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站建设一年•案例丨一个街道社工站的儿童增能保护实践
服务背景
广东省湛江市罗州街道社工站的社工在社区调研中得知,儿童保护的理念或做法在多数社区还是空白,很多家庭管教孩子经常采取打骂和体罚的方式,孩子并不认同这种方式,但是由于年纪小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接受。
为防止儿童遭受伤害,社工针对社区的实际需要开展儿童保护服务,以增能理论为视角,将治疗和预防相结合,挖掘社区的潜能,组织社区居民建立儿童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在社区开展儿童保护服务,营造儿童安全、友爱的社区环境。此外,社工站还与多个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联动合作,探索搭建较为完善的儿童保护体系。
▲社工组织开展儿童志愿者招募活动
指导理论
增能理论强调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是一种合作性的伙伴关系,助人过程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服务对象与社工要建立起协同的伙伴关系;二是重视服务对象的能力而非缺陷;三是注重人与环境这两个工作焦点;四是确认服务对象是积极的主体,告知服务对象应有的权利、责任、需求和申诉的渠道;五是以专业理论为依据,有意识地选择长期处于“缺权”状态中的人成为服务对象。
增能理论强调社工要与服务对象建立协同的伙伴关系,这表示社工在服务过程中要协同服务对象处理问题,彼此是一种合作和平等的关系,并非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不平等关系。
基于增能理论,社工首先要与社区的儿童、村民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努力解决儿童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预防儿童受到伤害的宣传和倡导工作。
其次,社工坚持社区为本的工作理念去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社区对于儿童和居民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场所,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社区环境更为重要。
最后,从增能理论出发,要正视儿童本身具有的保护自我的能力,强调儿童的参与权。同时,社工要注重挖掘和调动社区资源服务儿童,唤醒村民的社区主人翁意识:“儿童保护服务是我们社区需要的,并不是社工需要的。我们需要从社区层面发力,形成社区志愿组织来保护社区儿童”。
服务过程
(一)个案服务困境儿童,保障儿童基本权利
社工站对辖区内的家庭、学校、社区儿童服务单位等进行了持续性的调查走访,为困境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对其环境系统进行风险及服务评级,开展个别化服务。针对困境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个案管理的服务模式,主要通过个人、家庭、学校和社区资源进行介入,链接社区相关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保障,最终目标是协助服务对象正常生活、与社会环境相互适应。
▲社工开展青春期教育小组
(二)建立“家-校-社”联动机制,唤醒儿童保护意识
社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挖掘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链接社区、学校、家庭三方力量,构建起“家-校-社”联动合作模式,旨在唤醒儿童、家长、学校的儿童保护意识,为社区儿童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儿童健康成长。
▲“家-校-社”合作联动机制
一是以学校为阵地。一方面,社工依托学校的教育阵地优势,与辖区学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辖区的中小学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拐卖、预防家庭暴力、性教育四个方面开展儿童保护大型宣讲活动,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与学校老师建立合作模式。通过与老师的交流了解困境儿童的在校境况,以及通过老师的服务转介,为困境儿童开展个案服务。目前,社工站已经与3个学校的老师建立合作关系。
二是以家庭为支撑。社工定期到社区进行入户探访,深入家庭宣讲儿童保护知识,增强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如针对家庭开展家庭同乐日活动,支持父母或照护者与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针对困境儿童开展个案服务,与家庭成员一起努力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是以社区为保障。社工以社区资产为本,挖掘社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联动各方力量,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如与辖区内大中专学校合作,组建和培育了一支由大学生与辖区居民组成的“小太阳”儿童保护使者志愿队伍,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儿童保护活动。
在“家-校-社”联动方面,社工强调与服务对象建立协同的伙伴关系,社工与居民的地位是一样的、关系是平等的,家长是与儿童共同生活的人,他们是最了解儿童生活状态的,老师在儿童心里是具有权威的,社工具备专业的专业知识,三者建立伙伴关系,有利于各自发挥自身优势,更有利于儿童确认自己是积极的主体,熟知自己应有的权利、责任、需求和申诉的渠道。
(三)创建儿童参与环境,促进儿童积极发声
1.改造完善儿童活动空间
在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社工积极链接多方资源改造儿童活动中心,添置图书、电视机和儿童益智玩具等物资。儿童活动中心初步完善之后,社工邀请社区儿童建言献策,以儿童的视角探讨儿童活动空间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善的地方。在儿童积极表达的基础上,社工综合考虑儿童的想法,为儿童活动空间新添置了地垫、拼图、运动器材等,建立起一个集学习、阅读、娱乐于一体的儿童公共活动空间,并充分利用空间开展社区活动和儿童生活技能小组,增强儿童自我保护、人际交往、情绪管理、文明交流和抗逆力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儿童在儿童活动空间看绘本
2.促使儿童从听声到发声
社工自驻社区(村)服务以来,深入了解儿童需求,与辖区儿童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鼓励儿童群体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使更多人听到儿童的声音。
如社工先以儿童的兴趣为着力点,成立手语、情景剧等5支儿童才艺队伍,他们将儿童保护知识融入手语和情景剧当中,通过表演的方式向大众宣传儿童保护知识,得到了政府、居委会和社会大众的认可,也吸引更多有志之士加入儿童保护行列。
在社工的支持下,儿童自发成立了一支欢乐舞蹈队,目前队伍共有9名队员,年龄从9-13岁不等,儿童自行负责日常队伍人员的增减和排练内容安排等,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队伍中出现的问题。
▲儿童手语队伍
总结与反思
(一)社工在儿童保护工作中的角色
在儿童保护工作中,社工扮演服务者、使能者和倡导者的角色。
首先,社工根据调研情况、服务对象的需求,为社区居民和儿童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在此过程中,社工是服务者的角色。
其次,社工通过开展儿童保护服务,挖掘和激发服务对象的潜能,鼓励服务对象运用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遇到的问题,在此过程中,社工是使能者的角色。
最后,社工通过在社区营造保护儿童的氛围,提高居民儿童保护的意识,倡导居民、居民自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等重视儿童保护工作,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友爱的社区环境。在此过程中,社工是倡导者的角色。
(二)以增权赋能为中心的儿童保护服务理念
在开展儿童保护服务工作中,一开始社工是儿童保护的主体,居民、儿童是接受服务的客体。随着服务的深入,社工从主体位置退出,通过培育社区的成人志愿者、儿童志愿者,组织起儿童保护使者志愿者队伍和儿童小组,激发服务对象的主体意识,将居民、儿童转变为主体。社工与居民是互为主体的关系。
(三)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合作性的儿童保护工作
儿童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等需要得到保障,关工委、妇联、团委、教育部门等负有保障儿童基本权利的职责。社工作为政策的倡导者,需要践行最新的儿童保护服务政策,坚持儿童权益优先原则,整合社区内外的合作单位,共同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精准高效的服务。同时,还要推动开展联动性的儿童保护服务,逐步完善儿童保护服务体系。
作者:陈影霞 游小芳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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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夏学娟
制作:谢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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