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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看看都有谁?
兴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2019年第1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切实解决执行难,惩戒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我院决定对执行案件中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但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1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和高铁等交通工具、住宿宾馆饭店、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办公场所、旅游度假、办理银行贷款、购买理财产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及其他消费;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国企业高管、事业单位负责人;入党、入伍、招录公务人员(包括子女);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资格准入、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资质认定等方面均受到限制。对于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我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电话:0474-7218575
联系电话:0474-7586511
兴和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内容来源: 兴和县人民法院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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