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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人注意了!8月26日起在临海市购房将享受购房补贴!
一、购房补贴标准及范围
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提供在浙江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上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经网签并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账号凭证复印件等资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建设部门拨付。
三、办理时限
申请人须在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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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建军编 辑:洪艺溶
监 制:牟 再总监制:陈 耿来 源:临海市建设局 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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