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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原创 | 中闻虎知律师团:王晶怒怼网络大电影盗窃IP,有道理吗?

中闻虎知律师团 中闻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事件梳理:

3月23日爱奇艺与奇树有鱼于香港国际影视展联合举办“致敬香港电影:网络发行价值再生 港片IP(知识产权)的破局重组”论坛。导演王晶作为嘉宾出席。

王晶导演听完爱奇艺与奇树有鱼介绍网络大电影成绩后说:“我觉得,并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而是集体盗窃,根本没有向任何知识产权拥有方,给过任何费用,甚至是征求同意。我相信刚才董先生说过,两部分帐最高的《笔仙大战贞子》,我不相信能拿了日本《贞子》的版权,也不相信问《笔仙》电影拿过任何的版权,我认为是无耻的。”

王晶强调港片IP都是有版权的,更以自己的电影《赌神》为例,“不是任何‘网大’都可以拍赌片,如果每部赌片给我这个《赌神》的创作人一万块,那我早就有500万了。”

王晶认为该论坛的前提并没有建立在维护版权上,于是愤然离场。

上图来自于网络

随后,王晶在微博转发了网友批评他“是抄袭鼻祖”因此无权指责别人抄袭的微博。王晶以连串七个字的粗口作回应。


事件发生后,爱奇艺方面向王晶解释了关于如今平台上网大问题规范的来龙去脉,表示论坛主旨就是正视IP而非”拿来既用“,一切只是误会一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奇树有鱼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是:“《笔仙大战贞子》中,‘笔仙’是公共IP,和‘孙悟空’一样。”而关于“贞子”的版权问题,对方没有明确回应。



虎知队赵虎:法律保护权利,更要促进创作


 网络大电影各种“蹭IP”的行为怎么看呢?是禁止还是放任呢?各种向原创“致敬”,是鼓励还是认定侵权呢?随着网络大电影市场的发展,这些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笔者认为:法律保护权利,但是更要促进创作。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即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著作权,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从历史角度来看,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是自古就有的,虽然没有知识产权,但是不影响很多国家在古代产生灿烂的文明、经典的作品。而且,古代作品的写作方法有一些有当代是不同的,比如古代中国文学讲究“引经据典”“典故”,诗词歌赋有出处,才是上等作品。如果这些作品放在当代,则会顾虑是否侵犯其他作品著作权的问题了。


现在制定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制度,为的是“智慧之火加上利益之薪”,目的还是为了创作和传播,在这个终极目的的前提下,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权利进行保护。当我们言必称保护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知识产权法律的终极目的。


网络大电影的各种“蹭IP”是否侵权呢?需要个案分析。首先判断这些网络大电影使用的是其他作品的思想还是表达。如果只是利用了思想,则不构成侵权。如果使用了表达,则构成侵权。难点在于何为思想、何为表达,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分界点,每个案件需要具体分析,越具体的东西越可能认定为表达,越抽象的东西越可能认定为思想。


不过,目前实践中有一种倾向,越来越多的案件在思想和表达进行认定的时候,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更愿意把模糊的部分认定为表达。本文认为这种倾向与立法目的不符,发生模糊的部分,应该认定为思想,这样才有利于鼓励创作和传播。


《笔仙大战贞子》这样的网大是否侵权,不能单纯从名字上看,需要分析具体的内容是否侵权。“笔仙”是《聊斋志异》中的人物,已经过了保护期。“贞子”或许还在保护期之内,但是不能单纯的看名字,名字是无法得到著作权的保护的,关键看《笔仙大战贞子》中的具体的故事情节是否与其他电影中有关贞子的具体故事情节相同或者实质相同。如果相同的话,才可能构成侵权。否则,只是思想的借鉴,不能轻易认定为侵权。另外,判断只是人物造型和技能上的“借鉴”是否构成侵权,就要看“借鉴”的数量和详细程度,如果数量不多,只是理念上的借鉴的话,本文更倾向于认定属于思想的借鉴,不构成侵权。


 虎知队张玉娇:蹭IP热度不一定构成侵权


王晶导演一再强调港片IP都是有版权的,不是每个网大都可以拍赌片。


王晶导演的论断,在著作权法上是站不住脚的,网大拍摄赌片,只是用了在先的赌片的思想创意,仅凭这一点,并不能得出赌片题材的网大侵权的结论,原因就在于,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著作权法本身就是促进作品的创作,如果把思想范畴加以垄断,那第一部赌片之后的所有类似题材或者背景的电影,都是侵权作品了。

关于蹭IP热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创作内容相同的电影;另外一种是电影名称跟大热IP的名称近似。


这两种情形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单独分析。

对于内容相同,比如在先有一部《赌神》电影,他人创作了一部也是赌博题材,但是电影的具体表达跟赌神不同,这种情况下,蹭IP的电影只是蹭了题材热度,不构成侵权;当然,如果两部电影在内容层面上相似比例极高,可能构成侵权;

另外一种方式,为了蹭《赌神》IP的热度,创作了一部名称高度相同的电影,这种情形下是否构成侵权呢?


电影是有音乐、情节、画面等一系列要素组合的复杂作品,影片名称只是电影作品的组成部分,并不能独立受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创作的电影,仅影片名称相同,但是内容不同,很难认定著作权侵权。

 

虎知队李梦雪: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

活水来


王晶导演的一番怒斥,给所有网络大电影的投资制作单位提了个醒,网络大电影的长远健康发展,必须重视版权的开发与保护。在所谓“挖掘经典IP的价值”、“港片经典IP破局重组”、“致敬经典”的过程中,务必尊重版权,该取得授权要取得授权,不然,给大家留下个不懂法不守法的形象就尴尬了。

 

虎知队张艺馨:版权问题 — 不要等到出了问题以后才重视  


在影视市场中,IP的热度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反而是热度频升。网络大电影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模式,给人的印象也不是特别好,虽然有好的片子,但是更多的质量较为低下。


而此次事件其实主要是版权和IP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在影视作品中什么是需要授权的IP,拍摄某些内容需不需要得到之前作品权利所有者的授权。有些创意别人用过,我是不是就不能再擅自使用了?而且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对于这的分类往往是模糊的,基本都是出了问题以后才重视起来或者明确是否侵权的。在这方面应该加强法律的保护以及行业行规的明确。


其次,随着大家对于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影视公司也更看重版权。有一些热门的IP自身就带有热度,因此产生了蹭热度,打擦边球的问题。网络大电影的产生,其实本质上是推动了一些青年导演和起步公司他们创作和提供发展的机会。但是因为门槛低成本低就存在很多侵权的问题了。这个问题出来法律的监管,更多需要的是行业以及视频平台的监管。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也是在摸索中不断前进。但是无论处于什么阶段,都要看重法律方面的问题,这样才会走的更远。

 

虎知队王晓堂:别被“完美受害者”误导,人人都可维权


当下的网大领域,的确许多电影都表面打着“致敬”的旗号实则干着“蹭IP”的勾当。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蹭IP”都一定能构成法律上的侵权,但王晶作为IP拥有者,看到别人用自己的作品搭顺风车,心里难免不是滋味。王晶在论坛现场愤怒的原因可能是源于对主办方的误解,但他所说的有关维权的内容基本没什么毛病。


有意思的是,王晶的言论一出,就有不少网友嘲讽王晶,认为他自己的作品也有不少抄袭的成分所以没有立场斥责别人抄袭。这倒是让我想起了“完美受害者”的说法。犯罪心理学上有一种谬论叫“公平世界假设”(Just-world Hypothesis),这种学说相信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会给他带来公平的结果。换言之,如果一个人遭受了不幸,那一定是他本来就做错了什么。基于这种心理,产生了“完美受害者”的概念:只有当被害者是完美无瑕的人时才可以被同情。也就是说,当被害者并不是完全没有污点时,他没有资格维权。


这种谴责受害者的理论不仅不符合逻辑,也给了犯罪者们更多理由和机会。虽然王晶事件没有这么严重,但基本的道理是一样的。没有谁比谁更值得成为受害者,也没有谁比谁更值得被侵权,更不是说因为我侵害过别人的权益所以从今以后我都不可以再维权了,正负抵消并不能这样适用。


团队介绍

中闻虎知队(赵虎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主要业务领域包括传媒、影视、娱乐、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方向。团队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全部硕士及以上学历。虎知队以其专业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周到热情的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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