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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专栏】民进内部监督系列学习(三)

北京民进 2024-06-22

【内部监督微课堂】

民进内部监督系列学习(三)


导语

内部监督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民进内部监督工作主题年,《民进北京市委2024年内部监督主题年工作实施计划》提出广泛开展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学习《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促进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稳步推动会内监督工作。

为了加强中国民主促进会(以下简称民进)会内监督工作,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以下简称《会章》)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制定《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以下称本条例)。以下内容出自本条例。



01



会内监督的定义



本条例所称的会内监督,是指本会对各级组织、会员遵守《会章》、履行民主党派职责情况的自我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各级机关的会员。



02



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01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的情况。


02

遵守宪法法律

遵守宪法法律,贯彻多党合作方针政策,遵守《会章》及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


03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民主党派职责,执行组织决定的情况。


04

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05

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的情况。




03



监督职责


01

中央和地方组织的职责

(一)领导同级组织的会内监督工作。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同级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监督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机构成员,决定加强会内监督的重大事项。

(二)各级常务委员会、各级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同级组织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听取同级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三)各级领导班子担负会内监督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监督制度,对同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机构成员等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组织和会员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四)各级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会章》规定,对违反《会章》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组织报告。


02

基层组织的职责

(一)规范基层组织生活,监督会员切实履行《会章》规定的义务,保障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会员对民进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

(三)对会员违反《会章》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向上级组织报告。


03

内部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机构成员、机关中的会员等进行监督,指导下一级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

(二)制定执行会内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提出有关建议,处置有关问题线索。

(三)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负责本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根据需要承办国家监察相关工作;对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处置的本会公职人员,依据《会章》及有关规定,向同级组织提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建议意见;做好会内监督与本会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有关规定的衔接,对会内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进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及时向同级组织报告。

(五)根据同级组织决定开展其他工作。


04

会员的职责

(一)在本会有关会议上有根据地向组织和会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参加本会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活动,作出客观评价。

(三)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和建议。



04



监督形式


01

民主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开。由主席(主委)召集,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有关同志列席。重点是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内部监督委员会派员列席同级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02

述职和民主评议

由主席(主委)主持,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范围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参加评议范围一般是同级委员会或常委会成员,也可以视情邀请本会其他成员参加。

内部监督委员会派员列席同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对述职评议的范围、程序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


03

谈心谈话

主席(主委)应当经常同班子成员、下级组织主委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等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帮助改进,重要情况应当及时与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沟通。对主席(主委)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


04

问题线索处置

内部监督委员会按照分级受理、分类办理的原则,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处置反映监督对象履行民主党派职责的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与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国家监察机关一起做好本级组织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涉及公职人员违反监察法的,及时向国家监察机关报告。


05

日常履职监督

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内部监督委员会各负其责,对监督对象日常履行本党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稿件来源:民进中国政法大学支部,民进北京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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