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文分享 | 早孕期体成分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系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Author 王燕侠 王文玲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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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侠1 王文玲2 李芳3 周敏2 毛宝宏1 孟照琰2
单位:1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科研中心,2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围产医学中心,3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妇科
本文来源: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指妊娠期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是妊娠期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1]。近几年我国GDM 发病率明显上升,达15% 以上,GDM 与多种母婴并发症密切相关且远期危害大,治疗GDM 的方式是在了解孕妇营养现状的基础上通过饮食、运动管理控制血糖[2-3]。目前各大医疗机构普遍采用体成分分析测定体脂重、去脂体重等营养指标,有关体脂百分比与GDM 的相关性研究国内外均有报道[4-6],但有关早孕期体成分与GDM 发病相关性的报道较少。因此,本研究旨在分析孕期体成分与GDM 发病的相关性,为探究GDM 的病因提供科学依据。
一、资料与方法
1. 研究对象:纳入2016 年7 月至2017 年1 月在甘肃省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且自愿接受营养评价的孕妇,于孕8~14 周测量孕妇体脂重和去脂体重,追访至妊娠结局,将确诊为GDM 的孕妇纳入病例组,以年龄及孕前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 BMI)为匹配因素,按1 ∶ 2 比例选择健康孕妇作为对照组,开展前瞻性队列研究基础上的巢式病例对照研究。最终纳入GDM 孕妇70 例(GDM 组),对照组140 例。研究对象均知情同意,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号:2016-019)。
2. 病例纳入及排除标准:GDM 诊断标准:依据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诊断标准,孕24~28 周常规行75 g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服糖后1 和2 h 血糖值分别以5.1、10.0 和8.5 mmol/L 为阈值,任意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此阈值即诊断为GDM[1]。病例排除标准:孕前或早孕期已经诊断为糖尿病或妊娠期有其他代谢性疾病的孕妇。
3. 孕妇一般状况调查:孕妇首次产前检查时纳入前瞻性队列,采用自行设计的自填式问卷开展一般状况调查,主要信息包括社会人口学特征、生育史、生活环境及饮食、运动、睡眠习惯等指标。采用身高体重分析仪记录孕妇身高和体重,计算BMI。
4. 孕妇体成分测量: 孕8~14 周, 使用体成分分析仪(MES-01S20,北京迈达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依据生物电阻抗分析原理使用4 点接触电极测量并记录孕妇体脂重、去脂体重与体脂百分比等指标。具体测量方法为:测试电流为200 μA,频率为50 kHz。孕妇在测试前4 h 内禁止剧烈活动以及食物摄入,测试前24 h 内戒酒,测试前去除金属饰品,赤双足站在足部电极对应位置,双手分别持手部电极自然垂下与身体分开,然后进行历时1 min 的检测。仪器计算机软件分析体脂重、去脂体重和体脂百分比的结果。
5. BMI 及体成分指标分类: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7] 将BMI 分类为: 偏瘦:BMI < 19 kg/m2, 正常:BMI ≥ 19~ < 25 kg/m2,超重:BMI ≥ 25~ < 30 kg/m2,肥胖:BMI ≥ 30 kg/m2。依据参考文献[6,8] 对体成分进行分级,将体脂百分比、去脂体重、去脂体重指数等指标转化为分级变量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 体脂百分比分为< 25%, ≥ 25%~ ≤ 35% 和> 35%; 去脂体重分为<30 kg,≥ 30~ < 35 kg,≥ 35~ ≤ 40 kg,> 40 kg。使用标准公式[ 去脂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计算去脂体重指数,并将去脂体重指数分为< 13 kg/m2,≥ 13~ <15 kg/m2,≥ 15~ ≤ 17 kg/m2,> 17 kg/m2。
6.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 13.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正态分布计量资料用x±s 描述,组间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频数及率描述,组间比较采用χ2 检验或Fisher 精确概率法;采用logistic 回归分析体成分对GDM 发病的影响。P <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 2 组孕妇一般状况比较:2 组孕妇的年龄、受教育时间、孕前BMI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值均> 0.05)。GDM组孕妇早孕期BMI 高于对照组,分娩孕周和新生儿出生体重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值均< 0.05)。见表1。
2. 2 组孕妇早孕期体成分比较:GDM 组孕妇体脂百分比≥ 25%~ ≤ 35% 和> 35% 的比例, 以及去脂体重≥ 35~ ≤ 40 kg 和> 40 kg 的比例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值均< 0.05)。体脂百分比> 35% 时,罹患GDM的风险是对照组的4.132 倍。去脂体重> 40 kg 时,罹患GDM 的风险是对照组的1.244 倍。2 组去脂体重指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值均> 0.05)。见表2~4。
3. 体成分对GDM 发病的影响: 以GDM 发病与否作为因变量,将孕前BMI、早孕期BMI 和体脂百分比、去脂体重分级指标作为自变量,使用enter 法进行二分类变量logistic 回归分析后发现,孕前BMI 不是GDM 的危险因素(OR=0.894,95%CI:0.791~1.206,P=0.271),去脂体重也不是GDM 的危险因素(OR=1.032,95%CI:0.773~4.228,P=0.218); 早孕期BMI ≥ 30 kg/m2 是GDM 的危险因素(OR=1.973,95%CI:1.095~7.664,P=0.024), 体脂百分比≥ 30% 是GDM 的危险因素(OR=1.892,95%CI:1.014~5.980,P < 0.01)。为进一步明确体脂百分比对GDM 的影响,将早孕期体脂百分比≥ 30% 的数据进一步细分为≥ 30%、≥ 35%、≥ 40% 的二分类变量,校正孕前BMI、早孕期BMI 及去脂体重后再次进行logistic 回归分析,发现体脂百分比≥ 30%,≥ 35% 和≥ 40% 均是GDM 的危险因素。见表5。
三、讨论
1. 体成分与GDM 的相关性:去脂体重又称瘦体重,是指除脂肪以外身体其他成分的重量,由身体细胞重量、细胞外水分、去脂固体部分组成,肌肉是其中的主要部分。体脂重是指身体脂肪的总重量,脂肪包含必需脂肪及储存脂肪。体脂百分比是把动物或人体体重中的脂肪重量与整个身体的重量相除再乘100%,国内文献报道通常用体脂百分比20%作为诊断男性肥胖的界限,25% 作为诊断女性肥胖的界限。正常情况下,瘦体重与身体脂肪含量有一定比例,体脂百分比过高或过低都对人体不利。体脂百分比等指标诊断肥胖的准确性优于BMI[9]。而且,体成份分析可安全(测试电流为200 μA)应用于孕妇,此前已有较多报道[4-6,8-12]。因此,本研究使用体脂百分比和去脂体重作为评估肥胖的指标。本研究发现,早孕期BMI 及体脂百分比高均是GDM 的危险因素(P < 0.05),而母体去脂体重指数在GDM 组与对照组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见,脂肪量而不是瘦体重可能在GDM 的发生发展中起重要作用。既往研究显示,孕妇体内激素水平发生改变,基础代谢率增加,以细胞外液为主的总体水持续增加,脂肪组织增加,去脂体重也持续增加。GDM 孕妇中孕期体脂重和细胞外水占比显著高于正常孕妇,而肌肉储备与正常孕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10-11]。GDM 孕妇在孕11~14 周、孕17~20 周、孕24~28 周体脂重、去脂体重(除细胞内水)及孕32~36 周总体水、体脂百分比、细胞外水均明显高于对照组[12]。本研究结果与上述报道结果一致。文献报道,GDM 患者血浆脂联素水平较高[12],脂联素由脂肪组织产生,且大网膜脂肪组织胰岛素底物受体水平在GDM 患者明显低于正常人群,妊娠期脂肪组织的大量增加也会加重胰岛素抵抗,故考虑早孕期体脂百分比与GDM具有相关性的原因可能为脂肪的过度储存影响了机体的内分泌代谢,从而增加了GDM 的发病风险。早孕期体脂百分比与GDM 具有相关性为GDM 的发病与脂肪组织的关联提供了线索,但确切的GDM 病因及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2. 早孕期体脂百分比对GDM 发病的影响:本研究在发现早孕期体脂百分比是GDM 发病的危险因素后,为深入研究体脂百分比对GDM 的影响效应,将体脂百分比进行进一步分层分析,校正孕前BMI、早孕期BMI 及去脂体重等指标后,体脂百分比≥ 30%、≥ 35% 和≥ 40% 仍是GDM 的危险因素。本研究结果证实并延伸了徐庆等[5] 的早期工作,即早孕期体脂百分比越高,发生GDM 的风险就越高。本研究结果还可提示,早孕期体脂百分比≥ 30% 可能有希望成为辅助预测GDM 发病的有效指标之一,但体脂百分比阈值标准仍需要大量多中心临床研究数据来进一步研究和验证。
3. 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本研究采用的生物电阻抗体成分测量只获得了孕妇体脂百分比和去脂体重的数据,无法获得全身水占比数据。在后期的研究中,细胞内外水分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总之,本研究发现,体脂百分比是GDM 发病的危险因素,过量的脂肪组织可能在GDM 的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当早孕期体脂百分比≥ 30% 时,就应该引起医生和孕妇的共同关注,尽早通过饮食、运动等有效干预方式,减少GDM的发生或延缓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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