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闻选读 | 律师称贾跃亭个人破产重组方案或很难得到中国司法机关承认和执行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腾讯证券 Author 后厂村芒格


停牌超一年的乐视网终于复牌了,无量连续一字跌停的背后是最后30个交易日的绝唱。“下周回国”的贾跃亭,虽然依然在美国,但这次可能真的要回来了。


日前,美国法院正式通过贾跃亭的个人破产重组申请,直接解除了他在美国的个人债务,与此同时,在接下来的四年内,债权人不得在任何美国以外的管辖地直接主张追究贾跃亭的个人责任,或衍生性地以贾跃亭债权人的名义提起任何新的起诉。


这样的结局,对贾跃亭来说自然是愿意的,无债一身轻,大半年的努力总算没白费。个人在国外破产重组被国内司法机构承认的情况有过先例吗?贾跃亭破产重组是否损害了部分债权人的利益?其在美国通过的破产重组方案是否会被国内司法认可?腾讯财经特邀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企业重整与清算业务平台负责人张继军律师就上述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以下为采访实录:

贾跃亭四年自由身 甘薇永久脱离苦海


腾讯财经:贾跃亭的破产重组方案内容有哪些要点?


张律师:对于贾跃亭的债权人而言,其债权将通过贾跃亭发起设立的一只以法拉第未来(以下简称FF)的股权收益为标的信托产品来实现。但是,该信托产品的收益并非可即是获取的,收益分配时间须在FF上市后,债权人最终能够获得多少分配,也依赖于FF的经营及股票溢价情况。所以,债权人通过重组方案所换取的收益,实际上是一种未来的、不确定的收益。


与之相对应的,是贾跃亭提出的交换条件,即在美国债务免责、在美国境外获得四年的债务追索“冷冻期”、将贾跃亭和甘薇从中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并解除个人的双限(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


关于信托的具体安排:

1.贾跃亭将其通过设立的持股平台Pacific Technology而对法拉第未来(FF)所享有的股权放入信托。债权人通过参与信托,可获得FF股权所带来的收益。对信托直接持有的FF股权,除破产清算或信托到期外,债权人信托托管人在FF上市后才可以开始处置FF股权。信托资产处置后,再对债权人进行实质分配。


2.甘薇提供的125万美元“和解金”也将作为信托资产的一部分——即重组方案生效日,甘薇须向信托支付100万美元;重组方案生效之日起90日内,甘薇须向信托支付 25万美元。


关于免责安排:

1.在美国境内永久豁免对贾跃亭先前债务的追索。


2.美国境外针对贾跃亭的债务索赔的逐步免除,由下列三个阶段组成。


第一个阶段是四年的冷冻期,在此期间不在美国境外向贾跃亭(以及若干其他当事方)提起追究其个人责任的新诉讼。


第二阶段,是由贾跃亭 和债权人委员会协商一个机制,按照该机制申请将贾跃亭从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除,并解除双限(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债权人要享有信托权益,需证明其已遵守方案的该等规定。


第三阶段,若生效日后四年内,贾跃亭和FF集团未能实现其战略目标,信托无法向获准债务索赔持有人提供分配,则停滞期将届满,可恢复所有追索活动和强制措施。在中国境内外均免除甘薇因夫妻共同债务而产生的个人责任,并解除双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永久性)。


因为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贾跃亭破产方案或不被承认

腾讯财经:贾跃亭的破产重组方案能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承认与执行吗?


张律师:我个人认为贾跃亭的个人破产重组方案将很难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承认与执行。


一是目前国内还没有法律位阶的规范性文件对个人破产进行规定,在缺乏上位法(更高层级的法律)的情况下,国内司法机关对域外个人破产程序的承认会相当谨慎,既要考虑社会效果,也要考虑承认之后具体的措施如何在国内落地、法律依据是什么,因此承认的可能性不大。


二是即便不考虑个人破产的因素,国内目前对于域外破产程序效力的承认,本身可依据的法律规定就非常有限,在法律位阶层面只有《企业破产法》第5条一个条文,尚且还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该条文规定,一个域外程序是否符合被我国法院承认的条件,其判断标准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两个条款亦涉及跨境破产处理的原则即第49、50条,上述条款明确要求在坚持同类债权平等保护的原则下,协调好外国债权人利益与我国债权人利益的平衡,合理保护我国境内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优先权的清偿利益。同时明确规定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在全额清偿境内的担保权人、职工债权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等优先权后,剩余财产可以按照该外国法院的规定进行分配。


综上,我的个人观点是,如果套用上述标准,贾跃亭的破产重组方案可能会因“损害中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被不予承认。这是因为,中国境内可能还存在大量无担保债权人或是担保权利不足以覆盖所有债权的债权人并未在美国申报债权,这类债权人既无机会对重组方案投票表决,即便是同意方案也难以在美国加入信托获得分配。因此,要让这类债权人承受贾跃亭的破产程序在中国获得承认的效果(如放弃对甘薇的追索),显然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法院承认贾跃亭个人破产重组方案的可能性也不大。


同类事件没有先例 在美破产为保财产

腾讯财经:个人在国外破产重组获通过同时被国内司法机构承认的情况有过先例吗?


张律师:据我了解目前还没有先例。即便是企业在域外破产,被中国司法机关承认的先例目前也非常少,如佛山中院承认意大利法院破产裁决案,但由于该案并非是援引中国《企业破产法》第5条的规定,而是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互助条约承认执行破产判决,而国际上多数互助条约都排除破产,因此对后续跨境破产的司法实践并不具有特别典型的参考意义。


腾讯财经:贾跃亭作为中国人为什么申请在美国破产重组而不是中国?


张律师:首先,中国目前还没有全面实行个人破产制度。其次,也有贾跃亭当时身在美国的考虑以及有部分财产在美国作为申请条件。


贾跃亭选择在2019年10月14日在美国特拉华州申请的破产重组,最直接的目的,是通过破产保护,自动停止之前所有在加州的债务检查程序,从而避免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透明化。


2018年12月13日,温晓东旗下上海懒财得到美国加州法院支持,该法院下发临时限制令,冻结贾跃亭持有的33%FF股权,并对贾跃亭位于加州的四处房产发布临时保护令(TRO)。


同一个月,温晓东旗下韬蕴资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B.V.I)的东加勒比海最高法院再获支持,该法院对FF Peak以及FF Top两个BVI实体中的部分股权下发紧急禁制令,后又“有效冻结”这些股权。


2019年8月,温晓东获得加州法院进一步支持,该法院要求贾跃亭9月在洛杉矶出庭,就个人财产明细接受法庭的审查问询(examination),调查其名下资产能否满足债权人的索赔数额。加州法院计划在10月17日问讯贾跃亭,贾跃亭必须现身,而且对其资产“宣誓(under oath)”作证。一旦贾跃亭作伪证的话,就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可能的刑事责任。


在问询日到来的三天前,即2019年10月14日,贾跃亭申请破产保护。在美国破产法庇护下,贾跃亭暨此享有“自动中止”前期追债程序的权利。而在14日申请破产程序之前,贾跃亭尝试过非传统的“快车道”破产(但未成功)。所谓“快车道”破产,是债务人在正式申请破产之前,可以在庭外让债权人对其“预打包”的破产方案进行表决,一旦获得债权人的必要多数支持,破产方案即告通过,这样可以不必接受联邦托管人办公室和债权人对其资产疑点的质询。


由此可见,贾跃亭申请个人破产重组最直接的原因以及时机的选择,实际上与乐视的当时的形势没有太大关联,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同时尽可能降低其个人债务问题对法拉第未来(FF)融资的影响。


腾讯财经:贾跃亭在美国已经通过的重组方案,如果要执行下去,还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张律师:由于贾跃亭的个人破产重组方案终于在5月21日获美国加州中区破产重组法院的确认,这意味着贾跃亭个人破产重组正式进入生效流程。贾跃亭在美国的债务追索司法程序终止,甘薇须在方案生效后约定的时间内向信托支付125万美元“和解费用”。


对FF在BVI注册的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将贾跃亭通过Pacific Technology对法拉第未来(FF)所享有的股权放入信托。


债权人针对在中国境内尚未起诉的贾跃亭的债务统一发出履行请求,以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其后与贾跃亭签订相关的债务延期协议。


贾跃亭应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向法院提交一份进展报告,说明在执行重组方案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重组方案确认后情况跟进会(the post confirmation status conference)将于2020年10月29日举行。


国内尚缺个人破产制度 深圳温州有地方性法规

腾讯财经:目前我国的个人破产相关制度建立的情况如何?


张律师: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2019年8月29日,温州中院出台了《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平阳法院据此处理了受理了首例个人破产案件。


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个人破产制度,2020年6月2日深圳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深圳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分为十三章,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简易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一百五十七条。这也是我国目前来看最为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


腾讯财经:如果该方案没有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随着我国个人破产的试行,贾跃亭是否可以选择在中国另行提起破产重组?


张律师:目前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的试点还局限于地方。2019年8月1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被视为是全国首个与个人破产有关的专门法律文件,但其位阶上只属于地方司法文件,效力仅限于温州市辖区内的司法机关。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地方性法规,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


回到贾跃亭的个案上,如果不考虑地域的问题,贾跃亭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申请破产重整,只要满足“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未来有可预期收入”;若甘薇与贾跃亭尚未离婚,作为债务人的配偶,也可同时申请重整。


申请程序上,应当向法院提交(一)破产申请书、诚信承诺书、破产经过说明;(二) 收入说明、社保证明、纳税记录;(三) 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清册、债权债务清册;(四) 所扶养人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法院裁定受理之后经债权人推荐决定或指定管理人,并对贾跃亭自受理破产财产之日到免除债务之日限制消费和从业禁止,经债权人会议提出清算或重整方案分组表决通过并经法院决定后开始执行,免责考察期通过后债务终结。债务人免除剩余债务。


本篇采访得到了企业重整与清算业务平台其他成员的支持与贡献,是本团队在业务研讨学习中的成果结晶,在此作出感谢。

文章转自:腾讯证券


张继军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委员、合伙人、企业重整与清算业务部主任。

社会任职有北京破产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中律联盟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等。


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可将其视为中闻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结论。如需转载或引用文章中的任何内容,请邮件联系我们:zhangning@zwlawyer.com;如您有意就该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在公众号后台留言。

中闻原创 | “个人破产”之前身-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

中闻原创 |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是否可以证明商标的使用

中闻原创 | 药事法律实务(一):MAH全解之基本制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