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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楼市,一天两个大消息!

熊永红 董添 中国证券报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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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接连发布两则楼市新政。


自2024年4月1日起,青岛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同时,调整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一天两则大消息



3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青岛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本次调整适用于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同日,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提到,调整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在此之前,青岛二套房单职工上限为36万元,双职工上限为60万元。


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实施青岛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对居民购买青岛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多地出台楼市新政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除了青岛市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山东省烟台市、四川省眉山市、河南省新乡市等多个地区,近期也密集出台了相关楼市政策。


比如,哈尔滨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已制定《实施细则》,旨在惠民利企的同时,吸引全国各地人才来哈尔滨“安居筑巢”,推动哈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措施》,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实际购房款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热点地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改善市场预期,对当地楼市企稳有积极作用。


审读:任明杰

编辑:于红波校对:张利静监制:宋兆卿签发:费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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