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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契约的莫比乌斯带

海螺社区 2021-01-2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保马 Author 齐泽克

性契约的莫比乌斯带

斯拉沃热·齐泽克/文

王立秋/译


首先是一些数据。所谓的“incels”(involuntary celibates,非自愿独身者),也属于经常被称作“网上男性至上主义自我系统”的那个东西的一部分。这种(也不只是这种)网上亚文化的成员是这样定义自己的:他们尽管渴望、却没有能力找到浪漫关系或性关系的伴侣,他们把这种状态描述为非自愿独身。这些人大多是白人、男性和异性恋,而他们的话语,则以怨恨、厌世、自怜、自厌、厌女、种族主义、认为性是自己应得的权利、和支持针对性活跃人士的暴力为特征。他们认为自己的立场不仅是一个事实,更是一个强烈关乎存在的选择。以《黑客帝国》中的著名场景为参照,他们谈论了选择黑色药丸还是红色药丸的行为:“选择红色药丸”意味着看清这个女人凌驾于男人之上的世界;另一方面,黑色药丸,则指向无望。但他们的无望并不意味着被动,因为在incels中有许多人支持针对性活跃的女性,和在性方面更加成功的男性的暴力。他们的假想敌是“渣(Chad)”,一个白种、古铜色皮肤的肌肉男。


(Incels文化中典型的对立形象:

处Virgin和渣Chad,有各种变种)

(Incel文化中经典的女性形象:

宅Becky和骚Stacy,也有各种变种)

(处宅骚渣全家福)


但在这里,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有趣的转向:incel的讨论,经常是以这样一种信念——男人应有性——为中心的,而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坚定地捍卫诸如生物决定论和进化心理学此类的概念,但他们也相信性的强制再分配这个想法,也即,让政府来要求女性参与特定的性关系。[1]写过所谓的“多伦多杀手”的乔丹·彼得森就是在这里进场的:“他愤恨上帝,因为女人都在拒绝他。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强制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这也是一夫一妻制出现的原因。”对彼得森来说,强制的一夫一妻制就是一个理性的方案;否则,女人都会去追地位最高的男人,而男人就会走向暴力,这样,最终,男性或女性都不会幸福……问题在于,除性的再分配外,彼得森还坚定地反对他所谓的“收入平等”,或者说,在使社会变得平等上做出的努力(他称之为病态的或邪恶的)。尽管承认在这点上不一致,但他还是声称,为保持社会的稳定,防止成群的单身男子走向暴力是必要的,并且,要实现这种稳定,只有强制的一夫一妻制才有效。[2]


这里不是讨论incel对性的再分配的要求之不对称的地方。同样的要求,也适用于女性吗?男性也只为少数女性所吸引,这种局面不也牺牲了多数女性的幸福吗?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记住,incel是从一对女同性恋开始的……彼得森自己,是以男性在生物学上、在思想上更优越为参照,来解释应该把女性(再)分配给男性这个事实的。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是两个逻辑的交错:必要的、生物和社会的等级制的逻辑——“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如此,如果我们违背这些假定的必要法则,那么堕落和混乱就会接踵而来)和平等至上主义的逻辑——这个逻辑要求为纠正不公,而进行再分配。尽管平等至上主义和人权并不重叠(保守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声称,强制的平等至上主义必然会限制我们的自由,后者是人权的关键成分),但我们也应该承认,人权有平等至上主义的内核。因此,我们将把普世的人权的逻辑和社会等级的逻辑,作为莫比乌斯带的两面,对立起来,并把注意力集中在它们的交叉点上。在这点上,如果我们在普世人权的一面走的足够远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处在不公的等级制这个对立面上,反之亦然。


在这个意义上说,incel是今天体现为男性白人至上主义党徒的等级制逻辑的症候:在这个惊人的点上,信奉等级制的白人至上主义党徒,突然开始使用最直截了当的“在女人上的共产主义”的语言,并要求当局来把女性公正地,再分配给他们(或者,像彼得森提倡的那样,至少,是通过一场公共运动来宣扬强制一夫一妻制,后者将促成对性的,更加平等至上主义的再分配。)简言之,incel是例外的点,在这个例外点上,原本反对平等至上主义的,等级制的支持者,竟然对最直截了当的,平等至上主义的再分配提出了要求。而左翼,则应该这样对抗这个倾向——不是进一步要求将涵盖政治-经济生活和性的、覆盖面更广的平等至上主义;而是逆转incel的立场,为它自己的莫比乌斯带的反面而斗争:在那里,平等至上主义的人权的普世性意味着它自己的例外,它自己的反面——它应该捍卫那个按定义来说应该是且应该一直是“不公的”,抵抗人权的平等至上主义逻辑的性领域。



同样的推理也使我们看到了在今天的反对性压迫的运动中传播的,性契约观念的局限。那种认为性契约,作为一种保障关系是自愿的,也即,保障关系无强迫的可能手段行得通的想法未能把握到的,是马克思的那个古老而美好的洞见——一个形式上“自由的”契约,也可以依靠强制来执行,并因此而实际上也是强制的一种形式。谁能忘记马克思对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自由”契约的描述呢?这个契约“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参与的双方都“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不过,一旦契约结成,我们


“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象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3]


“鞣”的同义词——猛击、蹂躏、捣、棒打、拍打、重击……——所有这些,也都让人想起残忍的性行为。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把马克思对“自由契约”的分析,应用于性契约的观念呢?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要展示何以在性交换中,自有契约的形式,也隐藏了强制和暴力:行动者之一出于恐惧、出于情感上的要挟、出于物质的依赖……而同意性契约,是很容易的。但复杂之处,在更深处,它是内在的。在性交换(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由、平等、财产、和享受)中,这个附加条款(就像马克思那里的“边沁”)破坏了先前的条款指定的自由/平等。享受,在快感的交换的平衡中,引入了不对称、剩余、和嫉妒。参与性交的双方(或多方)达成一个在互动(这个互动将给我们双方带来最大的快感)中你对我做什么我对你做什么的协定。然而,我们的快感以什么为中介呢?在我与伴侣性交的时候,我可能只有在对方的不快和屈辱中才有快感,反之亦然,我也可能只有在看到对方进入高潮的时候才享受我对她的服务、才有快感。我可能出于嫉妒才去做,为了证明我比她先前的伴侣(们)更能满足她,等等。而且,我也可能出于爱才去做,认为性快感对我来说,是爱的象征,而同时,我的伴侣却只对作为性快感供应者的我感兴趣。我们能想象比这更赤裸的不对称吗?


在这里,我们甚至应该冒险更进一步。在劳动/资本交换中,工人卖出的不是他的产品,而是他自己作为商品的劳动。我们面对的,是普世性及其例外的逻辑:商品形式只有在,在市场上,生产者不仅交换他们的商品,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例外的商品——这个商品就是生产的劳动力本身——出现在市场上的时候,才变得普世(获得普世性)。在性契约中,我们也有类似的例外吗?要是伴侣给对方的快感永远已经是失衡的呢(如果给伴侣给对方的快感的平衡永远已经被打破了呢)?一方为提供快感而“劳动”,当然,这里的想法是,提供快感这个活动本身变成了劳动者的快感来源。(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和(给予快感的活动生产的)剩余享受即(性伴侣)为对方服务的活动生成的享受之间的相似性就在于此。


使契约的性成问题的,不只是它的法律形式,还有它隐藏的偏见。契约的形式显然给了随意性行为(在这种场合下,搞一夜情的双方互不认识,并且意图避免在这件事情上的误解)特权。但我们也应该扩大我们关注的范围,把充满各种形式的暴力和支配(它们比景观式的韦恩斯坦式的强迫的性里的暴力和支配更微妙得多得多)的长期关系也考虑进去。用布莱希特的话来说,和一个经年累月地受丈夫恐吓和羞辱的可悲的家庭主妇相比,曾为确保自己的事业而被迫与人发生性关系(或直接被人强奸)的影星的命运又算什么呢?


但婚姻不也是一个契约,一个永久的契约吗?在《道德形而上学》中,著名地[臭名昭著地]把性交定义为“相互的使用,即一个人使用另一个人的性器官和能力”[4]的康德认为,婚姻就是管理这种使用的契约。他把短期的性契约斥为pactum fornicationis(私通的契约),而只承认婚姻(因为在婚姻契约中,我的伴侣不会被化约为一个物)。所以,正如让-克洛德·米尔纳指出的那样,对康德来说,婚外性行为在严格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反人类的罪行;在婚外性行为中,参与者双方都把地方化约为为快感而使用的物并因此而否定了他们为人的尊严。不过,在一些女性主义者那里倒是很流行,因为他使性契约去神秘化了(它关乎的是性快感,而非精神的价值),也因为他严格的平等至上主义(在婚姻中男人没有任何优先或优越性,婚姻只是两个自由个体之间的契约)。甚至写过一首十四行诗来嘲笑康德的婚姻定义的布莱希特,也没有把握到这个解放的维度:


“关于对财产和性器官的

相互使用的协定

他所谓的‘婚姻’,依我看

亟待澄清。


我听说,一些配偶故意疏忽。

他们——我不认为这是谎话——

最近在逃避性器官上的义务:

法网也有洞,洞还挺大。


要做的只有:到法庭

上诉,夺回这些器官。

这样也许配偶会愿意


更加仔细地看看契约。

他要搞不定——恐怕——

就得让法警来搞定了。”[5]



在布莱希特的马克思主义解读中,康德把人类的性能力视为在一个与婚姻相关的契约判断中,被廉价出售的商品。然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会注意到这种对人的性能力的商品化的解放的一面:它否定了精神的价值,而在后者那里,婚姻作为一个宗教制度,被神圣化了;而且,它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给她们可以和男人享有的权利相提并论的、而且是锚定在正式的法律环境中的权利。甚至布莱希特总结性的反讽也错失了目标:康德的论证思路已经为潜在的反讽所渗透。在一个地方,他真的提出了相同的选项:“警长就得露面”,也就是说,警察将不得不进行干涉。康德一本正经地(尽管很可能也是言不由衷地)讨论了丈夫逃离妻子的情况,他认为,妻子有权要求警察把她丈夫抓回来,不是出于任何高度情感化的原因,而仅仅是因为,他带走了她的一部分合法财产(即他的性器官)……在这里,我们很容易再一次发现那种莫比乌斯带特有的反转:实现解放的唯一方式,是在商品化、自我物化、把自己变成商品的路上走到极端。自由的主体,只作为这种自我物化的剩余而出现。



在这里,更复杂的问题也随之而出现了。尽管#MeToo部分支持性契约,但潜在于#MeToo之下的意识形态,却把马克思关于维持平等、自由的双方的契约这个概念的那种隐藏的不对称的教训牢记于心。最近,让-克洛德·米尔纳[6]也在马克思的那个概念——即,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契约是不平衡的,尽管在契约中,他们形式上是平等的——的基础上指出了就事论事的弱,和结构上的弱之间的差别。就算工人按劳动契约,得到了全额的报酬,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换,也不是平等的。剥削是存在的,因为,在这里,工人是一件生产剩余价值,也就是说生产比它自身价值更多的价值的商品。在这个意义上说,契约是不公正的,工人在结构中处于一个更弱势的立场,就算这个立场“就事论事地看”显得更强,有更多的经验的社会力量。根据米尔纳的说法,#MeToo运动含蓄地把同样的逻辑,挪用到男女之间的性交换上:就算他们都在形式上同意,以平等伴侣的身份做爱,也即,就算看起来,他们是在平等地交换性恩惠,但这里面总是存在一种结构上的不平等,而女性,也总是处于更弱势的位置。就像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契约那里那样,在这里,我们也应该强调这个弱的结构(形式)特征:就算是女性主动发起性交换,就算她在社交上、在财务上更强势得多,她在结构上,也是更弱的一方。


哈维·韦恩斯坦丑闻的教训就在于此:如果我们所谓的“强奸”指的是强迫的性交换的话,那么,一切(异性恋)性行为,说到底都是强奸。不消说,在实际的#MeToo成员中,只有极少数人做好了把这个激进的含义说出来的准备,而事实上,多年前,一些像安德里亚·朵金(Andrea Dworkin)和凯瑟琳·麦金农(Catherine McKinnon)那样的激进女性主义者,就已经在理论上,把握到这点了。他们(指#MeToo成员)大多数还没做好宣布性行为本身就是男性的暴力行动的准备,他们宣扬的目标,仅仅是为这样的性——这样的性将不再取决于男性的权位,而将给双方带来真正的快乐——而斗争。然而,性行为说到底就是强奸行为,就是暴力的要求和强迫行为这个含义,显然起到了#MeToo运动、及其对男性的强迫和暴力案例的专注的不被说出的前提。#MeToo党把男人只当作潜在的强奸犯,把女人只当作潜在的,男性暴力的受害者来对待。


米尔纳进一步指出,唐纳德·川普是如何成为#MeToo的反面的:如果#MeToo以就事论事的弱为代价,给结构的弱特权的话,那么,川普就是忽视了结构的弱,而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就事论事的弱和权力上。对他来说,政治就是一场基本是不道德的,权力的游戏,在政治中,在环境(也就是说,“美国优先”)要求的时候,所有原则都可以(也应该)被忽视、被反过来用。他把金正恩妖魔化为对人类的威胁,然后他又把他当作朋友来对待,等等,等等,一直到把非法移民的子女和他们的父母分开这个终极范例。在川普的不道德的宇宙中,攻击弱小对手最弱的弱点(他们的孩子),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正如米尔纳总结的那样,川普就是美国政治的韦恩斯坦。



不过,这个对应也表明,#MeToo运动有致命的局限,它的含义,在伦理上甚至是成问题的。它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结构的弱上,这使它能够玩它自己的权力游戏,无情地把结构的弱,当作它给自己赋权的手段来使用。当一个在结构上处在权力地位上的人,被指控对一个在结构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行为不当的时候,所有那些清晰表明结构上弱的人有强大的制度地位、她的指控非常成问题如果还不是全然虚假的话等等的证据,都会被当作“根本无关”而遭到忽视。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性领域。举一个发生在我身上的例子吧:如果,在一场学术辩论中,我在回应,比如说,一位黑人女同志对我的批评性评论的时候,发表了一些针对她的批评性评论得话,那么,我就会多少是自动地被怀疑在搞白人恐同至上主义论者那一套,并且至少负有在种族和性别上不敏感的罪。她在结构上的弱势位置,给了她权力;而我在结构上作为白人男性所处的位置,则在实际上,让我失去了权力。


我们因此也就进入了一个残酷的,由野蛮的权力游戏构成的世界,这野蛮的权力游戏,还被伪装为反对压迫、支持受害者的高贵的斗争。在这里,我们应该回想一下奥斯卡·王尔德的那句话:“生活中的一切都关乎性,除了性。性关乎权力。”一些#MeToo党人谈论性,但他们发言位置,是权力的位置,当然也是那些没有权力的人的位置。跟随王尔德,他们把性化约为一场权力的游戏,而被他们排除到他们的发言位置之外的,确切来说正是性,也只是性。


12

注释

[1] 参见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cel。

[2] 参见https://www.nytimes.com/2018/05/18/style/jordan-peterson-12-rules-for-life.html.。

[3] 引自https://www.marxists.org/archive/marx/works/1867-c1/ch06.htm。(译注:译文出自《资本论》第一卷中译本。)

[4] 译注:译文出自《康德全集》第六卷,《道德形而上学中》中译本。

[5] 贝托尔特·布莱希特:《论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对婚姻的定义》(Über Kants Definition der Ehe in der “Metaphysik der Sitten”),最初刊载于《研究》(Studien, 1936),引自(且译文也出自)斯科特·霍顿,载https://harpers.org/blog/2009/05/brecht-on-kants-definition-of-marriage/.。(译注:中译先从英文译出,然后根据德文稍微做了调整。)

[6] 在这里我依据的是让-克洛德·米尔纳在2018年6月27日伦敦伯贝克学院关于人权与性的辩论上的发言。



本文译自Slavoj Zizek, “The Moebius Strip of Sexual Contracts”,原载The Philosophical Salon, 2018年7月16日:http://thephilosophicalsalon.com/the-moebius-strip-of-sexual-contracts/。中文译文原载于公众号"保马“,感谢公众号和作者授权海螺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公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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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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