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闻原创 | 证券监管天价罚单的启示意义——兼析2018年证券重点监管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
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查处的三宗案件。其中,证监会稽查总队披露厦门北八道集团(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炒作“张家港行(8.230, 0.13, 1.60%)”、“和胜股份(15.780, -0.18, -1.13%)”、“江阴银行(7.080, 0.04, 0.57%)”三支次新股,筹集资金达数十亿元。调查显示,三只股票均在2017年2月出现了集体异动,资金在疯狂的炒作这三只个股,其中,和胜股份在2月6日至15日股价累计上涨95.53%;张家港行在2月6日至21日累计上涨135.19%;江阴银行则在2月10日至2月28日累计上涨了114.21%。而同期中小板指数2月整个涨幅仅为4.48%,这三只个股股价可谓巨幅偏离市场走势。因性质恶劣,涉案金额巨大,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出55亿元罚单,为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对此,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回应说:严监管,当然要重处罚。
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属于一起实体企业脱实向虚、滥用杠杆交易,违规聚集市场资金,通过虚假交易误导、欺骗市场投资者的典型案件。
证券监管出现天价罚单,并非空穴来风,我们可以先看看这起天价罚单案件的宏观经济政策背景和微观的证券监管态势。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一直强调严禁实体经济脱实向虚。2017年4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一个国家一定要有正确的战略选择,我国是个大国,必须发展实体经济,不断推进工业现代化、提高制造业水平,不能脱实向虚。北八道集团由厦门北八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而来,后者被认为是全国最大的的民营铁路集装箱运营商。但在公司迅速扩张规模的同时,脱实向虚问题日趋严重。为获得大量流动资金,北八道集团的经营开始转向金融领域,领域涉及资产管理、珠宝、基金、物业等多个方面,通过重复抵押方式获得银行多次授信,并牵涉多起民间借贷。因此,该案暴露的北八道集团企图通过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赚快钱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可为由来已久。
同时天价罚单案件的出现,也直接源于证券行业严监管的现实背景。根据证监会通报的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和工作部署,今年查办的四类重点违法违规案件中,违规聚集市场资金、滥用杠杆交易、放大市场风险的案件是重点之一。在这种严监管的形势下,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情况,北八道集团利用300多个股票账户,100多台电脑,10多位操盘手同时交易,大量使用配资,累计获利9.45亿元。而且在调查过程中,北八道集团拒不配合调查,财会人员为销毁证据抓伤证监会稽查人员,无论涉案数额还是行为情节都很严重,可谓顶风作案,不可不重罚。
本案的天价罚单,其意义绝不止于对北八道集团的惩罚,对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启示价值:
一是罚单金额创了历史新高,充分彰显我国政府加大对证券市场严格监管的意志,个案的落实使得严监管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成为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对于企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机构和个人的侥幸心理是个有效的震慑。
二是天价罚单案件是个重要的风向标,对于通过严厉的证券监管行动,有效扭转实体企业脱实向虚的发展趋势具有有力的促进作用,同时促进证券市场脱虚向实,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三是天价罚单案件充分表明我国的证券监管已步入全面深入监管的新时期。大家可以看到,今年证券稽查的四类重点案件:①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案件;②严重积聚市场风险,危害市场平稳运行案件;③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影响市场功能发挥案件;④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恶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案件。由此看出作为证券市场支柱的几大因素:上市公司利益、公平交易原则、市场秩序平稳、市场信息传播等,全部成为证券监管的重点。
天价罚单案件的出现,既显示了证券监管对市场风险的关注偏好,更有力证明了它的监管魄力和能力,突出对行为监管而不只是关注结果。北八道操纵证券市场属于典型的严重积聚市场风险案件,此外在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方面,证监会在2017年第一批专项行动中,就查处了山东墨龙、*ST昆机等9起虚增经营业绩、虚假陈述案件。在维护公平交易原则方面,证券监管重点加大对并购重组领域、“高送转”环节、“股权结构变化”等环节的内幕交易。在维护市场信息传播秩序方面,证监会2017年稽查了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鲜言指使董秘炮制并通过非法渠道散播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案件,依法开出34.69亿元巨额罚单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涉嫌犯罪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
与此同时,在监管新时期,天价罚单案件的出现预示着在查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家刑罚权更有必要进行干预和主动介入,发挥刑法促进证券市场良性健康发展的作用变得更为重要和迫切。结合2018年证券稽查的重点,涉嫌证券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可能面临一系列的刑事法律风险,具体见下表:
总之,随着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原来的“一行三会”变成“一行两会”,证券监管的责任和重要意义更加凸显,这是金融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证券从业机构和个人应当充分意识到的改革变化,全面检视自身的经营行为,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职责,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包括刑事犯罪风险在内的各类合规风险。
文章来源:法律读库
姜先良律师,北京市二中院前法官,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商业合规与公司治理业务部副主任、点睛网高级讲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刑法专业硕士。在全球500强企业中国人寿和中央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信保从事反舞弊合规工作多年,在企业合规咨询、合规培训、合规调查、企业危机应对,以及企业经营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研究的深入,承办过上百起企业内部反舞弊调查、大型专项检查,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经验,形成了企业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和律师商业合规法律服务产品。先后为中国核工业集团、二商集团、中关村科技企业、壳牌石油、西门子等大型国内外企业、上市公司做过合规培训,合规服务领域涵盖银行证券、能源、电子、机械设备、互联网金融、医药、汽车制造、建筑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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