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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发力 共护成长 | 余杭检察举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治理项目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

余杭检察
2024-10-22

为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共识,推进在全区层面形成“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格局,5月31日下午,余杭区检察院举行余杭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治理项目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杭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曹明勤到场指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学校的代表到场参加。


01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介绍






活动开始,余杭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介绍了余杭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概况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02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会签








日前,余杭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等单位,拟定了《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的意见》。活动现场,12家单位分两批进行电子会签。


03

“未成年人检察e站”联络站点授牌






作为“特定群体检察e站”的子平台,“未成年人检察e站”在未成年人线索汇集、权益维护、法治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犯罪预防、精准帮教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本次活动中,余杭区检察院为第一批“未成年人检察e站”联络站点余杭第一中学、余杭区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瓶窑镇第一小学、长乐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4家单位授牌。


04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项目启动仪式






余杭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治理项目由余杭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等15家单位共同负责推进,旨在形成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体系,项目由余杭区检察院和团区委牵头负责。活动现场,余杭区检察院和团区委共同启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项目。


05

座谈交流





针对近年来司法办案中反映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的新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司法、政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和“学校、社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开展座谈交流,共商未成年人保护举措。






区法院 夏敏诙

“在一般预防中助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通过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从审判桌延伸到课桌,帮助同学们看清犯罪、远离犯罪,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区司法局 蒋国方

“紧抓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打造以杨乃武与小白菜奇案展示馆、长乐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等为代表的青少年法治文化集群,不断拓宽青少年普法手段媒介。”



区委网信办 周玉祥

“培育发展‘云上公益’、‘青骄第二课堂’等网络公益平台,组建讲师队伍体系,向全国青少年提供科学系统的网络法治与网络素养教育知识,全力铺好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路。”



区人大代表 庞仿英

“校园普法教育要注重趣味性,比如学校通过法治辩论赛,让孩子们对法律问题有更加清晰的判断,真正明是非、辩善恶。要更加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让他们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区教育局 胡耀华

“建议从多路径重构法治教育、多场景开展普法教育、多部门助力协同共管、多维度创新法治育人模式等4个方面出发,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格局,完善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建设 。”



区民政局 王欢欢

“区民政局围绕困境儿童保障、特殊儿童关爱、分类精准帮扶、优化工作队伍等4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议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区妇联 陈晓红

“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要注重立足家庭、普法宣教、部门联动、关心关爱,建议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的日常跟踪与走访,呼吁各部门共同努力,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积极干预和良性引导。”



区政协委员 白洪林

“作为区政协委员和教育系统工作者,我看到学校通过教育、心理等一系列工作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融入校园生活、实现个人发展的成功案例。建议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着力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协同。”




座谈交流后,葛淑芳常务副检察长对今天到场的嘉宾表示感谢。她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体系庞大且错综复杂的社会命题,相关部门和组织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保证履职见效。要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目标,前移预防关口,推动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要加快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数字化体系建设,打通系统壁垒、实现数据联通,精准矫治。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全力构建“大管控”格局。


06

领导讲话





曹明勤主任指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从政治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预防为主,搭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隔离带”。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分类标准,推动建立逐级预防、各有侧重、梯级衔接的教育矫治措施体系,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精准施策和教育转化。要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推动实现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交融互通、协同发力,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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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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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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