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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九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注释、译文、导读及解析(收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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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被誉为“万经之王”,内容涵盖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军事学等诸多学科,曾被后人尊奉为治国、齐家、修身、为学的宝典。它对我国的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体现了古人的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


《道德经》作为道教基本教义的重要构成之一,被道教视为重要经典,其作者老子也被道教视为至上的三清之一道德天尊的化身,又称太上老君,所以应该说道教吸纳了道家思想,道家思想完善了道教。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在前,《德经》在后,并分为81章,全文共约五千字,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道德经解析计划用81天时间,对《道德经》中的81章,每天一章节进行解析和译文,希望能帮助大家学习理解《道德经》。

第29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

【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①,吾见其不得已②。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夫物或行或随③;或歔(xū)或吹;或强或赢④;或挫或隳(huì)⑤。是以圣人去甚⑥,去奢,去泰。

【注释】

①取天下:治天下。

②不得已:得不到罢了。已,罢。

③或:代词,可译为“有的”或“有的人”。

④羸:瘦弱。

⑤隳:毁坏。

⑥甚:非常的、极端的。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用强制的办法去做,我看他不能达到目的。“天下”是神圣的东西,能凭自己的主观意愿采用强制的办法,不能加以把持。用强力施为的,一定会失败;用强力加以把持的一定会失去。由于圣人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失去。世人秉性不一,有的前行有的后随;有的气缓,有的气急;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安定,有的危险。因此,有道的人要去除那种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措施。


【解析】

这一章重点说的是无为的道理。无为即按照道的法则去行事。不能做到无为,就会招致失败。圣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凡事不过分,一切随顺自然。在这里,老子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以不道统治烘托圣人之治。统治者无道,所以会做出甚、奢、泰的不道行为;圣人明道,所以会去甚、去奢、去泰。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不得已”指的是无法达到目的。这句话是说,要想治理天下,而又不采用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我看他根本达不到目的。在这里,老子再次谈到“有为”和“无为”。对于自然界里的一切事物,它们都有各自的存在方式。我们不能人为地对它们的存在方式强加干涉,否则就会违背大道,必然会受到大道的惩罚。所以,老子在《道德经》中多次提到,治国应该无为而治,实施不言之教,只有这样才能合乎大道,使国家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其统治地位才能长久。

“天下冲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神器”即神奇造化之物。“执”即支配、把握的意思。这句话意思是说,天下是大自然神奇造化之物,所以我们不要凭着主观意志去强行改变它。凭着主观意志去强行改变,必定会遭致失败;掌握天下,把天下据为己有,迟早有一天会失去它。这句话强调的还是无为的思想,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君主不但可以解决国家内部的一切矛盾,还能够全权处理国家外部的纠纷。所以,治国者固然可能因为勤政爱民而引导出一个治世,也可能因为独断专行而引起国家的覆灭。在老子看来,不管怎样,治国者都不能拿整个国家来作为施展个人理想的工具。老子告诫一些野心勃勃的治国者:如果谁想以国家作为事业的赌注,那么谁就会招致失败;谁想长久把持国家作为个人私产,谁就会失去整个国家。所以,圣人治理国家,都是为了努力消除个人的偏执、奢华和过分的行为方式。圣人懂得这个道理,以无为之道来治理国家,所以不会招致失败;因为圣人从不想去支配百姓,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失去的东西。这样一来,天下就实现大治了。

“物或行或随,或欺或吹,或强或赢,或挫或隳。”欺,气缓,喻指性格柔和。吹,气急,喻指性格刚烈。世间的事物,有的前行,有的后随;有的气缓,有的气急;有的强壮,有的赢弱;有的受益,有的失落。事物尚且如此,更何况人呢?俗话说“千人千面”,意思是说一千个人有一千张面孔,当然性格特征也迥然各异:有的人喜欢特立独行,有的人喜欢随声附和;有的人乐于助人,有的人刻薄寡恩;有的人好勇斗狠,有的人懦弱胆怯;有的人喜欢安安静静,有的人喜欢熙熙攘攘……芸芸众生,性格各有差异,圣人该如何治理天下百姓,保证使他们归顺自己呢?下面的一段,老子给出了答案。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甚,极端,这里指的是过分严厉的措施。老子反复强调统治者应顺其自然,确保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特性去生存和发展,而不要人为地去干涉个人的行为,以安定人心,只有人心安定了,才能得到万民之心,然后才能得到天下。所以,圣人治理国家,就是要摒弃那些极端的东两,不做出过分的行为。这样一来,天下人也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了。

在《道德经》里,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老子极力宣传无为之治,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不作为的意思,也不是说人们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而是说如果强制性地有所作为或是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招致灭亡。“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在老子看来,“有为”必然招致失败,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人或物,都有自己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都是客观存在的,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身上。得道之人往往都能顺应自然,做到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使自己的行为合于自然规律。


王弼《道德经注》

神,无形无方也。器,合成也。无形以合,故谓之神器也。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凡此诸或,言物事逆顺反覆,不施为执割也。

圣人达自然之至,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

神,没有形象、没有轮廓。器物,是物质聚合而成的。以无形之物聚合成的东西,就叫做神器。万物的本性都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所以可以遵循,但是不能改变、施加影响;可以通晓,但是不能作为工具任意使用。事物有它永恒、抽象的本性,而要创造一种本性、改变一种本性是必然失败的。事物有来就有往,人要是非得抓着不放,最终还是必然会失去的。上面四对相反的概念,是说事物的变化,是不受人施加的作为、占用和划分所影响。

圣人能够将自然的规律和能量发挥充分,体贴而顺从万物的意志,所以只是因循规律而不妄自作为,顺从潮流而不施加自己的影响。去除了引起迷惑的因素,所以心中宁静不混乱,事物的本性也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

苏辙《老子解》

圣人之有天下,非取之也,万物归之,不得已而受之。其治天下,非为之也,因万物之自然而除其害耳。若欲取而为之,则不可得之矣。凡物皆不可为也。虽有百人之聚,不循其自然而妄为之,必有龃龉不服者,而况天下乎。虽然,小物寡众,犹有可以力取而智夺者。至于天下之大,有神主之,不待其自归则叛,不听其自治则乱矣。

圣人之所以拥有天下,不是争取来的,万物都向他归顺,他是不得不接受的。圣人治理天下,不是靠施加作为,而是因循自然规律而除去影响规律发挥作用的因素。如果非要夺取天下,那肯定得不到天下。所有的事物都是不能任意改变的。一百个人聚集在一起,如果不遵循自然规律而妄加作为,肯定有不服从的人,何况天下这么多人呢?虽然这样,个别的事件和少数的人还是能够用强力压服、用智谋巧取的。天下这么大,有神来主宰,如果不让他物自然来归顺,那么迟早会反叛;如果不借助自然规律和事物自己的力量去治理,就会产生混乱。

阴阳相荡,高下相倾,大小相使,或行于前,或随于后,或歔而暖之,或吹而寒之,或益而强之,或损而赢之,或载而成之,或隳而毁之,皆物之自然,而势之不免者也。然世之愚人,私己而务得,乃欲拒而违之,其祸不覆则折。

唯圣人则知其不可逆,顺以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于过而伤物,而天下无患矣。此不为之至也。尧、汤之于水旱,虽不能免,而终不至于败者,由此故也。《易》之《泰》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三阳在内,三阴在外,物之泰极矣。圣人惧其过而害生,故裁成而辅相之,使不至于过。此所谓“去甚、去奢、去泰”也。

阴阳相互冲突作用,高的和低的相互突显,大的小的相互利用,有的在前面,有的在后面,有的轻吹加热,有的吹气降温,有的增加而更强盛,有的减损而变得羸弱,有的承载事物使之完全,有的冲突而造成破坏,都是事物的自然状态,都是不可避免要如此的。但是世间愚蠢的人,为自己谋私利,想要抗拒、违逆道的规律,其后果不覆灭也会受损失。

只有圣人知道道是不可以违逆的,所以顺从地对待,排除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使不至于过度而对事物造成损害,天下就没有祸患了。这是无所作为的极致。尧、汤的时候不是没有旱涝灾害,而最终不会造成巨大损害的原因,就是能够顺应自然。《易经》的泰卦说:“利用天地的规律,帮助天地达到它们适宜的状态,支配百姓。”三个阳爻在内,三个阴爻在外,是事物平安稳定的极致了。圣人担心过度会造成损害,所以对天地之道有所取舍并加以辅助,使之不至于过度,这就是所说排除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


道德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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