔不已。


来源:遂报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


编辑:王 瑞 杨蕊嘉

责编:陆小晓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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