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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罪犯们关起来,然后呢?

章罗储林 南都观察家 2019-07-26

作者:章罗储林

全文3900余字,读完约需8分钟



犯罪者在出狱后面对排斥、监控,人们假装社会因此得到安全与保障,就像把灰尘扫进床底下一样。但扫进床底的灰尘仍然存在。将犯罪者隔离,我们的社会安全了吗?


在重刑主义和应报主义占上风的美国,再犯率达到惊人的67.5%,监狱中关押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达到了司法体系不堪重负而不断新增监狱的地步。而与美国在刑罚上保持政策一致的中国台湾地区,再犯率则高达79.3%,甚至在2015年发生了大寮监狱暴动劫持典狱长的重大公安事件。


8月20日上午,江西上高县居民况某连杀两人。上高县警方于次日晚将持枪拒捕的况某当场击毙。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开宝马的刘某和骑电动车的于某发生争执,刘某下车后对于某一顿拳打脚踢,后又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于某。没想到长刀脱手被于某捡起,于某持刀还击,将刘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媒体报道,刘某疑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值得注意的是,况某和刘某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更是有多次入狱记录。



▌隔离,就安全了吗?


据《新京报》的报道,况某曾两度因盗窃罪入狱。他的二哥说,弟弟走上这极端的道路,或与他二度出狱后频繁受挫有关。出狱后,除了母亲,况某几乎很少再与家人联系。他一直住在县城里,在纺织厂里打过工,也开过摩的载客,但终究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事实上,这早已不是个例。司法部2004年的统计显示,当年中国的重新犯罪率居世界中等水平,但是在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中,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占到了70%。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忠宪曾表示,在1980年代,中国重新犯罪率大概维持在7%-8%,21世纪初期上升到了13%-1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刑法学教授翟中东则推算,如果按照全国在押人员150万人为基数,全国监狱中被判刑2次以上的罪犯接近16%。


▲ 美剧《越狱》中的第一个监狱场景,现实中位于伊利诺伊州朱利叶市,剧中角色因为各种原因进出各地监狱。 © Entertainment Weekly


尽管缺乏严密的统计数据,公开报道的再犯罪案例仍然俯拾皆是。


2011年9月发生的江苏盱眙灭门案主犯、2011年1月山东泰安持枪杀人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2011年10月发生的深圳联防队员入门强奸案的嫌犯……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吴忠宪接受《方圆》采访时表示,这些案例足以说明“刑满释放人员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如果得不到妥善安置,可能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


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在意监狱中发生了什么或应该发生什么。反而常常有人问:“为何要费心照顾做错事、本应接受惩罚的人?”


犯罪与惩罚社会学学者大卫·格兰(David Garland)指出,随着80年代新自由主义席卷全球,各国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投入大幅减少,加上对国家权力的全面质疑,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通过重刑来消灭犯罪。与其说政府是在治理犯罪,不如说是在通过治理犯罪来应对政府权威的危机,重新凝聚民众的信赖。在不自觉中,政府与民众共同衍生出“刑罚民粹主义”。


同时,在一个接一个成功学神话的映衬下,失败、犯罪成了个人化的行为。失败表明个人的无能,失败者受到社会的鄙视,于是社会结构性的问题全身而退。


在国内外的犯罪治理运动中,尤其是暴风骤雨般的“严打”中,常常隐含着基于种族、阶层等的划分,人们以此为依据来隔离、排除某一些看似容易犯罪的群体,却忽略了他们为什么可能去犯罪。


▲ 《The Gifted》以漫画《X战警》为背景。冲突与骚乱之后,变种人被视为威胁并被监视、逮捕,并且被关进专门设计的监狱。图为剧中检察官与变种人对话,后来检察官发现自己的孩子也是变种人。 © The Gifted


犯罪学的研究指出,犯罪的产生并不一定源自于个体的偏差,也可能来自于不完善的、偏差的社会政策。社会学家理查德·威尔金森(Richard Wilkinson)表示,经济越失衡的国家,凶杀案发生率越高,入狱人口与总人口的比例也更高。但在“刑罚民粹主义”与不安全感的驱动下,社会大众更倾向于要求政府以严刑打击犯罪,对犯罪背后的社会机制问题缺少有关注。


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认为,当听闻别人因犯错而受处罚时,人们常常感到愉悦,这种愉悦会促成人们将规则内化。正是这种深层的愉悦感,使人们不断地去追求、创造让犯错者承受极端痛苦的制度,也即应报主义(Retributive Justice)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不再去考虑犯罪者的需要和动机,更不在乎为什么,甚至也不在乎矫治与否。只是把他们关进监狱,然后忘掉。


罗伯特·弗格森(Robert A. Ferguson)说,这样的思维逻辑“让社会一次性处理掉一大批有问题但没有办法解决的人”。同时,人们也不再关心监狱中囚犯的处境,并在他们出狱后继续排斥、监控,假装社会因此得到安全与保障,就像把灰尘扫进床底下一样。


但扫进床底的灰尘仍然存在。将犯罪者隔离,我们的社会安全了吗?



▌当监狱成为犯罪轮回的修罗场


“犯罪就是要坐牢啊,不然要怎么样?”


的确,犯罪者必须付出被剥夺自由的代价以示惩罚,但必须要追问的是,坐牢究竟是一种惩罚、一种改造犯错误的人的方式,还是一种将其隔离于社会之外的简单办法?许多人被投入监狱,同时他们的处境、挣扎又被社会大众所忽视,所遭受的恶劣的待遇、隔离与歧视被视为罪有应得。


但我们终将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仍然要在某天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监狱中发生的一切,不仅影响着他们,也同样影响着我们。


海南大学法学院的王美玉指出,在目前的体制下,监狱企业担负着弥补监狱经费不足的任务。在监狱企业经费保障不足、监狱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的现实状况下,劳动的功能进一步异化,低薪甚至无薪、长时间、超体力的罪犯劳动现象普遍存在。虽然反复强调“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但在很多学者看来,这种劳动已经在实践过程中被异化了,它几乎已不再是改造的手段,而仅仅成为一种赚钱的方式。


▲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劳动后的罪犯们在天台喝安迪争取来的啤酒。 ©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同时,在上述情况下,很多监狱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加工业,但这些加工业大多技术含量不高,层次偏低,使得许多罪犯出狱后仍无一技之长,实际上将“劳动改造”彻底变成简单的劳动。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就曾尖锐地批评过这种在全世界的监狱里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奸商’剥削他们的劳动力,且不会有罪恶感,反而觉得他们罪有应得”。


罪犯劳动究竟算什么?如果说是惩罚,遭判刑而入狱,在监狱中失去自由,就已经是一种惩罚,为何要加上强迫劳动?如果是一种教育,希望囚犯能在劳动中学习技能、重建生活、建立自信,那么强迫他们从事低薪且过于繁重的劳动,真能达到目的吗?


曾担任过美国伊利诺斯州矫正局局长的查尔斯·罗说:“一个人连续数年关在监狱里,告诉他何时就寝,何时起床,每天的每一分钟干什么,然后再把他抛在街头并指望他能够做一名模范公民,这显然是无稽之谈。”


在监狱军事化管理的影响下,许多长期服刑的服刑人都会出现监狱化人格的情况。在我国,罪犯一旦被关押入狱,即被编入序列,分为大队、中队和监舍小组,服从命令成为他们首要职责。


▲ 《肖申克的救赎》里,Brooks出狱后难以适应监狱外的环境,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美国社会学家唐纳德·克莱默表示:监狱化是指个别罪犯习得罪犯社会内部的非正式规则、价值取向和习惯的过程。监狱化是一个反社会化过程,其最终结果是使具体罪犯接受罪犯社会的价值与习惯,并逐渐加入和适应罪犯社会;监狱化也是一个犯罪化过程,罪犯入监后逐渐学习和内化监狱罪犯亚文化。 ©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平指出:“军事化管理模式让被关押的罪犯们失去了自我判断的能力,在监狱里,罪犯甚至连一点选择的权利都没有,一味的服从怎么能去应对刑满释放后的正常生活?”他认为在行为自由的情况下,自我判断能力对刑满释放人员相当重要,一旦判断错误就会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而罪犯出狱之后的情况,似乎也并不友好。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做过一份统计,在刑满释放后又重新犯罪的人员中,59.2%的人无法找到工作,仅仅有4%的人通过政府帮助找到工作,无业产生的经济压力也让侵财类犯罪在重新犯罪中高居榜首。不少公司甚至国家机关明确不招收刑满释放人员,也就是俗称的“经历歧视”。同时,刑满释放人员在社会上,处于一种被放逐的状态,一旦出狱就必须面对无休无止的骚扰和查验,一旦前科被揭露,就要面对社会鄙夷的眼神。


犯罪学家赫希(Hirshi)认为,只有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与传统社会建立联系(social bond),才能产生遵从感。当这种社会联系变弱时,人摆脱了社会的束缚,犯罪几率就会提高。当整个社会都将刑满释放人员排斥在外的时候,我们怎么能期待他们不再犯罪?而监狱中常常面对的“交叉感染”问题(罪犯间互相交流犯罪经验,甚至形成新的犯罪团体)便更与此相关,当世界将罪犯放逐而只剩下监狱中的同伴愿意接纳他时,他怎么有多少选择?


如果认为把犯错的人关起来、剥夺其自由仍然不够,他还必须承受在狱中恶劣的对待,那么我们剥夺的可能已经不只是受刑人的人权,更是能够帮助他们回复到社会中正常生活的人格;如果让受刑人在狱中必须学习独特且黑暗的生存之道、而非学习怎样良好沟通并且正确抒发情绪,如何期待他们出狱之后能够和社会正常互动?


其实,在英文里,监狱的正式名称为“Correctional Facility”,意为“矫正机关”。监狱的主要功能,应该是对受刑人的矫正工作。矫正并不一定要用惩罚的方式让他得到教训,而是要让他重新适应社会,并进一步回归成为社会的一份子,也就是所谓的再社会化(resocialization)


受刑人无法在狱中获得回归社会的技能,也就无法理解监狱真正的目的,甚至无法反省自己的过错,稍有不慎便会再次犯罪,甚至是更严重的罪行。所以台湾的监所关注小组(Prison Watch)再三强调,改善监狱环境,是替社会增加安全感。



▌荷兰还是美国:两个不一样的未来


借由单一的隔离思维去处理社会上的恶,监狱向社会保证了大众的“安全”;借由替狱中之人贴上“都是他们不学好”、“都是他们心理变态”的标签,大众定义了自己的“正常”。


但不该是这样。格兰在《失控的秩序》中批评,“当一个政府习以为常地使用大量的排斥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就会变得像个种族隔离国家”。


2016年,BBC的报道指出,荷兰过去八年的犯罪率下降了25%。荷兰的思路在于找出成因、施以对策,训练技能、恢复尊严。在整体量刑上,荷兰也没有走极端重刑化的路线,因此囚犯数(含再犯率)持续下降,以至于仅2016年关了19所监狱,之后或许还要关掉更多监狱。


实际上,近年来欧洲采取类似策略的如比利时、挪威等,多有类似的成果。相反,应报主义和重刑主义占上风的美国,再犯率达到惊人的67.5%,监狱中关押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达到了司法体系不堪重负而不断新增监狱的地步。而与美国在刑罚上保持政策一致的中国台湾地区,再犯率则高达79.3%,甚至在2015年发生了大寮监狱暴动劫持典狱长的重大公安事件。


▲ 2016年4月,为了防止大寮监狱暴动事件再次上演,台湾地区“高等检察署”在花莲监狱联合检、警、消、监共同演习。 © 台湾“高检署”


荷兰的办法难吗?门槛其实不高,难的是,扭转我们对犯罪与刑罚的看法。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别人怎样和我有什么关系?但犯罪的受害者可能是每个人。共同创造一个更完善的社会,致力于社会安全网的建设,使多数人得以安居立业,让犯错误的人可以矫正错误、重新获得有尊严的生活,我们或许就可以离消除犯罪更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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