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曝光|临海重拳整治这些城市顽疾(一)
为有效整治各类反复出现的违法行为,形成全市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设立“城市管理顽疾曝光台”专栏,定期对不配合执法、屡次违法、逾期未改正、不执行处罚决定等行为予以曝光,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现公示如下:
01
曝光地点:大洋西路177-181号
曝光事由:多次超门窗经营,在店外堆放铝合金窗
02
曝光地点:巾山西路99号
曝光事由:多次超门窗经营、电瓶车违停
03
曝光地点:巾山西路94号
曝光事由:多次超门窗经营、电瓶车违停
04
曝光地点:鹿城路9号
曝光事由:多次超门窗经营、电瓶车违停
05
曝光地点:临海市大洋街道商业街
曝光事由:多次超门窗经营,堆放水果箱及商品
06
曝光地点:临海市杜桥镇
曝光事由:多次超门窗经营,将水果放置店外人行道,且未分类投放果皮等生活垃圾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洒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违反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欢迎关注“临海发布” 在这里了解 党委政府权威声音,民生政策权威解读 热点难点权威消息,公共信息权威发布 ▼
编 辑:汪璐霞
监 制:牟 再
总监制:陈 耿
来 源:临海综合行政执法
大家都在看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看到我们发布的权威信息,请将“临海发布”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别忘记点下“赞”“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