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怎么评估?深圳出台管理办法
继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后,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再次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有关配套文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9月5日起正式实施。
该《评估管理办法》都有哪些亮点内容,社工君带您一起来看看~
亮点一:保障评估机构的专业性
《评估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独立、客观的评估,对评估机构的专业性、评估团队成员的专业性以及评估团队和成员需要回避的情形进行明确,保障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如《评估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应当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其中具有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熟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财务人员不少于1名,熟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名,并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评估 团队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前3年内与被评估项目的承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前 3 年内担任被评估项目的承接主体的理事、总干事、副总干事、机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前 3 年内是被评估项目承接主体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被评估项目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被评估项目承接主体有其他可能影响评估活动公平、公正的情形。
亮点二:保障评估程序的规范性
《评估管理办法》从评估内容、评估重点、评估方式和评估程序等方面对如何开展评估进行明确细化和统一标准,形成市、区评估标准统一、步骤统一、形式统一的规范化评估效果。
《评估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包括抽查评估和终期评估,抽查评估作为终期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查评估的结果 纳入终期评估。
其中,抽查评估依托深圳市“智慧社工”信息平台,市、 区民政部门每年度组织对执行时间 1 年以上的项目实施动态抽查,抽查率不少于 30%,并出具抽查评估报告。抽查评估重点考察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采购方满意度评价、项目执行管 理、社工提供服务情况、财务管理规范等情况。
终期评估,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项目合同期届满前 1 个月组织对项目实施终期评估,全面综合地评估项目整体运行、履约状况、项目服务成效等情况,并出具终期评估报告。对项目合同期在 1 年以下的项目不进行抽查评估,只实施终期评估。
亮点三: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
《评估管理办法》旨在评估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与被评估项目在库资格的保留、出库以及项目年度财政预算密切相关。在评估指标里面加大了社会效益的评估权重,即被服务对象和采购方的评价将是考量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是否具备良好社会效益的重要因素。
《评估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 分以上至89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至79分以下为合格,59 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估结果不合格项目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在全市社会工作信息平台公示;涉及承接主体违约的,由购买主体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移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由民政部门将评估结果记录诚信档案,作为承接主体参与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重要参考;承接主体是社会组织的,由民政部门建议移出下一年度市、区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推荐目录。评估结果优秀项目的奖励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该项目可以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继续入库3年;购买主体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由财政部门作出合同是否续期的决定。
同时,《评估管理办法》明确各区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将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工作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将评估结果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亮点四:细化评估标准
《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基础运营、项目管理执行、项目产出与成效、社会效益、财务管理等指标体系,并给予赋分值以及评分标准。
👇点击一下看大图
👇向左滑动查看文件原文
通讯员:李祥杰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ND
责编:颜小钗
制作:谢霄
深圳购买社工服务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16.9万!快来看深圳新政干货!
投稿平台:
tg.shehuiwang.cn
今日头条:中国社会工作
抖音:中国社会工作
微博:中国社会工作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