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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两高”典型案例盘点
本文来源: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编者按:北大法宝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要案例梳理。本月重要案例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2022年第7期公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批典型案例,涉及养老诈骗犯罪、涉港经济纠纷和海事海商纠纷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批典型案例,涉及企业合规、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上门听证等领域。更多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登录“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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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例第158号:陈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
【关键词】刑事申诉;大检察官主持听证;刑民交叉;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应听证尽听证
【要旨】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和争议较大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做到厘清案情、释明法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重在释法说理,解开“心结”,引导当事人理解、认同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主办检察官主持听证,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可当场宣布处理决定并阐明理由。在听证员评议时,主办检察官可结合听证情况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沟通交流,做针对性更强、更为具体的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工作。听证员评议意见是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重要参考,检察机关要保障听证员独立和充分发表意见。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第一百七十六条(现为2018年10月26日修正后的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3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零三条、第四百零四条、第四百一十三条、第四百一十七条(现为2019年12月30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9月22日施行)第十八条、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9月14日施行)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2.检例第159号:吴某某、杨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
【关键词】刑事申诉;刑事责任年龄;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反向审视
【要旨】对于因司法机关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但未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起刑事申诉的,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必要时组织检察听证,弥补原案办理中的缺陷,促进案结事了。要认真做好检察听证前的准备工作。出现申诉人不信任、不配合等抵触情形的,要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必要时争取当地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解开“心结”,确保听证顺利举行。办案过程中发现申诉人因案致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对于反向审视发现的原案办理中履职不到位或者不规范司法等问题,应当促使相关检察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8日施行)第一百七十七条(现为2021年3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23日施行)第四条第一款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11月18日施行)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现为2021年8月1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9月14日施行)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
3.检例第160号:董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
【关键词】刑事申诉;检察听证;引导和解;检察建议;能动履职;综合治理
【要旨】检察机关办理因民间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复杂、疑难刑事申诉案件,应当举行检察听证,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误会和积怨,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对于刑事申诉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不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主管部门予以完善。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检察听证,就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案件等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综合治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12月30日施行)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9月22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9月14日施行)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4.检例第161号:董某娟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
【关键词】刑事申诉;自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现场释惑;心理疏导
【要旨】检察机关办理申诉人走访申诉的案件,可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申诉案件办理场所举行简易公开听证,由检察官和听证员现场解答申诉人关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心理咨询师可以作为听证员或者辅助人员,参与检察听证,有针对性地给予申诉人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纾解其心结,增强释法说理效果,促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9月14日施行)第二条、第四条
1.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与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部分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中的部分判项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可以就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
对于上诉请求和调解书中并未涉及的其余一审判项,经审查与调解书不相冲突也未损害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二审判决中予以确认。
2.上海笛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批复案
【裁判摘要】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在于查明事故情况、认定事故责任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成员参与事故调查属于职务行为,为维护事故调查的客观公正,调查组成员所在行政机关与事故调查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该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均应当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起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1.肖开俊、陈荣集资诈骗案——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2.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3.徐正等人诈骗案——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4.沈移平集资诈骗、顾乃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5.李晓雷诈骗案——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6.李建涛诈骗案——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涉港经济纠纷和海事海商纠纷案例1.某市化工机械进出口分公司诉香港某贸易行购销合同质量纠纷案2.香港某有限公司诉经济特区某联合开发服务公司合作经营权益转让纠纷案3.香港某茶楼诉某县工人文化宫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4.某县医药公司诉某部队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案5.某出版物资公司诉某县运输处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案6.某县某区供销经理部诉某县某镇某生产联合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7.沈某等四人诉某县搬运公司沿江外海联运代办站等海上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5件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1.上海Z公司、陈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王某某泄露内幕信息、金某某内幕交易案
3.江苏F公司、严某某、王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4.广西陆川县23家矿山企业非法采矿案
5.福建省三明市X公司、杨某某、王某某串通投标案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9起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1.辽宁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2.江苏蒋某朗国家司法救助案
3.浙江沈某群国家司法救助案
4.山东曹某迪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5.河南王某存国家司法救助案
6.湖南欧某军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7.广东黄某斌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8.重庆张某训等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9.陕西李某娃等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1.廖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王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3.李某某、范某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
4.南通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某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5.丁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6.冯某、黄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4件上门听证典型案例
1.韦某现申请立案监督上门听证案
2.王某发刑事申诉上门听证案
3.王某迎控告上门听证案
4.熊某某刑事申诉上门听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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