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订阅
章莹颖案凶手被判终身监禁,为什么不是死刑?
在美国判决死刑很难,即使判处死刑,最终执行更难。章莹颖案的凶手克里斯滕森,因12名陪审员未能就死刑判决全部达成一致意见而侥幸脱死,其被判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财经》记者 王丽娜 | 文 鲁伟 | 编辑
美国当地时间7月18日,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遇害769天后,经过漫长的调查、庭审定罪和量刑阶段,迎来最终结果。凶手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因12名陪审员未能就死刑判决全部达成一致意见而侥幸脱死,其被判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上述判决结果宣布后,作为章莹颖家人法律援助律师的王志东称,他十分失望。
王志东对《财经》记者称,每个听过或读过这个案件的人,都会体会这个家庭因为被告极其残忍的行径所遭受的痛苦和煎熬。“尽管定罪判决给予了莹颖家人些许安慰,但她的家人们的痛苦和煎熬仍将继续。”
这一结果,同样让章莹颖的家人们失望。章莹颖的父亲章荣高对《财经》记者说,他们理解一位或几位陪审员不能做出对被告判处死刑的决定。“尽管我们不同意这样的结果,我们可以接受罪犯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这将在一定意义上弥补我们的创伤。我们希望他在监狱里面的每一天都感受到我们失去莹颖所感受到的痛苦。”
章荣高强调,庭审已经结束,“莹颖却仍然没有‘回家’,我们的目标从来就是,也将一直是,带莹颖‘回家’。除非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将不会得到平静,也不会放心。”
量刑阶段辩方律师大打“感情牌”
章莹颖案自案发后,牵动无数人心。章莹颖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2017年4月,她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缩写为UIUC)交流学习。当年6月9日下午,章莹颖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附近上了一辆黑色轿车,随后失踪。经过调查后,克里斯滕森被抓获归案。两年后的2019年6月12日,章莹颖案进入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定罪审理阶段。
开庭首日(6月12日),美国联邦助理检察官代表检方作开案陈词时称,“章莹颖6月9日在校园里追求她的梦想时,被告却在校园里追求一些黑暗、邪恶的东西,他正在追求执行绑架和谋杀。”
这名助理检察官详细描述了章莹颖案:克里斯滕森假扮成卧底警官,说服章莹颖上车,并将其绑架回公寓,对其强奸。随后,他使用棒球棍打破章的头部,掐其喉管约10分钟,令其窒息,其间章不断反抗、挣扎,试图逃命,最后克里斯滕森对章莹颖实施斩首,并弃尸他处。至今,尸体未被找到。
经过9天的庭审后,陪审团一直同意克里斯滕森绑架谋杀罪和虚假陈述罪罪名成立。7月8日,该案进入量刑阶段,由于检方寻求死刑判决,克里斯滕森是否会被陪审团判处死刑,成为关注焦点。
王志东介绍,根据美国法律,大部分在联邦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其定罪后的量刑通常由法官决定,但死刑案件除外。死刑需要由陪审团裁定,且必须12名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即便只有一个人的意见不一致,死刑罪犯都将逃过死刑,被判处终身监禁。
庭审阶段,检方必须要首先证明以下三点:首先,罪犯在实施犯罪之前经过预谋和策划;其次,嫌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手段极其残忍;最后,犯罪是在绑架过程当中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之后,检方还证明了一系列加重处罚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章莹颖的死亡对她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在这个阶段,检方共提供8位证人,播放9段录视频录像。
其中一段录像是章莹颖母亲的作证。“因为她情绪不稳定,在开庭前录制了这段影像,在章莹颖的父亲作证时播放。”
录像中她讲述,她非常想看女儿穿婚纱,自己能做外婆,但这些愿望都不能实现了。这时,“一位女性陪审员突然起身离开法庭,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15分钟。”王志东说。
辩方的律师则出具证人、证言等,即在克里斯滕森成长过程中任何可能造成他实施犯罪的因素,例如他的家庭背景,酗酒和心理健康疾病等,以证明刑罚减轻因素。被告的父亲、母亲、好友、咨询师等18人出庭作证。
在美国洛杉矶执业的律师刘龙珠持续关注此案的庭审和量刑。他对《财经》记者说,辩方证人的人数和作证时间均是控方的两倍多一些,但辩方的策略其实就是打“感情牌”,“装可怜、卖惨、演苦肉计”。
比如说,辩方律师提出54条减轻刑罚因素:心理疾病、长期酗酒、无犯罪记录等,目的就是证明克里斯滕森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他的犯罪有心理疾病和各种因素,他应当被判处终身监禁,获得再次做人的机会。
“辩方在法律层面没有辩论空间,因此打‘感情牌’,说他也是受害者。控方则是进行法理指控,摆事实,提出证据,以贴合法律。其实,控辩双方并没有真正的争辩,一方讲法律,一方讲感情,两方在不同的层次上陈述和作证”。刘龙珠说。
或许,正是辩方的这种辩护策略,最终对陪审团成员产生了影响。12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在7月17日和7月18日,审议超过8小时后,仍未就该案判决达成一致决定,最终法官宣布了上述结果。
美国死刑判决很难、执行更难
在宣判之前,罪犯克里斯滕森的命运,掌握在12人组成的陪审团手中。
律师刘龙珠认为,控辩双方的攻防策略,从法律层面讲,对控方有利。但是美国的制度、法律文化、政治文化等对辩方有利,所以辩方大‘打感情牌’,希望给克里斯滕森第二次做人的机会。因此,鉴于这些因素,在美国想判处一个罪犯死刑其实很难。
在美国,一些州已经取消死刑。根据美国死刑信息中心(DPIC)公布的数字,目前美国已经有21个州取消死刑,克里斯滕森所在的伊利诺伊州就已经取消死刑(但章莹颖案的审理是在联邦法院系统)。
即使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判处死刑也很艰难。
王志东介绍,根据美国联邦死刑资源顾问项目(FDPRCP)2018年7月30日的统计数据,自1988年联邦死刑改革以来,司法部长共授权对516名罪犯寻求死刑,实际进入审判的共涉及301名死刑罪犯。在这301名死刑罪犯中,约64%的罪犯被判处终身监禁,余下36%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在所有死囚犯中,仅3名犯人分别于判决生效后4年、8年和4年后被执行死刑。最后一起联邦死刑执行于2003年3月18日。目前尚有62名死囚犯被关押于位于印第安纳州的联邦死囚监狱。
刘龙珠坦承,在美国判决死刑很难,即使判处死刑,美国法律讲究人性化的方式,执行死刑更难。有研究表明,在美国的一些州法院系统,“执行一个死刑犯,平均花费在两百万美元以上,一直关押犯人反而花费不了这么多费用。”
比如刘龙珠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虽然仍保留有死刑,但已经20年内没有执行过一起死刑犯。“即使判决死刑,被告人还可以上诉,这个过程又将持续多年,另外判决死刑还会引起美国民间反死刑团体的抗议。所以,判处罪犯死刑在美国很难。”
王志东称,现在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美国的终身监禁意味罪犯不得保释,即不存在保释、假释,减刑或保外就医等任何离开监狱的可能性,“罪犯克里斯藤森将最终死在牢里。”
美国资深华裔刑事辩护律师海明在判决结果出炉后曾对澎湃新闻说道,“让人觉得难受的是,罪犯在宣判后居然还露出了微笑,而且至今没有交待莹颖遗体的下落,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律惩罚罪恶的目的没有能够达到。”
章莹颖的父亲章荣高仍然希望,克里斯滕森能无条件地告知章莹颖的下落,“帮助结束我们的煎熬,让我们带莹颖‘回家’。”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财经杂志」创作,独家发布在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该内容不得转载。)
责编 | 黄端 duanhuang@caijing.com.cn
◤本文为《财经》杂志原创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请在文末留言申请并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