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观察丨姚进忠:社区协同治理,多元主体怎么培育?
伴随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社区作为居民参与治理平台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培育多元社区治理主体成为实现社区自治的重要方向。
基层社会治理,最关键的是要真正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追寻一种协同治理样态的形成。因此,如何培育有效有力的多元主体是社区协同治理的核心问题。立足协同思维,可从以下三个角度思考社区治理主体的培育策略。
一是立足需要进行主体的选择
社区需要的回应是推进社区协同治理与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导向。选择培育社区多元治理的主体时也应该有意识地基于这样的方向进行操作。在评估社区与社区居民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主体的选择,这是社区治理主体培育首先要处理的议题。
鉴于我国基层治理的现状,社区居委会虽是自治组织,却有较重的行政色彩,我们所要选择培育的重点应该是社区各类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发展刚起步,具有零散、随意性成长的特点,往往由于目标导向不明确、支持资源不足等因素而发展相对滞后。培育的方向应该是有侧重地关注能够较好地回应社区公共议题和有效聚焦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居民的需要为基点进行组织培育的选择,培育之路才能更顺畅,资源才能更集中,组织发展才会有更坚固的生态基础。
二是专业引领促进主体的成长
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应该是在“三社联动”整体思路下推进,尽可能借助社会工作专业思维与专业力量有的放矢地促进其成长,推进其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专业思维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引领:一方面,注重引进专业思维进行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借助专业从组织定位、发展思路、机构设置、日常运营管理等多角度促进组织自身朝着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从专业角度引领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开展,引入专业力量协助社区社会组织围绕社区公共议题和居民需要生成聚焦性的社区服务项目,以服务的开展推动组织服务的专业性。与此同时,达成组织成员专业能力训练的目的,以服务的专业性生成作为主线全面提高组织自主成长的可能性。
借助专业力量,促使社区社会组织在自我管理、社区服务、成员能力三方面有所突破,探索促进社区治理主体的自主成长,成为组织培育的重要导向。
三是基于协同治理的培育机制
社区治理主体的培育最终导向是协同治理,共同推进基层治理共同体的生成。主体培育机制的建设着力于“基需培育,导向协同”。在确定目标主体后,应该建立一整套相对合理、成熟的机制为其保驾护航。
以协同治理为导向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培育主体的自主能动性,促使这些主体在高质量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优质成长。在这个培育机制中,第一个模块要求相关部门尽可能建立常态化机制,为初生型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硬件支持、能力建设、管理参考、项目投放等系列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规范成长;第二个模块要引入项目或借助社区公共议题,让这类社区社会组织有实质性参与社区治理的机会,在具体的服务实践中与相关的组织、主体互动对话,在现实场域的问题处理中协同治理、训练成长;第三个模块应该引导组织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提炼自己的服务策略,形成可参照的服务模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并逐步独立发声,呈现自己的作用。
(作者系集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福建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
作者:姚进忠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1年7月上刊,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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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昊
制作:谢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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