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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一网络主播为吸引网民,造谣“集宁坠楼事件”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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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镇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就查处了一起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公开以直播的形式扭曲相关事件事实的网络造谣案件。



事件回溯:

据2020年2月16日平安集宁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相关案情事实,2月14日17时许,有群众报警称集宁区南园路某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集宁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赴现场调查。经了解,死者生前有轻生倾向,坠楼前曾向其家属发送信息表示想要轻生。待其家属赶回家中后,死者已坠楼身亡。经集宁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确定死者系自杀。


坠楼事件发生后,就网络上流传着大量不实言论,集宁区公安分局迅速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事件警情通报,澄清谣言。

同时,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网络安全部门立即展开网上巡查,发现有人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发布坠楼事件谣言的相关信息,经查,网络主播系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


    


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指令,丰镇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网络安全大队精干力量对关于网络捏造坠楼事件开展调查。


经查,丰镇市市民陈某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销售相关日用产品,为了增加直播号的关注率、点击率,于2020年2月16日在直播ID 21447***3名为“创业小伙616”的直播间讲述坠楼事件,并附加文字标题为《同城进来听,集宁大事件》以此吸引网民。直播期间陈某讲述事件与事实不符、将事实扭曲,言语带有主观臆断。



后经丰镇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调查核实,造谣违法行为人陈某现已经归案,并对自己直播不实信息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之规定,陈某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行的违法行为。

目前,丰镇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给予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的行为言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谣言,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不故意杜撰改编。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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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 丰川警事

|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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