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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七宗罪 | 算好消防安全这笔账

2017-07-10 广东消防


2016年1月至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已对85起符合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立案条件的火灾依法进行了立案侦查,比去年全年立案总数多18起。其中,失火罪立案76起、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9起,有41名火灾肇事者或起火单位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工作要点通知》

3、严格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法人承诺整改等制度和六加一措施,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推动大型企业集团试行企业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督促石化行业、超高层建筑、轨道交通、超大综合体建筑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推动将单位消防安全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4、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约谈和问责机制。完善火灾事故分级调查处理制度,重点推动市、县级政府加大对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案的侦办力度,做到每案必查,倒逼责任落实。

小编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之七宗罪,算算消防安全这笔账。别不想学,这个看似和自己无关的消防责任,违反了就可能触犯七宗罪,说不定哪天你就摊上“罪”了。这些罪不单涉及放火犯、房东、单位负责人、就连袖手旁观的普通人也涉及。


第一宗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概念

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喜隆多消防中控员刘某在发现中控主机异常时按消音键了事,发现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将消防设置从手动变为自动状态,延误灭火时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喜隆多夜值经理陶某作为火灾当日喜隆多的夜值负责人,发现火情时没有有效监督和指挥中控员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及时,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齐某长期安排中控室夜间一人值班造成安全隐患,没有对夜值经理及中控员进行消防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后配合失当,不能有效应对,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麦当劳杨庄餐厅案发当日值班经理陈某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员工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错失灭火最佳时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麦当劳餐厅总经理李某没有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第二宗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概念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宗罪:失火罪

概念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导致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导致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

《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宗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概念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宗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概念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135条第1款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宗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概念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135条第2款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宗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概念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面对一起起事故造成的灾难

纵使消防员英勇救援

但经济损失、精神肉体的伤痛、

甚至失去的生命

都是无法挽回的!

太多太多的事故证明

海恩斯法则的正确性。


小编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

社会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

履行自己的消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职责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素材来源: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由广东消防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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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伍文彪

执行编辑:卓珮玮

本期编辑:王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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