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管理,看看最新指南如何建议?
随着医学的进步,慢性肾脏病(CKD)女性患者妊娠率较前升高,总体胎儿活产率明显增加。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CKD患者妊娠问题日益成为肾脏科及产科医师共同面临的挑战。
中国肾脏病和产科领域专家借鉴国内外近期有关CKD妊娠临床研究文献及结合国内临床实践,制订了《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管理指南》,旨在指导CKD患者妊娠、加强妊娠管理、提高妊娠成功率、减少妊娠并发症、提高母婴存活率,改善我国CKD患者妊娠结局。
妊娠前管理
推荐CKD女性患者在尝试受孕前3~6个月采用妊娠期安全的免疫抑制剂获得疾病的缓解;
疾病缓解前要严格避孕,避孕措施只推荐含孕激素的制剂;
对于育龄期女性,尽量避免使用对生育能力有影响的药物。
妊娠期管理
CKD患者的妊娠期管理包括血压管理、药物管理、实验室检查、胎儿监测及分娩期注意事项。
血压管理
使用妊娠安全的降压药物加强血压控制(表2)
目标血压130~140/80~90mmHg
妊娠早期使用家庭自测血压计,并记录血压
每次随访时记录血压
药物
免疫抑制剂及慢性肾脏病相关药物选择及调整(表2)
叶酸5 mg/d
低剂量阿司匹林(50~100mg/d),可维持至孕28周
监测并补充钙剂
肾病综合征或高危血栓患者,推荐使用低分子肝素预防血栓
实验室检查
肾功能:血清肌酐、尿素、肌酐清除率和蛋白尿,根据肾脏病的严重程度和进展,至少每个月检测1次
记录基础尿酸、肝酶、血小板计数和尿蛋白水平,有助于妊娠后怀疑子痫前期时的鉴别诊断
糖耐量试验,尤其是服用激素或钙调蛋白抑制剂的孕妇
胎儿监测
生物物理学评分
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评估胎盘功能(妊娠早期每个月1次,妊娠中期每2周1次,妊娠晚期每周1次)
分娩
如果病情加重危及胎儿或孕妇时,及时终止妊娠
必要时给予间断氧疗
预期<34周分娩前,给予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
若病情稳定,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尽可能采取阴道分娩
必要时可给予氢化可的松应激剂量
肾脏科医师应重点关注妊娠期药物管理(表2),尤其是免疫抑制剂的使用和血压的控制。
妊娠期随访
妊娠期需要肾脏科和产科医师合作,密切随访,以发现疾病活动及产科并发症。肾脏科至少4~6周随访1次,根据肾脏病的严重程度和进展,可以增加监测频率。
随访时需要监测血压(建议家庭自测血压并记录)、肾功能(包括血清肌酐(SCr)、尿素和肌酐清除率)、血尿酸、24h尿蛋白定量、尿红细胞计数、中段尿培养(尤其是既往有肾盂肾炎的患者)、血糖(必要时糖耐量试验,尤其是服用激素或钙调蛋白抑制剂的孕妇)。
记录基础尿酸、肝酶、血小板计数和尿蛋白水平,有助于妊娠后怀疑子痫前期(PE)的鉴别诊断。
对于系统性疾病如狼疮肾炎(LN)和血管炎等需每次随访监测相关的免疫学参数。
基线及每10~12周监测营养参数,包括铁、叶酸、维生素D、维生素B12、白蛋白和总蛋白。
同时CKD孕妇应按产科医师要求定期于产科规律随访。
分娩期管理
1.终止妊娠的指征:CKD患者妊娠32周前孕妇或胎儿情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妊娠32周后孕妇或胎儿情况出现不太严重的恶化均应终止妊娠。此外,出现典型的PE或HELLP综合征,孕妇情况逐渐恶化,包括严重且不能控制的高血压,肾病综合征伴迅速增加的蛋白尿和(或)SCr迅速增加;胎儿情况逐渐恶化,包括任何孕周的胎心率异常,≥32周超声多普勒检查脐动脉舒张期血流缺失,孕晚期超过两周胎儿没有生长。上述情况均应常规应用足疗程的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分娩发动前或分娩过程中胎儿出现异常情况,或引产过程中出现不利情况或引产失败均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新生儿出生体重<1500g,孕周<34周,出生5min Apgar评分<7,需要插管的新生儿均应转入NICU。
2.分娩方式:如病情稳定,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可考虑经阴道试产;但如果病情加重,估计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时,可适当放宽剖宫产的指征。
产后管理
CKD患者的产后管理包括监测肾脏疾病活动情况,监测血压、尿检和肾功能等;
对服用钙调蛋白抑制剂的患者,注意监测药物浓度;
血栓高危患者,必要时继续预防血栓至产后6周;
鼓励患者母乳喂养;
给予情感支持,以防产后抑郁症。
以上内容摘自:南京总医院,国家肾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管理指南.中华医学杂志.2017.97(46):3604-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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