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检察院共话丨“电信网络诈骗”之别让兼职的“馅饼”变成诈骗的“陷阱”(四)
对于一些想勤工俭学的的大学生或者没有稳定工作的打工人来说,找一份不固定时间地点,也不需要专业技能,只要有电脑网络就能完成的“兼职”工作,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现实中,表面上打着“兼职”幌子,实际上是为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吸引流量、帮助结算等帮助,不仅不能劳有所得,而且可能涉嫌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等,真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勤劳的打工人,今天检察官就继续帮你们识别一些打着兼职名号的陷阱,帮助大家成为真正光荣的打工人,拥有高尚的打工魂。
兼职“代运营网站”
运营的是网诈团伙的“骗钱工具”
曾某某长期在网络上发布其可以制作CRM管理系统、网站建设、平台搭建的帖子。2018年11月间,黄某(另案处理)通过网络联系到曾某某,向其提出建设“挣大钱”平台会员管理系统的要求,曾某某表示同意。后曾某某联系梁某某共同制作“挣大钱”虚假投资平台所需的CRM用户管理系统,并将该系统放在租用的网络服务器提供给黄某使用。其间,梁某某还为该平台添加境外入金银行卡信息三次。
2018年11月至案发,黄某经营的公司利用“挣大钱”虚假投资平台,诱骗被害人入金投资,通过后台修改“挣大钱”走势图涨跌数据等方式,致使投资该平台账户的人普遍亏损,从中骗取大量受害人投资款。同时查明,曾某某获利5000元,梁某某获利5600元,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兼职“解封”
解的是网诈团伙“骗人的工具”
高某在校期间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兼职赚钱,并于2019年11月成立“super工作室”专门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其伙同女友张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指使工作室成员以“预加好友”和“人脸解封”的方式先后多次为微信名“哈啰小姐”“李雅”“海阔天空”等诈骗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账户解封帮助。截至2020年4月8日,工作室相继解封了“tutu252588”、“yyyc52022”、“mieyy63”等3315个诈骗微信账号,这些微信号涉及诈骗案件300多个,其中有立案的12起诈骗案件被害人被骗总金额高达96万余元。高某、张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写在最后
时间过得真快,四期兼职陷阱的普法文就要暂时告一段落了,但检察官需要说明的是,四期八个兼职并不能涵盖所有的犯罪手段,上述八个手段的共性就是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名称,“跑分”、“发刷单广告”、“群发短信”、“租赁微信”、“维护网络设备”、“卖银行卡”等等,以致于此类案件的嫌疑人大多会有这样的辩解:我只是做做兼职,内容也都是兼职的老板要求的,自己并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也没有骗过别人钱,不应该算是犯罪。但实际上,这些嫌疑人每一个都曾在做“兼职”的过程中怀疑过、或猜到自己的“兼职”工作很有可能是在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但都在侥幸心理或利益诱惑面前,抛弃了法律底线。这种狡辩是无法为他们的犯罪行为脱罪的。所以,别抱侥幸心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后,检察官结合司法经验,送给大家一首打油诗,别让兼职馅饼成为诈骗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是非曲直分得清。
非法勾当不能碰,上家意图要查明。
流量结算和协助,这些兼职最好停。
守好底线不盲从,发现问题早报警。
出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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