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抛洒物成为高速上的“定时炸弹” | 春季守护行动
抛洒物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
无论是微小的抛洒物
还是货运车辆遗洒、飘散的运载货物
都犹如一枚“定时炸弹”
时刻危及道路上车辆的行车安全
成为高速道路安全畅通的一大隐患
3月30日21时28分许,在京昆高速土门段(太原方向)718km处,张某驾驶的晋A号车行驶过程中掉落了货物,导致后方车辆躲闪不及,碾压抛洒物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对张某掉落装载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判定其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1、运煤、矿石、金属等车辆抛撒的物品和掉落的轮胎、零部件等质地较硬,易造成过往车辆爆胎、失控、侧翻。
2、向车窗外扔出的物品,与高速飞驰的汽车发生碰撞,极易将车窗玻璃撞碎,引发交通事故。
3、路面漂浮物如塑料袋、泡沫等物品,会遮挡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4、运煤车抛撒、油灌车滴漏等容易造成路面污染。
相关法律法规
前方遇到抛洒物
应该如何科学处置?
1、驾车时注意力集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发现路面散落物。
2、要保持安全车距,特别是遇到货车时,不要靠得太近,以免遇到洒落货物飞袭,与货车的跟车距离应至少保持在100米以上。
3、当高速行驶时,若有坑口或者小于15厘米的障碍物,不要猛打方向躲避,让障碍物在两轮的中间骑着过去。如果是较大的障碍物,先刹车降速,再微调方向,否则,车辆很容易发生侧翻。
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超载、不超限。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货物捆牢扎实。在途经服务区时也要及时检查,以防车辆长时间行驶后货物出现松散情况,继而引起货物倾斜、散落等不必要的情况。
如果因抛洒物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司乘人员要摒弃在高速公路上抛洒杂物的陋习,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遇到抛洒物或自己车辆所载货物抛洒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处理;不能处理的,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司乘人员要向高速交警建立的微信群及时反应情况,或拨打96122报警电话说明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抛洒物种类、高速公路名称、公里数和方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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