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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法宝助力法治数字化

北大法宝 2023-03-22

⊙ 本文长约1.0万字,阅读需时20分钟

来源|新华社、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北大法宝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区、市)和数字法治政府规划建设,依托多年法律大数据建设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形成服务数字法治政府的产品体系,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全面服务建设“智慧法治”,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北大法宝智慧法治解决方案


一、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地方法规规章数据库


2021年2月24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开通上线,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检索查询服务。“北大法宝”作为该数据库的参建方,按期完成了法律法规数据内容的维护、审核、清理、上线工作任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权威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也得到了全国人大信息中心的充分肯定。
该数据库刊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宪法(含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的电子文本。
详情点击: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重磅上线!北大法宝还有用吗?
近年来,“北大法宝”为广西、广东、江苏、宁夏等省区市人大、政府机关建设了覆盖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地方库”。地方库数据均来源于人大、政府公报及职能部门官方出处,突出体现了全面权威、便捷易用、及时高效、应用扩展等优势,服务于地方立法、执法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成为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具有区域特色的权威库。


自2019年起建设并上线的广西法规规章数据库运行至今,访问量已达100万人次,该数据库荣获“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详情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法规开放平台: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地方方案”

二、党内法规等专题数据库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编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单行本,北大法宝·党内法规专题已按照党内法规体系“1+4”基本框架进行展现。分为党章以及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年北大法宝·党内法规专题进行全面升级优化,截至目前数据量达九万篇。


详情点击:40000篇!北大法宝·党内法规专题全面收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北大法宝”可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在线或定制化版本法治数据库,除党内法规专题外,还包括纪检监察、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法典、刑事法宝、知产法宝、劳动法宝等,还包括以政策法规、案例文书、期刊文章为核心内容的专题型知识服务产品,满足法治资料学习和知识管理综合需要。


纪检监察专题数据库涵盖党纪法规、典型案例、专家观点、专业知识、规范程序等模块内容。

三、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解决方案


1.北大法宝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
以北大法宝法律信息资源为基础,结合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数据可视化等核心技术构建的一款智能辅助行政立法的信息化平台。涵盖立法计划管理、意见征集管理、合法性审核、法规规章清理、立法评估管理、立法资料管理等业务系统。利用“立法知识+智能应用+业务流程”的模式,聚合行政立法基础知识、规范业务流程、提供智能应用辅助。实现立法活动智能化、立法信息一网化、立法流程标准化。
“北大法宝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荣获“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详情点击:“北大法宝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入围智慧司法解决方案!
2.北大法宝环境法典立法辅助系统
由北大法宝智能立法团队研发,利用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致力于辅助环境法典编纂活动的智能化信息平台。该平台现已涵盖环境领域相关的中央法规、地方法规、法学期刊、司法案例等上千万条数据,并能够实现环境领域立法资料的快速检索收集、在线管理与法典条文的线上起草等功能。

详情点击:环境法典编纂研讨会成功召开
3.北大法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
内置的智能审查引擎可实现原文引用依据、全文分析、条款分析、选中检索等多种智能查找上位法及比对方式,提供效力级别、时效性、地域、关键词检索等多种筛选方式,多维度配合精准匹配审查依据,自动生成审查对照表。自2014年在天津人大推出我国第一套规范性文件审查系统以来,已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青海省人大、甘肃省人大、江苏省人大、江苏省司法厅、德州市司法局等省(区)市人大及司法厅局建设备案审查系统,并实现与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北大法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荣获“2020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产品”。
详情点击:喜报!北大法宝获评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产品!

四、政务数据供应服务解决方案


 1.北大法宝权责清单智能管理系统
依托实时更新的中央、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和专业的法律研究经验,辅助各级政府部门编制全面、准确、权威的权力责任清单,并做到数据动态更新和履职风险评估,从而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供数据支撑。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涉及大量的调整梳理工作,依托北大法宝实时更新的法律法规数据,可提供权责清单事项法律法规依据版本自动更新、失效法规依据自动提醒、失效权责清单事项智能提醒等功能,确保权责清单数据动态调整。

可辅助各级政府部门编制全面、准确、权威的权力责任清单,并做到数据动态更新和履职风险评估,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供数据支撑。

2.北大法宝执法依据智能应用系统
以行政执法事由为原点,对法律法规大数据进行规范化编码和精细化处理,为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等信息化平台提供规范统一的结构化数据,为执法办案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执法机关领导提供智能化辅助。
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后,该系统已完成事项关联修订后的裁量种类、幅度等,并可为各部门各地方信息化平台梳理和供应裁量基准的数据服务。
3.北大法宝执法文书模板生成系统
依托北大法宝执法依据数据库、权责清单数据库、行政处罚文书案例库,参照国务院部门公布的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利用文书模板化管理、左侧在线辅助编写、右侧法律依据推送等功能,实现全流程执法文书的辅助撰写、文书知识参考。
通过及时便携的工具辅助模式,减轻重复性文书撰写,规范执法依据适用,提升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严格性和规范性。

五、行政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解决方案


1.北大法宝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依托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和法宝联想大数据,以智能化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监督、科学化辅助决策为目标,结合人工智能、知识图谱、GIS等技术,打造集执法办案、法制审查、执法监督、执法公示、政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业务平台。



详情点击:北大法宝智慧执法产品荣膺“2019年度执法行业信息化(智慧执法)最佳创新解决方案奖” 丨法宝喜讯
2.北大法宝智能行政执法助手
是北大法宝在行政执法大数据基础上研发的一款针对一线执法人员精准推荐执法依据、辅助高效执法处罚的智能化工具,通过录入违法事实即可实现精准定位法条依据,对执法处罚简易化、减少人情案、依法履行执法、公平公正执法、规范自由裁量、完善相关立法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详情点击:北大法宝,让行政执法更智慧
3.行政处罚文书检索系统
收录中央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信息,目前数据量已达2500余万篇,并持续实时更新。可按照主题分类、处罚种类、执法级别、处罚机关、处罚对象在内的七个聚类维度辅助筛选,使用户快速、准确地检索到所需信息。除对数据进行精细整理外,更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处罚依据进行关联,后续还会不断丰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专门聚类,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专业信息服务。


详情点击:官宣:“北大法宝行政处罚库”上线啦!


六、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解决方案


1.北大法宝行政复议应诉管理系统
立足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等业务,依托“北大法宝”法律大数据,结合用户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实现知识服务和业务数据的多维关联、深度分析,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辅助参考。可实现简易行政复议文书自动生成,历史复议文书数据建模和分析,并通过行政诉讼裁判文书胜败诉分析,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

自然资源智慧法治数据服务平台以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数据为基础,服务行政复议案件登记、文书管理、辅助撰写等业务流程,该平台荣获“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详情点击:“自然资源智慧法治数据服务平台”入围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2.北大法宝类案检索平台(行政诉讼案由文书库)
可检索限定时间、地域的行政诉讼裁判情况进行分析。该平台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性质分类,按知识产权、城乡建设、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执法领域分类,按审理程序、裁判结果、终审结果等可做不同分类统计。可通过裁判结果进一步分析行政主体胜败诉情况,数据化地反应出各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北大法宝类案检索平台自2020年11月上线以来,持续丰富数据聚类和分析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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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治培训解决方案


北大法宝依法行政系列视频课程,依托北京大学法学院优质教学师资,结合政法行业各类实务专家资源,提供法治教育培训的综合解决方案。课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典、刑法、诉讼法等学科门类,就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更为细化的部门法和综合执法课程,也可针对特定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线上线下一站式法治培训。
北大法宝视频资源可通过SAAS版线上学习北大法宝视频资源,也可通过小程序版嵌入各部门的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便捷的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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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普法宣传解决方案


法小宝(智能问答)是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和北大法宝联合打造的人机交互式智能问答产品。基于“北大法宝”多年积累的法律常见问题、法律资源内容、法律事务资料以及专家文库,借助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为广大用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问题解答。目前“法小宝”已集成至部分省市公共法律服务门户网站。


2019年4月,智能问答(法小宝)荣获2019年度法检信息化最佳创新驱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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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与百度文心一言已开展合作,双方将共同推动法律检索服务市场新变革,并着力升级智能立法、法治政府、智慧公检法、企业法治、法学教研等全场景智能应用服务能力。其中非常重要的应用场景是法律问答,解决专业法律服务与公众普法宣传的文本、图形、音视频生成规范化、权威化、生动化需求,实现精准普法和法律服务。


九、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解决方案


北大法宝法治政府建设业务系统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将行政立法、备案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业务系统中的关键数据通过模型关系的准侧提取后,汇总筛选、分析工作趋势,将已完成工作数据化展示、待完成工作按节点预警。同时便于开展法治督查和法治调研工作,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区市“智慧法治”平台建设提供数字化和智能化支撑。

就示范创建系统,具有创建指标管理、指标体系管理、申报材料管理、任务综合分析等系统模块,辅助各级政府部门高效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十、依法治省区市法治数智化服务


聚焦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区市信息化工程,以法治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根基,构建法治数据检索系统和法律知识图谱系统,体现依法治国办和依法治省区市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下全领域机构人员、案件案例、法律法规的数据综合建设应用。运用知识图谱技术展现行政立法、备案审查、执法办案、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体系下的数据关联,为法治督查和法治调研等工作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呈现,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区市“智慧法治”平台建设提供智力保障。

“北大法宝”竭诚服务全国各级党委、人大、行政、监察、司法机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政法行业信息化的法治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如果您对北大法宝系列产品感兴趣,请立即拨打咨询热线联系我们:座机 :010-8266826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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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提出的新任务,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在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对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责进行调整和完善。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一、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


  (一)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


  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三)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


  保留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服务党中央重大科技决策,对中央科技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作为中央科技委员会领导下的学术性、专业性专家委员会,不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不再保留中央国家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省级党委科技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实际组建。


  (四)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作为党中央职能部门。


  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央社会工作部划入民政部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划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归口承担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


  省、市、县级党委组建社会工作部门,相应划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两新”工委职责。


  (五)组建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承担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基础上组建,作为党中央办事机构,保留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


  (六)组建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联络服务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有关工作,统筹管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统筹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指导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等,承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


  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七)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地方政府科技部门职责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八)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十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三)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十四)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


  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结合实际组建。


  (十五)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省、市、县级乡村振兴机构职责划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


  (十六)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十七)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四、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


  (十八)优化全国政协界别设置。全国政协界别增设“环境资源界”。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界别整合,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界别。优化“特别邀请人士”界别委员构成。


  五、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十九)精减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中央垂管派出机构、驻外机构不纳入统一精减范围,根据行业和系统实际,盘活用好存量编制资源。


  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县、乡两级不作精减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地方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改革方案报党中央备案。中央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END-


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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