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敬请关注☞ 乌兰察布生活 2022-08-13


..........................................................................................

乌兰察布推荐
四子王旗
化德
凉城
卓资
集宁
丰镇
兴和
前旗
中旗
后旗二人台
乌兰察布

..........................................................................................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依法

严厉打击涉国家统编教材

使用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 告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有利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近期,我市部分群众受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挑唆,在网络上发布、转发涉及“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的不实、有害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维护全市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传谣散谣、煽动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禁以非法的方式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组织、策划、煽动或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阻碍民警执行工作任务; (四)故意曲解相关政策,编造、散布谣言、不实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不实信息而故意传播的,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其他通讯媒介散布谣言的行为; (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六)通过威胁、恐吓、辱骂他人等方法阻挠学生上学、复课等寻衅滋事行为; 

(七)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凡有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举报上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举报人1000—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110 

市公安局:0474—8241100

孙警官:13947436696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可查看乌兰察布最新消息

..........................................................................................

内容来源: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抓获»乌兰察布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共抓获3人!公告»乌兰察布市公开征集10名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改革»最新消息!事关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改革!案件»损坏汽车80余辆! 乌兰察布破获一起盗窃案处分»乌兰察布一干部侵占村集体资金被处分!办理»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通知提醒»乌兰察布一居民掏出方便面袋民警发现装着通知»2020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缴费工作的通知项目»总投资260亿! 乌兰察布公路重大项目建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