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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18)》之尘肺病特殊性

大爱清尘自2014年开始进行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至今逐年发布共四本《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并于2016年开始研究其他国家与地区尘肺病问题治理经验,2016年和2017年先后发布两本《尘肺病国际治理经验汇编》。


正是基于八年的进村入户探访救助与规模化的实地调研,大爱清尘对中国尘肺病农民生存现状需求及解决方式有一定看法及认识,希望可以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帮助。


—— 大爱清尘政策研究中心


尘肺病作为职业病的特殊性


尘肺病相对于其他职业病而言,有一定特殊性,也是这样的特殊性,造成了如今尘肺病农民群体数量巨大、处境悲惨、维权艰难、救助尴尬的现状,具体特点如下。


(一)无医疗终结

尘肺病目前在医学上无医疗终结。只要得了尘肺病,其纤维化不可逆,并且大部分患者还会由此引发各种并发症。也就意味着其在医疗及生活保障上有长期的医疗需求和康复需求。一旦患病,无法回到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逐渐失去劳动能力。而同时也意味着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应当前移预防的成本要远小于治疗的花费及劳动力的损失


(二)疾病晚发

基于人体的代偿功能,尘肺病存在多年的晚发。根据2018年《尘肺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尘肺病发生多需要10~20年甚至更长的接尘工龄,且脱离粉尘接触后仍可以发病。接触不同种类的、不同浓度的粉尘的尘肺的病程是有差异的。二氧化硅粉尘(矽尘)致肺纤维化的能力最强,其所致矽肺也是尘肺病中病情最严重的。矽肺一般在接尘后20~45年间均可能发病,故也称为慢性矽肺。接触粉尘浓度高的发病较快,可在5~15年发病,其病程进展也较快。[1]

而在这漫长的晚发期内,尘肺病农民工多数已经换了多次工作。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已经丧失了履责能力,工厂倒闭。在这样的前提下,病人向用人单位追责甚或只是找到对应的用人单位都是很难的一件事。 


(三)防护特殊

尘肺病是一种可防可控的职业病,但其并非是因为劳工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很多急性职业病,比如氯气泄漏导致的肺水肿多数是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而粉尘会在体内累积,并非一次事件发生。在此基础上,涉尘行业广泛存在,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同时对技术要求不高,这加大了防护难度。只要无法阻断粉尘传播到人体的通道,尘肺病的致病因素便会存在。


(四)劳工流动大

根据大爱清尘《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5)》显示,有81.9%尘肺病农民工从事过两个及以上高粉尘工作的单位,其中以在六个及以上单位从事高粉尘工作的居多,占36.9%。这对应上述疾病晚发的特点所带来的就是追责困难的问题,企业通常会推脱称并非其所造成病症(而本身如果一个工人从事多个粉尘岗位工作,那么这几家对其患病都有责任)。


(五)企业追责难

上述已经指出几条企业追责难的原因。与此同时,涉尘工程往往存在多层分包,这进一步给对企业追责造成了困难。


而对应的用人单位无法履责也是常见现象。“矿厂被强行关闭了,矿主入狱了,我们却不知道找谁了”这种“只关不救”的现象时有发生。


参考文献

[1] 尘肺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J]. 环境与职业医学,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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