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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影性侵事件 | 你可以做个精致利己主义者,但请不要把受害者推下悬崖

2017-05-15 陈香香 Vista看天下

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母校就是那个被你骂了千百遍,却不能让人骂一遍的地方。


最近,来自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的部分学生,就证明了这一点。


事情的经过相信大家都听说了:一位在北影读过书的女生阿廖沙,称自己曾在6年前被班主任的爸爸性侵,内容被友人转发到微博。接着,又有其他北影女生发声表示同样受到过侵害,一石激起千层浪。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之时,一篇角度看似更客观的文章出炉了——《关于北京电影学院性侵事件的班级集体声明》。



署名是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2011级图片摄影本科班。



就在人们认为阿廖沙事件已经得到学校和同学的重视,期待着一个不偏不倚的解释时,仔细一看才发现……


这些号称是当事人同学的发声,逻辑似乎有些清奇,他们有以下几个观点。


1、作为受害者的同学,也知道她疑似被性侵,但我不打算帮她说句话。


首先,阿廖沙的同学们强调了这是一个团结的班集体,大家关系都很好。


虽说在普通吃瓜群众的视角里,关系好三个字应该意味着有福有享、有难同当,可签署联名信的同学们并不这么认为,而是紧跟着就接了一句话——


阿廖沙是和我们(11级的同学)零零散散地说过自己被性侵,但我们就不做评论了。



这里从侧面映证了,阿廖沙当年确实告诉过这些同学她被性侵,接着她遭遇了冷血的集体沉默。



2、涉事朱老师学术能力强、师德好、是无辜的。


联名信的主题是——不想让无辜的老师成为下一位受害者。在学生口中无辜的老师,则是阿廖沙口中那位性侵施暴者的女儿,2011级图片摄影本科班的班主任朱炯。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观点没错。


毕竟就算性侵事件坐实,施暴的也不是朱炯老师本人,而是她的父亲。


除非在能证明老师在她父亲性侵学生这件事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之前,老师本人也是无辜的。


可在一篇以受害者同学为口吻的联名信中,大篇幅渲染老师的光辉形象,也难买有些避重就轻的嫌疑。


甚至有人表示,但她只要没有刻意打压阿廖沙,就已经是令人钦佩的了,更是无稽之谈。


我可没有你说的那么天真,我对人性的黑暗和卑鄙有着极其清醒和悲观的认识,所以我在文中说,即便朱老师知道了这件事,但她只要没有刻意去打压迫害阿廖沙,那已经是非常难得令人钦佩的了,而网民现在把矛头都指向了朱老师,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3、我还要曝光下匿名举报的受害者。


我们都知道,鉴于阿廖沙表示不想炒作,出自对性侵受害者的保护,她的阿廖沙的友人并没有公布她的真实身份。


可这封为朱老师声援的联名信,却在合照里轻描淡写地揭发了受害者是哪一位—— 



面对网友「你应该保护受害者」的质疑,发布者在回复中称:阿廖沙早就在哪里哪里演了角色,所以她的身份并不是秘密,自己曝光也是理所应当。



曝光一位受害人还不够,他随后还在另一篇阿廖沙同学的爆料贴中,点名道姓@一位女生——这不是你干的好事儿吧?



再比如这位号称是阿廖沙学长的朋友圈评论截图——让老师承受如此大的精神压力,这位学妹算得上是「欺师灭祖」了。



好端端的姑娘受到了玷污,维权无门,四处无助,在网上匿名发个声,却还要被自己的同学人肉怒骂,按照常理判断——这指责受害者的口气简直是0分啊!好端端的一群大学生怎么会这么蠢呢?



可事实证明,他们一点儿也不蠢。因为这也是事发至今北京电影学院官方的态度。


事发当天,学校就曾发表声明称受害女生存在精神问题,不存在性侵事件。后来被秒删,才说会严肃调查(至今没有结果)。



系主任的接受@新浪娱乐采访时也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炒作?


甚至有网友曝光了学校内部工作群里的一份通知,里面写到——有发现「传谣」的学生,请立刻通知学校来「做工作」。



还有一位知乎匿名用户在如何看待这次事件的问题中,写下了这样的评论——我没有看法,因为我还没有毕业。



看到这里,联名信中的避轻就重和落井下石也就好解释了——


我们和学校的态度是一样的,你不服又怎样?反正性侵不在发生自己身上,无关痛痒。


这背后是精致的利己主义,在利己主义的作用下,他们抱紧学校的大腿好乘凉。反倒是被性侵者没有得到任何同情,还受到排斥。


而他们却都忘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你可以有阿谀奉承的嘴脸,但请不要把无路可走的人推下悬崖,这是做人应该有的礼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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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学校官方遮丑和护短的心理,我们不是第一次见了。


就比如每个学校都有的保研路传说:某女生在学校内的某条路上被歹徒性侵,而后学校为封口,让该女生以及其舍友全部保研。


然而,在近些年的新闻中,除了学校教务处的封口,还总会有些「精神教务处」的学生出来洗地。


当身边的同学受到侵害时,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维护同学的权益,而是去洗地保全学校的所谓名声。



这让人想起了三年前的「厦大诱奸门」,发展路径简直和阿廖沙事件一模一样。



同样是受侵犯的女生@汀洋在学校内部投诉无门后,选择网络曝光举报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导吴春明诱奸。


同样有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发了一封联名信,称不相信他会诱奸学生,和受害者进行拉锯战。



这些学生支持老师清白的原因,是各种治学严谨啦、关心学生就业啦、不遗余力地帮助同学啦,就是没有「我有证据证明老师没有性侵」。



然后话锋灵活得一拐,到了——当事女生是因为个人原因报复老师,称「若吴老师对学生的正常关心和认真指导也遭到如此污蔑,实在令人寒心」。



同样的遮丑心理,还体现在复旦饮水机投毒事件中,177名复旦学生签署联名信,意在为投毒者林森浩求一块「免死金牌」。



他们给出了理由有——对下边的师弟师妹是热心的、对病人做B超是负责的、汶川地震给灾区捐了800块钱、得到过国家奖学金、拒收病人红包……


从中判断出——林除了杀死室友之外,平时表现并不是一贯的凶残 ,因此他不该死。甚至还表达了如果可以饶凶手一命,这177位学生可以共同为受害者父母尽孝的承诺。虽说只是嘴炮,但也算十分感人至深了。


虽然说,嘴炮打得再响,绝大多数时候也都是有理不在声高,也不在人多。


就像林森浩有177人给他写联名信,但是该执行的死刑还是得执行。厦大也查实了吴春明的确是狼师,并撤销了他的教师资格——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对外通报称,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但其中的是非曲直,这些学生并不会在乎,因为错了是因为我对当事人了解不深,对了就是维护了集体荣誉的功臣


甚至有些人为了所谓的「拒绝地图炮」,直接展示了一种更为朴素的集体荣誉感。


比如去年11月,网友@汪莫言在微博上称,一名自称是上戏的学生以拍摄毕业作品为名,在Airbnb上租借了她的客厅。



然而,他却将房东的卧室、客厅、厨房等毁得面目全非,随即对房东避而不理。


博主的卧室出租前后的对比


事发之后,一群自称是「当事男生同学」的上戏学子出来发声,可这些所谓知情人的声音却没有一个致力于如何避免这种事件的再发生,如何长期上构建还原一种互相信任、自我约束的作业环境,挣回丢掉的脸。


而是专注抱团、洗地,以及「你不要侮辱我们上戏」、「请放过无辜的孩子」——



甚至对房东进行恶毒的诅咒——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一个学生的素质不能代表上戏,结果一堆上戏学生涌出来证明这是可以的」


这话虽然有些激进,但倒是从侧面证实了这些洗白者的费力不讨好:因为选择了错误的方式,本想平息舆论的愤慨,却让愤慨的声音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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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回到开头那句话——母校就是那个被你骂了千百遍,却不能让人骂一遍的地方。


这话当个玩笑说也就罢了,因为既不知足,又具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其实是人的本性。


可上升到因为一份扭曲的集体荣誉感,从而找尽办法遮丑上,似乎就有些跑偏了。



毕竟,既然将自己的价值与集体捆绑,那么你们是否愿意为母校的错误向受害方道歉,与集体责任共担,而不是拿所谓的「少数多数」来自我安慰?


如果不行,既然把某个人荣誉当作母校荣誉,凭什么负面影响就要处处掩盖呢,这叫双重标准。


很多人不懂一个道理——所谓爱惜羽毛,不是靠声大,而是靠人正。能改变他人看法的,不是你们说我们XXX不是这样,我们XXX多好多好,不许你们说XXX,而是自己的一言一行。


他们可能只是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百度百科对「集体荣誉感」的定义——


一种热爱集体、关心集体、自觉地为集体尽义务、做贡献、争荣誉的道德情感。它是共产主义道德荣誉感的基础,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品质,是激励人们奋发进取的精神力量。


如果一个集体中有一个人不与大家团结,这个集体就会四分五裂的。


接着对那些不团结的人开战——受害的阿廖沙,被性侵的厦大女生,要求杀人者偿命的黄洋。


结果往往是集体没有四分五裂,受害者再次却被推下悬崖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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