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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两点调整解开西安落户难“死结”!

2017-01-10 沈晓芳 西安楼市



西安楼市微信平台获悉,为解决西安落户难的“死结”,西安市公安局于2016年12月25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落户及买房入户工作规范的通知》(西公发【2016】445号),对原规定的“五年社保办理落户中用人单位”做了调整,西安市房管局对房产证借用也作出规定,方便办理落户。


1、在“五年社保办理落户”的政策中,将“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纳入了“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范围,解开了困扰许久的落户“死结”。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这一条修改后,在西安“无独立法人”,也能落户。在西安工作、也交着社保且有自己固定住所的人可以办理落户。同时,在西安没有独立法人代表,所在公司在西安是分公司,总公司在外地的也可办理落户。情况可以携带申请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所属分局户政大队办理落户。


2、买房落户需要房产证才能办理,贷款买房却落不了户,可到房管局通过借出房产证办理。


按照2016年《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西安购买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社保缴纳年限1年,取得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就可以正常落户。


办理落户需要房产证,但很多人是贷款买房,没办法取得房产证,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借出房产证的方式解决。2017年1月7日,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向公众发布了《关于配合购房落户申领房产证的公告》。为方便贷款购房人及时办理落户手续,该中心已于2015年7月1日起对利用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群众开展申请借阅房产证的业务。为进一步方便办事,中心专门开辟了“绿色办事窗口”,以满足借证需求。


办理地点在西安市莲湖区香米园西巷93号二楼10号窗口所有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受托人须持委托公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这对于购房落户的业主来说这绝对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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