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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案讯 | 刘长律师办理的武汉“绝命毒师”案获重大改判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备受媒体关注的武汉“绝命毒师”案件于2019年6月25日迎来重审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均获不同程度改判,其中中闻所律师刘长辩护的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张正波改判幅度最大,由原审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

 

武汉“绝命毒师”案件又称杨朝辉、张正波等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因张正波系高校教师、海归博士后的特殊身份,以及该案对于国内新型毒品的司法认定具有标志性意义,而备受各界关注。

 

2014年11月25日,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检科查获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的包裹,内有白色晶体“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系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检方诉称,2005年,张正波及其公司另外几位股东,共谋生产尚未被我国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成立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进行生产,销往英美等国家。检方认为,张正波等人涉嫌非法制造并向境外销售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3月28日,武汉市中院下达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正波无期徒刑;被告人杨朝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冯静、鲍俊喜有期徒刑十五年。一审判决后,著名刑辩律师朱明勇介入该案,担任了张正波二审辩护人,张正波及其它被告人分别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将该案发回重审。

 

重审一审阶段,中闻所律师刘长与朱明勇律师共同担任张正波的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并调查取证,刘长律师从该案鉴定的程序问题、涉案药品未查清流向和用途、部门规章不能视为刑法意义上的国家规定以及张正波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多个方面为张正波展开辩护,该案又历经2018年11月27日和2019年4月26日两次开庭激辩,最终于近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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