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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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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化德凉城卓资
集宁丰镇兴和
前旗
中旗
后旗
二人台乌兰察布


2019年3月1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条例》相关亮点内容进行解读。


01《条例》出台的背景与意义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重大的民计民生问题,对改善城市面貌、优化居住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2017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物业行业资质,我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诉讼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城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以及社会和谐。为加强物业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

02如何调整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进行调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征得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调整物业服务费。


03业主应何时开始交纳物业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怎么办?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新建物业在交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后,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不得以物业闲置、房屋质量和未享受物业服务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纳。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经判决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04物业用房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是独立使用的地上房屋,面积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建筑工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的用途;不得分割、转让、抵押和出租。违者,由市、旗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05物业企业是如何选聘的?市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经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企业。


06物业服务企业哪些行为可以记入信用系统?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在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2.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拒不撤出物业服务区域,撤出时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未按规定移交资料,造成物业服务混乱的;


3.未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房屋安全监管义务,导致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


4.泄露业主信息的;


5.对业主、业委会委员进行恐吓、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07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怎么办?根据《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法违规的,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08如何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度大的问题?《条例》首创对已成立业主大会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召开会议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09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等维修责任如何划分?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供水、供电、供热等单位,应当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供气单位负责业主燃气用具、连接燃气用具胶管以外燃气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排水单位负责单元门外排水井以及小区以外的排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等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因维修、养护和更新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10什么是物业接管保证金,物业接管保证金可以退吗?物业接管保证金是我市首创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后维持正常物业管理秩序的费用。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接管物业项目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均应到项目所在地其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接管保证金。


物业接管保证金在物业服务企业依法退出物业项目,并与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办理完毕物业交接手续后按照保证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返还。


11物业装修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可以退吗?装修保证金是为了规范业主的装修行为,保障物业以及电梯等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向业主收取装修拆改保证金和设施设备安全保证金,不得超过3000元/户。装修完毕后,根据验收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上述保证金及时退还,不得用于抵扣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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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兰察布市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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