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一男子驾驶奔驰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死亡...
新城交警快速破获“4.13”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4月13日20时45分许,乌兰察布市男子张某无证醉酒后驾驶一辆黑色的奔驰牌轿车,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交五公司东巷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康小区东门(加禾商城)处与一女性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网络配图)
肇事者张某没有停车救人,直接驾驶肇事车辆继续向北行驶至110国道交汇处右转弯沿1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毫沁营村路南的一家洗浴城,与朋友见面后将机动车隐藏于新城区烈士陵园西侧巷内,卸掉车辆牌照,折叠藏匿于车内。
次日凌晨零时16分,肇事车辆所有人陈某向警方报案称,其朋友张某驾驶自己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向警方提供了联系方式。
经办案民警调查确认:张某是该起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并且张某对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分析报告结果为15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张某无证、醉驾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逃逸,违法犯罪事实确凿,其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4月16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办案民警依法对张某刑事拘留。
4月13日20时46分许,新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公交五公司东巷加禾商城门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名行人重伤,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新城大队事故民警迅速出警,封锁、勘查事故现场。
目击者报警称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的奔驰牌轿车,但没看清楚具体的车牌号码。目击者举报线索为办案民警提供了第一手宝贵材料,勘查完现场后民警立即启动追逃预案,并于次日凌晨抓获了肇事嫌疑人张某。
面对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事发当日中午,他和几位朋友一起聚餐喝了不少白酒,席散后继续到某吧街娱乐,中途喝了啤酒。
晚间8时许,他在某酒店预定了住宿房间后独自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因超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小客车结果与一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害怕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直接驾驶肇事车辆到了一家洗浴城,找到了陈某告诉他出了交通事故。
之后陈某驾驶肇事车辆返回事故现场附近,张某徒步回到事发现场打探案情。当时张某看到一辆警车和清障车辆停靠在现场,而那名被撞行人已不在现场,听围观的群众说一名女子被撞了很严重,已经被120急救车拉走了。
张某离开现场回到车中后陈某叫来他的朋友邓某,由邓某驾驶车辆行驶到元福汽配城东侧一巷内后停下,张某将车辆前号牌卸下,后车牌折断后藏匿于车内。
随后邓某又打电话叫来他的弟弟,驾驶另外一辆机动车接上他们后一起到了内蒙古第一人民医院查找伤者。
寻找未果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咨询得知伤者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9医院急诊室,于是他们一同前往该医院。
确认伤者情况后,张某朋友让他主动投案。就在这时,张某接到新城大队办案民警打来的电话。很快民警来到医院并提取张某血液,随后将其控制到新城大队。至此,新城交警用时三个多小时破获了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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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呼和浩特新城交管大队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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