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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与马来西亚证监会签订金融科技合作协议

2017-09-15 汇商 汇商传媒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于本周四(9月14日)与马来西亚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SC)签订协议,以建立金融科技合作框架。香港证监会与马来西亚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同意在资讯共享及寻求进入对方市场的创新型企业的转介方面开展合作。

 


根据该协议,SFC与SC将携手合作,就金融科技的最新趋势、发展和相关监管事宜,以及就两地致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的机构,互通资讯。此外,该协议亦为寻求进入对方市场的创新企业,设立了双边转介机制。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Mr Ashley Alder)表示:区内监管同业之间的合作,有助我们紧贴金融服务创新的急速发展。我们欢迎这次与马来西亚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紧密合作的机会,以支持两地市场的金融科技发展。

 

香港证监会于2016年3月成立金融科技联络办事处,以便与在香港从事金融科技发展及应用的公司加强沟通,促进金融科技界对现行监管制度的理解,以及确保证监会能够掌握金融科技的最新发展。与此同时,还成立了金融科技咨询小组,以集中探讨与金融科技有关的发展所带来的机遇、风险及对监管法规的影响。根据政府发表的《金融科技督导小组报告》,金融科技近年正在迅速发展。

 

多项金融科技均与证监会的规管工作相关,当中计有自动化交易系统;金融产品投资及销售平台,包括机械理财顾问;融资平台,包括个人对个人借贷及股权众筹平台;及分布式分类账技术,包括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持牌中介机构及证券和资本市场。

 

其他与证监会的工作有关的金融科技包括支援中介机构前线业务和后勤运作的大数据,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技术;合规、风险管理及监管技术,包括支援法规合规、监管汇报和“认识你的客户”的技术;及网络及数据保安技术,包括各种客户认证技术。

 

对香港来说,合作协议是SFC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FFO)的重要举措,能为金融及金融科技公司在提升服务及拓展全球业务方面带来重大机遇。该协议亦表明SFC致力建设有利金融科技业蓬勃发展的环境的决心。

 

马来西亚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在2015年9月推行“金融科技社群联盟”(alliance of Fintech community,简称aFINity)措施,以就创新数码金融业务模式及与科技相关的监管和政策事宜与科技企业家沟通。

 

香港SFC在金融科技合作方面表现极为积极,目前已经与英国FCA,澳大利亚ASIC,迪拜DFSA等机构联合宣布达成合作协议,促进双方市场合作以推动金融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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