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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专家荐股包赚不赔? 天上掉的“馅饼”怎能要!

通州检察 2022-08-14


专家荐股,包赚不赔!


还有这等好事?要怎么参与?


只要你购买我们的服务,就可以轻松获得!只需你升级服务,我们还有更高级别专家团队指导股票操作,推荐“内幕”股、“强势”股。


好好好!太牛了!我马上就购买服务并升级!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要不要?

警惕“股神”荐股背后的猫腻!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件

法荐股诈骗案......


虚构专家荐股骗取4900余万元

17人均获刑


2014年至2017年间,汪某在经营某咨询公司期间,冒用CCTV证券资讯名义,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向大量不特定股民拨打电话,虚构专家指导股票操作、推荐股票、短期获得高收益等事实,骗取对方信任,诱使被害人以会员费、服务费等名义向汪某等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


期间,汪某又伙同高某组建团队,虚构CCTV证券资讯高层等身份,宣称有更高级别专家团队指导股票操作,推荐“内幕”股、“强势”股,承诺更高收益等事实,诱使被害人升级服务,从而再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在被害人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故意拖延、拒绝退款或者不予联系。经审计,汪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911万余元。


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从犯16人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到1万元不等。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结构和产品种类逐渐丰富,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科创板等相继推出,成为重要的投资渠道,为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在资本市场迅速发展过程中,证券期货类违法违规案件也时有发生,违法犯罪的手法和方式不断升级换代,越来越具有隐蔽性、迷惑性和欺骗性。


 “非法荐股”,这样“套路”——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是指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此类案件存在以下特征:


1、犯罪手法隐蔽,

以荐股为名“环环相套”


第一步,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公信力,通过上述平台发布“免费荐股”广告,让投资者误以为相关资质已经媒体审核从而放松警惕,主动入“套”。


➤ 第二步,打着私募基金、内幕消息的幌子,以代客理财、收益分成、短期获得高收益等名义,利用投资人的贪利心理,吸引投资人。


 第三步,冒用合法证券经营服务机构名义或者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行非法投资咨询之实。


 第四步,开始进行“连环套”骗局。不法分子在首次诈骗得逞后,会向被害人虚构有更高级别专家指导股票操作,承诺更高收益,从而诱使被害人再次付款“升级”服务,骗取更多钱款。一旦被害人发现被骗,则以“市场风险”等理由开脱,并通过拒接电话、联系人拉黑等方式失联,导致被害人投诉无门。


2、危害结果辐射广,

被骗群体“身心俱伤”


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多借助QQ群、微信群、金融网站等网络平台来传播信息和发展客户。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传播,“获客”方式更加便捷。不法分子往往选取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老年人群体和急于获利的中小投资者实施诈骗。如汪某等人诈骗案中,900余名被害人来自全国多个省市。这些被害人大多为六七十岁的老年人,不仅损失了上万元的咨询费,还因不法分子随意推荐股票导致在股市中遭受重大损失。非法证券咨询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双重打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打击难度较大,

低成本犯罪易“照葫芦画瓢”


由于证券市场的投机性,虽然不法分子均没有相关资质,且其推荐的股票具有较大的随机性,但是不排除有部分推荐的股票让被害人获利的情况,也不乏部分不法分子确实存在销售软件以及提供服务的情况。因此该类犯罪打击难度较大,低成本犯罪的不良示范容易导致类似犯罪手法被不断复制和模仿。


检察官说法



1、增强类案研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检察机关要加强打击力度,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类案沟通、疑难案件研判,统一证据要求和法律适用标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预防此类案件的高发频发。


2、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投资者往往存在“逐利”“翻本”心态以及较低的风险识别能力。因此,要通过面对面普法宣讲、“两微一端”的普法教育、典型案例展、公开庭等形式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摒弃“一夜暴富”和“天上掉馅饼”的思想,克服贪念,抵制诱惑,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促进部门联动,构筑预防打击一体网


针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危害性和特点,建议工商、税务、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配合,从前端监控、媒体净化、案件查处、宣传教育、拓展正道、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环节,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构筑预防打击一体网,稳步推进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工作,遏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蔓延势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来源: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编辑:梁志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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